林時蒹十七歲,頭發剪得短短的,總穿黑色的帆布鞋搭配青白色的校服。
每天放學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跑去廚房做飯。然后到陽臺一件件收好早上晾曬的衣服。林時蒹是個細心的男生,能把事情處理得井井有條。
隨后他會打開電腦逛了一會兒論壇,但在他聽到鐵門發出砰一聲后,立刻關閉了電腦,隨后站起身來迎接從外面回來的媽媽。
沒錯,只要媽媽一回家,林時蒹就不會逛論壇,因為他是媽媽的乖兒子,讀書、學琴和家務才是正事,逛論壇是在浪費時間。媽媽說,浪費時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可是犯罪
十七年來,林時蒹一直扮演著媽媽的乖兒子的角色。他也覺得這樣挺好,學生就該這樣,聽話,乖巧。但是突然有一天,他不想這樣了。
那是因為,他遇見了栗巖。
栗巖總是在雙休日的時候四處打工,第六次在日式餐廳里遇見栗巖,林時蒹再也忍不住了,他跑過去問對方:你為什么要打工啊?打工,是為了自己掙錢買喜歡的東西。
這真是個奇怪的女生。林時蒹突然很想認識這樣的女生,但他不敢對她說:我們做個朋友吧。最后他想,既然說不出口,那就寫信給她吧。
林時蒹花了三個晚上寫完那封信,裝入一個綠色的信封。但是第二天出門時,居然忘了帶那封信。
晚上放學后,林時蒹回到家媽媽就把綠色信封扔到他眼前時,他才想起來有這么一回事。
小小年紀你居然早戀了呢!
不是早戀!林時蒹有些著急,他慌張地辯解,我只是很欣賞她。
那晚林時蒹和媽媽爭辯了很久,媽媽始終不相信他說的話。最后他說:反正我是會把信交給她的!
第二天,林時蒹把信遞給了栗巖。
當時陽臺上站滿了圍觀的男生女生,似乎在等待著一場告白的好戲,誰也不知道里面寫的只是你的生活我很羨慕,所以想認識
栗巖看完信后說:這有什么好羨慕的呢,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其實挺簡單的。
可是我老是在做媽媽喜歡的事情我突然覺得有些痛苦。
那就不要去做啊。人也要學會拒絕。栗巖輕描淡寫地說。
晚上回家,他給了媽媽一個大大的擁抱。媽媽似乎愣了一下。
過了許久,林時蒹說話了:媽媽,我不是不愛你了。
但是,鋼琴我真的不喜歡,考試成績我也不可能永遠考班級前五,以后我也會去打工掙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我知道這不符合你的設想,對不起,媽媽。
做媽媽的又一次淚流滿面。但這次不一樣,不是無能為力,而是激動的熱淚。她抱緊了兒子的后背,那里似乎沒有想象的那么柔弱。
她說:以后洗菜和收衣服還是要做的。還有,在我面前大大方方地逛論壇吧。
啊?你知道?這回輪到林時蒹驚訝了,你同意我?為什么?
因為我也不是你想象中的那個媽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