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家威廉·杜朗曾經敘述過他尋找幸福的過程。他先從知識里尋找幸福,得到的只是幻滅;從旅行中找,得到的只是疲倦;從財富里找,得到的只是爭斗和憂愁;從寫作中找,得到的只是勞累。知識、旅行、財富還有寫作,帶不來純粹的幸福感。
然而有一天,他從車站出來,看到一輛小汽車里坐著一位年輕婦女,懷里抱著一個熟睡的嬰兒。一位中年男子從火車上下來,徑直走到汽車旁邊。他吻了一下妻子,又輕輕地吻了一下嬰兒——生怕把他驚醒。然后一家人開車離去。這時杜朗才驚奇地發現什么,其實這就是真正的幸福。他高興地松了一口氣,從此懂得:生活的每一正常活動都帶有某種幸福,只有好好珍惜現在,才有真正的幸福。
生活的每一個細節其實都帶著某種幸福。那一個淺淺的吻,其中蘊涵著丈夫的關愛,還有父親的慈愛,這一個小小的細節卻呈現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幸福就是這樣被召喚著,不用什么妙法仙方,只是需要你感情的投入。給熟睡的孩子掖掖被子,給疲憊的父母倒杯水,給哭泣的朋友紙巾,給路邊的乞丐幫助。在你做這些事的時候,你是幸福的。
幸福不一定就是抽象的理論和不凡的行動,這種感覺其實就在一舉手一投足之間,幸福在生活的每一個細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