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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租房協議 租房屋協議篇一
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 街道 區 樓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至 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日期:
城市租房協議 租房屋協議篇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_ ;
二、室內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 .
三、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______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1次付款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天;
(4)連續_______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_______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_______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說明:
入住時的電表度數:_____ ,
水表度數:_______________ .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城市租房協議 租房屋協議篇三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在合同中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標地及設施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積:
甲方提供設施清單及規定使用狀況見合同。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共____個月,甲方從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應先考慮與乙方續租。如乙方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議續租事定。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2、租金支付方式為付,先付后用。此后,在每期付款期滿前 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1)房租租金:
2)物業管理費:
3)有線電視費:
4)生活垃圾運費:
5)房屋押金:.合計:
3、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再調整。
第四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衛生、煤氣、水電、電話費用均由乙方繳付。乙方向甲方支付作為押金,租期滿后,乙方結清此費用,房屋內物品完整無損,則押金如數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出租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期內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將房屋收回,甲方應退還剩余房款,須另外補償因搬遷給乙方造成的費用并交納壹個月租金作為向乙方的補償金。
2、租賃房屋內各項設施如損壞,甲方有義務與相關維修部門聯系,進行及時處理。
第六條: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和金額交納租金,逾期未繳付租金,按照所欠租金的0.5%計算滯納金。超過5日未付清,視為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租賃期內不得無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乙方應補償給甲方壹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
2、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儲藏違法物品或危險物品;
3、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
4、乙方應愛護房屋及其設施,室內一切設施屬人為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屬自然損壞,乙方不予賠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合同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乙方向甲方提出合同約定外的補償,甲方有權拒付。
第八條:租賃期間房屋的維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對承租房進行維修,但應事先得到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已裝修部分,不得向甲方索取裝修費用。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不繳納租金并押金不足以抵扣租金、滯納金,且與乙方無法取得聯系時,甲方有權請公證處公正撬開房門,室內一切物品由甲方代為保管三個月,若三個月內仍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甲方有權對保管物品進行處理。
2、乙方使用此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第十條:免責條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甲乙雙方受損,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因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遷或改造已租賃房屋,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均嚴格執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補充,補充條款均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字承租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城市租房協議 租房屋協議篇四
出租方(甲方): 簽訂地點:
出租房屋地址及名稱:
電 話: 簽訂時間: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承租方戶籍地:
甲、乙雙方根據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坐落: 號 街面房 、間數 間
面積: ㎡ 、房屋結構: 框剪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條 月租金 年租金 元 ,租金總額(大寫) 元(大寫: )。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租金 年一付,提前1個月支付。具體時間為: 年 月 日前支付 。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 物業公司,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除餐飲業、型材加工等污染嚴重的以外。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承租人負擔:室內設施及裝修。
第八條 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修的范圍是:不破壞原有結構前提下經甲方書面認可可以進行內部裝修改造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乙方增設可移動的設施設備歸乙方所有, 乙方增設的不可移動的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
第九條 出租人不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簽訂租賃合同時 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1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延遲交付出租房屋 1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