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一家小工廠的老板,雇了十多位民工,加工一種自行車配件。
快到年關的時候,朋友突然發現車間里的不少銅質配件不見了,經過詢問,其中有位民工嫌疑最大。朋友本來可以報警,但他卻沒有那么做。
朋友召集了這十多位民工開了一個會,朋友在會上說:“銅配件失竊,我不想報警,因為我一旦這樣做,你們中間的有一個人,可能無法回家過年了。”
我覺得朋友太仁慈。我覺得一個心中有賊念的人,是根本不在乎別人給他的機會。
春節前一周,這些民工都要回家過年了。他們一一領取了工資。輪到一個小伙子時,那小伙子從工資中抽出了二百元,放在朋友面前。
朋友不解。
那小伙子低下頭,說:“那些銅配件是我拿的……這些天我心里一直不好受。。。春節回來,你不會不要我做工吧?”
朋友很驚訝。他沒有想到他會主動承認錯誤。朋友輕輕笑了,說:“不會的。”
小伙子愧疚滿面地走了。
但后來,那個小伙子一直沒有來。而朋友的小工廠因為城市區塊整治,搬了地方。
朋友有時候到勞動力市場招工,他會特別留意年輕人,看看這個男孩是否在。平時,朋友經常聊起這個男孩,說那男孩是安徽人,家里有一個妹妹,父親早已亡故,不知他有沒有找到工作,不知道他現在過得好不好。
我對朋友感慨萬千。
我知道朋友是一個善良的人,他其實并不關心那個男孩的是否有工作,而是關心他有沒有改掉小偷小摸的習慣。
朋友對我說:“如果是別人,也許他根本不可能給他改過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