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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一
乙方:
甲方將三技校區家屬院全體住戶電表更換施工工程交由乙方工程隊具體施工。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特簽訂本合約。
一、管理目標
1、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
2、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產要求
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各地政府有關規定安全生產的法規及各項規定。積極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
三、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的管理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對其個人的安全措施、操作等加強教育管理。
2、采取一切安全措施,防止施工人員發生違規行為,同時確保周圍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商訂。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甲方派遣乙方擔任甲方鏟車的司機。為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鏟車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工作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培訓,要求乙方遵守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
3.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4.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員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筑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自己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監督、檢查,對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操作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積極配合調查
7.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保障后,先鳴笛,后起步。起步時不得突然加速,應平穩起步。
8.運載物料時,應保持動臂下鉸點離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送物料。
9.禁止在前后車體形成角度時鏟裝貨物。取貨前,應使前后車體形成直線,對正并靠近貨堆,同時使鏟斗平等接觸地面,然后取貨。
10.不準邊行駛邊起升鏟斗。鏟斗鏟裝貨物應均衡,不準鏟斗偏重裝載貨物。
11.駕駛員離車前,應將鏟斗放在地面,禁止在鏟斗懸空時駕駛員離車。
12.起升的鏟斗下面嚴禁站人或進行檢修作業,若必須在鏟斗起升時檢修車輛,應對鏟斗采取支撐措施,并保證牢固可靠。
13.禁止用鏟斗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14.在架空管線下面作業,鏟斗起升時應注意不要碰到上方的障礙物。在高壓輸電線路下面作業時,鏟斗還應與輸電線路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15.在為載重汽車傾卸物料,鏟斗前翻時不得刮碰車輛,卸載動作要緩和。
16.在卸車作業時,應注意鏟斗不要刮碰車廂。在推運或刮平作業中,應隨時觀察運行情況,發現車輛前進受阻,應審慎操作,不得強行前進。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發現乙方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4.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開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第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三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施工項目: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時間: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五、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六、協議內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并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桿、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墻和外懸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周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病癥者嚴禁從事外墻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墻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柜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后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并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并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并聯接地,并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并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制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并立出明顯標志,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桿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銹,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銹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確佩帶安全帶,并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采用建筑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扎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并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并固定于籃身上。
(六)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后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并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七)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采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采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八)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四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單位 ,因施工需要,借(使)用北京市市政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處電源。為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經雙方協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面圖及總負荷容量和各項參數。
2、 甲方應將項目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安全用電負責人等內業資料交付乙方,并嚴格執行。
3、 甲方有權檢查驗收乙方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及安裝工藝,發現安全隱患時,以書面形式指出,并限期整改。
4、 甲方必須審驗乙方電器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教育情況。
5、 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線制380v/220v動力電源工 kw,正常情況下,確保供電質量。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并將管理人員名單提供給甲方。
2、 乙方參加施工中臨時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考核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持有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技術人員。
3、 乙方應根據工程種類和借用電源的容量及用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和安全用電組織機構負責人名單。
4、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持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正式、有效操作證上崗,過期未驗、作業期間不帶操作證者,視其無證操作,屬嚴重違章。電器作業人員應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用品。
5、 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單,在規定期限內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權按《市建委(94)京建施字380號通知》給予處罰,直至停工整頓。
6、 乙方應確保電器安裝、維修2人以上操作,斷電作業,在電源側斷路器處懸掛“有人工作,請勿合閘”的明顯標識牌,同時在已斷電線路安裝臨時接地線。固定配電箱應加設安全防護欄。
7、 乙方在無法停電,又必須帶電作業情況下,應設置防觸電絕緣設施,并設專人監護。
8、 乙方在特殊環境或特別潮濕和易腐蝕場所、大型金屬管線內作業必須使用12v照明電源,工作用電源應加裝隔離變壓器供電。
9、 甲方因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電相關規范的要求下達的違章指揮作業任務書,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0、 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違章作業,違反本協議內容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乙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建設部《jgj46--- 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gb50194—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范》及北京供電局頒發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相關章節,進行臨時用電的安裝、運行、維修、檢查。
2、甲、乙雙方應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并共同遵守協議條款。
3、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按照規范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實際施工作業前,按照相關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的要求,布置任務,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形成文件存檔備案。
4、 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從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五
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年月日
為了更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做到: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進一步加強對施工、生產過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確保廣大職工的生產和施工安全,確保施工環境安全,為明確雙方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事項協商一致,并訂立本協議,以并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筑面積:
3、結構層數:
二、責任范圍:1、2、3、
三、雙方各自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認真貫徹國家及省、市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法規及條例,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認真貫徹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標準化、系統化管理,堅持安全生產責任制。
3、對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5、配合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二)、乙方責任:
1、認真按照國家及省、市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法規及條例內容執行并落實。
2、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并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以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明確安全事故責任。
4、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及技術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電、機械設備、腳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規程、注意事項等。
收集整理好安全資料、安全日志。
5、對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做到定人、定崗,并持合格的操作證上崗。
6、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同時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辦理、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五、其它: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六
甲方:通信段
乙方: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施工項目;
乙方施工地段內,有甲方管道及光纜,為確保光電纜安全,不造成損害,經雙方協商,特定如下協議:
1. 乙方在簽訂施工協議前,應提供施工圖及施工方案。雙方應共同勘察現場,明確施工范圍及甲方既有設備的現狀,經會商后,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提前48小時以通知書的方式,通知甲方。
3. 甲方派人配合,探測通信管線徑路。甲方人員到達現場勘察后,做相應的指導,由乙方人工找出通信管線或光電纜,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后,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
4. 在乙方施工范圍內,甲方既有光電纜的土層上,必須動土施工時,需在乙方光電纜切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如暫時無法移設,采取防護方案時,必須征得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5. 乙方在施工的整個區段內,距離通信光電纜左右各2米范圍內,不得用機械施工。必須是甲方配合人員監護下,方可采用人工開挖的方式施工。
6. 乙方施工過程中,應避開甲方光電纜,不得占壓光電纜徑路。如威脅通信管線、光電纜安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7. 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通信管線及附屬設施。施工與通信管線交越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通信管線采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影響造成甲方設備切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8. 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隨意便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范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便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9. 施工范圍內,所有因施工需要,造成通信管線外露的,其安全由乙方全權負責。施工結束前,必須在甲方監護人員配合下,由施工單位負責恢復原狀。
10.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配合人員的指揮,甲方配合人員不到場,不得擅自施工。同時,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強化教育,杜絕野蠻施工。
11. 在乙方施工范圍內,發生光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搶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
1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違反協議,造成甲方光電纜中斷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并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13. 本協議簽訂后,具有法律效應,因施工造成甲方光電纜損傷中斷,執行該協議發生糾紛,交由鐵路運輸法院裁定。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動失效。
甲方:通信段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七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1. 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 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3. 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進行,不準在高空操作。
4. 搬運鋼筋時起重臂和吊起的物重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時不準吊。
5.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6. 不得將鋼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腳手板上,也不得把工具、鋼箍、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板上,以免滑下傷人。
7. 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
8. 斜屋面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在臨邊洞口,應配置防護網、防護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9. 隨身所帶的作業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防滑落傷人。
違章操作后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工程設計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采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凈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桿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桿路與原有桿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已建桿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桿路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新建桿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于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 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并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九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確保地鐵設施安全與運營安全,維護地鐵車站出入口正常通行與周邊的整潔衛生,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號線線鐵路保護區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業項目簡介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位置:
1.3 施工作業內容與范圍:
1.4 作業期限:
1.5 車站或隧道內監測項目:
1.6 車站或隧道外監測項目:
1.7 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
二、安全施工條款
2.1通用條款
2.1.1 乙方單位應建立安全施工保障體系,實行安全施工崗位責任制。
2.1.2乙方應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分析與評估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對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及運營安全的影響。
2.1.3乙方應委托有資質單位承擔該項目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不會對地鐵設
施與運營安全構成不利影響。
2.1.4 乙方應對施工作業影響的地下管線,尤其是鄰近地鐵設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氣管
線進行妥善的安全防護和監測,確保安全。
2.1.5乙方應根據地鐵結構、設備、設施和不同自然條件,針對性地制訂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保護及安全運營的各種應急預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變形等),得到甲
方審核同意,并報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6乙方應委托具有監測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單位對受影響區域的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進
行監測,并將第三方監測單位資質材料報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7當監測值接近《地鐵安全保護第三方監測控制指標》規定的控制指標時,乙方應
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
2.1.8第三方監測需要在地鐵設施或地鐵內部布點監測的,必須得到甲方同意,并由甲
方人員陪同方可作業。
2.1.9進入地鐵內部施工作業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工作人員的
指揮;如乙方未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定而產生的安全管理問題,由乙方負責。
2.1.10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系、
管理、監督工作。
2.1.11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為,乙方應立即改正,并接受處理;乙方施工
作業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1.12乙方在現場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并保護好現場,接受調查處理。
2.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三、文明施工條款
3.1通用條款
3.1.1施工作業單位應建立文明施工保障體系,實行文明施工崗位責任制。
3.1.2施工作業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按照《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文明施工必須進行設計,得到甲方的同意。設計時要求:
3.1.2.1施工作業的臨時設施、場地布置、臨時道路、圍墻圍欄等不得影響地鐵出入口通行和地鐵乘客安全;
3.1.2.2施工作業現場的污水處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鐵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等設施;
3.1.2.3應設置必要的導向標志和溫馨提示,方便地鐵乘客通行。
3.1.3乙方應在臨近地鐵車站出入口的現場周邊應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欄,保證圍欄安全、穩固、整齊、美觀。
3.1.4乙方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與地鐵風亭、冷卻塔的凈距離不應小于5米,并滿足地鐵通風散熱要求。
3.1.5乙方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與車站出入口的距離應滿足地鐵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應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粉塵不影響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的正常通行與運行,否則乙方應采取灑水、場地硬化、通風措施,甚至停工處理。
3.1.7乙方應采用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不影響地鐵乘客出行。
3.1.8乙方應采用措施搞好現場衛生,清理垃圾,施藥除“四害”,定期檢查環境衛生,維持地鐵車站出入口周邊良好的環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業圍檔導致地鐵乘客需要經過偏僻、狹長、視線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夜間增加現場安全保衛,確保地鐵乘客安全。
3.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四、雙方責任
4.1乙方責任
4.1.1乙方對施工中對地鐵既有結構損壞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面負責。要嚴格按審定的技術方案和范圍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監測方案,并根據監測結果優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雖經甲方技術審核,不減免乙方及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各方的任何責任。
4.1.3乙方須在施工期間制定可能影響車站運營安全及施工區域土建結構安全的應急預案,在發生可能危及地鐵安全的突發事件時,需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并組織搶險工作。
4.1.4進入地鐵保護區范圍的施工,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施工監督、配合,由于乙方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全責。
4.1.5對地鐵運營有較大影響的施工,必須在“地鐵非營運”時間內進行,避免乘客投訴。
4.1.6因乙方責任造成地鐵設備設施損壞、影響使用性能的,乙方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原規格標準恢復,并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4.1.7乙方施工前須對地鐵既有管線調查清楚,如有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4.1.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要盡量減少施工作業噪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粉塵、震動對乘客的影響。
4.1.9在協議期內,施工單位應切實維護地鐵運營環境,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運營管理的行為,比如:施工人員到車站閑逛,大聲喧嘩;通道打通時,未及時清理垃圾,乙方應立即改正,并接受處理。
4.1.10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須保證車站出入口建筑物全部外露;施工圍擋保證站外地鐵客流通道最小寬度不小于5米;確保施工圍擋結構安全;地鐵客流通道地面必須硬化,確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駁應錯開施工,站內施工圍擋不得影響車站的整體美觀,圍擋應有防塵、降噪、防滲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閉期間應保證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地鐵車站要求,做好站內外臨時導向標志的設置,并在相應出入口布置安民告示。在車站出入口的站外明顯處布置施工項目告示欄。封閉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報計劃經同意后方準施工。
4.1.13接駁和遷移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防盜措施,確保車站財產安全。
4.1.14地鐵車站出入口遷移施工封堵時間不得超過 無 天,每延誤 / 天按5000元人民幣處罰。
4.1.15地鐵車站出入口接駁施工時,圍擋占用地鐵客流通道寬度不得大于1.0米,須在運營后進行圍擋施工,不影響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組織對施工項目竣工驗收時,將增加施工對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影響的驗收內容,并接受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和甲方的監督。
4.1.1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甲方責任、權利
4.2.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地鐵運營安全的隱患,有權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鐵既有設備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業前,甲方應對乙方作業負責人介紹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3甲方盡可能提供施工范圍內地鐵所屬設備、管線清單及布置情況,如有疑問現場確認。
五、意外事件處理及賠償
5.1乘客投訴。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訴,由乙方以書面形式(經甲方審核后)給予乘客答復。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損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鐵責任范圍內的乘客傷亡事件,由乙方負責賠償。
5.3乙方施工作業造成甲方設施損壞、設備丟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規定時間內維修好和賠償。
六、聯絡制度
6.1甲乙雙方對施工期間出現或可能出現的情況須互相及時通報,必要時召開雙方聯席會。
6.2雙方責任部門及聯系電話:
甲方:港鐵(深圳)公司運營項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業全過程必須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的檢查與監督。
7.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
甲方:
乙方:
為共同遵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規范等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經雙方商定,乙方在甲方承攬的
,就有關問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應向乙方介紹本工程概況及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和其他有關規定,并對乙方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消防工作經行監督檢查,乙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施工作業規范的規定。
二、 乙方必須對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經行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禁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三、 乙方在工作期間,應做好其所屬員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殘人員,配備合適的勞動用品,并為員工辦理意外傷害險,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應保證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持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高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復核有關規定。
四、 乙方應定期組織本單位職工安全學習、檢查督促各項安全、防火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交流安全生產經驗,及時發現隱患并立即整改,不斷提高整體安全素質。
五、 乙方在施工和生活過程中的用水、用電、用氣等均需按有關規定執行,嚴禁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照明燈,不得擅自使用各種電熱器具,禁止將消防器、設備設施損壞或挪作他用,乙方借用甲方設備設施進行作業時,應負責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管理責任。
六、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職工發放相對應的個人勞動防護品,并督促其爭取佩戴和使用。
七、 乙方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為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乙方應制定專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按章施工,經常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經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發現個別政治素質、身體素質較差的人員的應勸其離開工地。
八、 乙方人員在施工作業中應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督促和糾錯指令,接受違章處理和處罰。
九、 本公司已建立gb/t14001-20__標準環境管理體系,施工方是按照本公司的各項規程經行施工。
十、 乙方需提前做好相關的隔離、通風、置換等的準備工作,確保做好良好的施工環境。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上,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和撲救火災,并在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一、 發生工傷事故后,無論何方責任,主要由乙方組織人力、財力,甲方雞雞配合經行事故善后工作。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工傷事故,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由于甲方責任造成工傷事故,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由于雙方責任造成工傷事故,根據雙方責任大小,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承攬工程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并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
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
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_________________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項目能安全優質的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為 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二、施工地點: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責任和義務
在進場高空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為了防止誤登,在禁止或不堅固的結構區域,甲方應在這種結構的適當地點掛上警告牌。
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設備和施工過程負有監督與檢查的責應和義務。
2、 乙方安全措施與責任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在使用吊繩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于零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需使用甲方或與甲方相關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乙方負責此項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施工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甲乙雙方簽訂的《 施工合同》等合同細則的要求,遵遁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雙方就星光聯盟--led照明燈飾展覽中心工程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工程;
要求工期:
工程造價:
二、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進入外墻施工及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上崗、隨地大小便、穿拖鞋或赤膊上班、從高空亂丟雜物;
所有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各工種之間發生沖突,遇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甲方項目部及監理方匯報;
進場施工人員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 質量: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和監理單位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施工方案及合格的材料質保書及檢測報告,經監理單位認可后報甲方才可進行施工。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和監理單位確認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程施工圖紙按國家現行的《施工規范》要求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工。
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如經甲方或監理單位發現,并認定為不合格材料的,所有不合格材料必須全部撤出施工現場,并予以 元/次的經濟賠償,同時賠償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影響。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對工程作局部作修改,乙方在不影響工程質量的條件下,應征得甲方和監理單位簽證同意的情況下方可對工程作局部的修改。
四、 工期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乙方必須確保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的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并承擔 元/天的工期延誤經濟賠償。
五、 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協議工期內提供外墻腳手架及臨時水源、臨時電源及臨時垂直運輸,逾期不予提供,根據實際情況,若甲方有條件提供,則按 元天提取配合費用。
甲方有協助監理方督促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并進行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通知政府相關主管部門。
乙方義務
乙方須辦理報建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及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向甲方及監理方交納施工許可證復印件、政府部門備案復印件、公司資質復印件、公司稅務營業執照復印件、現場管理架構人員名單、相關保險復印件(交納的文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向甲方交納中標價3%的管理費和預交一定數額水電費,電費按電表實際收取,水費按定額收取。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必須簽訂《進場施工協議》和繳納 萬元¥ 元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傷亡事故、重傷事故、火災事故、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事件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的同時簽訂有效的上崗安全合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必須達100%方能進入現場施工,否則查處一人次處罰項目負責任人1000元。
乙方于施工過程中應將自己的垃圾清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內堆放,然后統一由甲方運離現場工地,做到活完腳下清。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拆除、打鑿等原建筑物(圖紙規定位置除外)時, 必須經監理方簽證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施工質量、安全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對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的搭設、拆除和改造必須經甲方及監理方同意,否則負全部責任;搭設、拆除和改造必須符合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監理方和甲方報告。
乙方未經甲方或監理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外墻腳手架的連墻件,違者罰款3000元/處,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如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的,需經甲方、監理單位現場確認后方可拆除,同時施工完畢后必須恢復原位。
乙方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否則承擔全部責任。由于現場交叉作業、高空作業多,乙方或多方應相互配合及服從甲方或監理方指揮,避免發生(特別是塔吊吊運作業、吊裝作業)事故。
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現場協調工作。
乙方進場施工后必須無條件服從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法律法規,對乙方人員違章亂紀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履約保證金內扣除。如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乙方應認真做好專業工程安全生產自查、互查并做好各項資料、臺帳及時提交甲方建檔,安全檢查合格率必須達90%以上。
乙方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按建筑面積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員并負責日常現場安全檢查杜絕死亡、重傷事故發生。如發生事故處理事故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門的罰款,并給予以下處罰:
發生傷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并承擔一切傷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發生重傷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以上處罰直接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甲方或監理方督導乙方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對甲方項目部或監理方開具的安全、質量、工期、違紀等方面的罰款通知單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乙方必須強化施工現場的環境整治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確保甲方省\市級文明工地創建。
六、 項目部基本規章制度:
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針對違規人員將參照下例條款執行:
進入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赤腳、赤膊、穿拖鞋、穿裙子、穿高跟鞋、未扣帽帶(處罰:200元/次);
進入外墻施工及高空作業不佩戴安全帶每人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未經允許隨意拆除外架架體及安全防護等設施(處罰:1000元~20__元);
施工現場電線亂拉、亂接電線或違反用電安全要求,所用材料沒收(處罰:200元/次);
酒后上崗每人處以300元/次的罰款;
隨地大小便(處罰:200元/次);
高空落物、拋擲材料(處罰:500元~20__元/次);
發生打架、斗歐、傷人、賭博事件影響到施工時(20__元~5000元/次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特種作業人員違章操作(500元/次);
卸料平臺上超荷載堆放材料(500元/次)。
如發現盜竊施工現場一切財物者,一經證實處以被盜物品價值十倍的罰款,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施工現場未做到“工完場清”(處罰200元/次);
現場使用氧氣、乙炔放置不符要求,氣(割)焊、電焊無防火隔離措施,無滅火器材(處罰200元/次);
對不服從項目部管理人員或監理方管理的現場負責人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三次以上的,乙方必須重新調換新的現場負責人,且必須在48小時內到位(要懂技術、懂施工、并具備一定的管理和工作能力)。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上訴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監理方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監理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協議簽訂地點: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甲乙雙方簽訂的《 施工合同》等合同細則的要求,遵遁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雙方就星光聯盟--led照明燈飾展覽中心工程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星光聯盟--led照明燈飾展覽中心;
工程地點:廣東省中山市古鎮鎮中興中路中;
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工程;
要求工期:
工程造價: 萬元。
二、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進入外墻施工及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上崗、隨地大小便、穿拖鞋或赤膊上班、從高空亂丟雜物;
所有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各工種之間發生沖突,遇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甲方項目部及監理方匯報;
進場施工人員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 質量: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和監理單位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施工方案及合格的材料質保書及檢測報告,經監理單位認可后報甲方才可進行施工。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和監理單位確認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程施工圖紙按國家現行的《施工規范》要求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工。
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如經甲方或監理單位發現,并認定為不合格材料的,所有不合格材料必須全部撤出施工現場,并予以 元/次的經濟賠償,同時賠償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影響。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對工程作局部作修改,乙方在不影響工程質量的條件下,應征得甲方和監理單位簽證同意的情況下方可對工程作局部的修改。
四、 工期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乙方必須確保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的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并承擔 元/天的工期延誤經濟賠償。
五、 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協議工期內提供外墻腳手架及臨時水源、臨時電源及臨時垂直運輸,逾期不予提供,根據實際情況,若甲方有條件提供,則按 元天提取配合費用。
甲方有協助監理方督促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并進行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通知政府相關主管部門。
乙方義務
乙方須辦理報建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及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向甲方及監理方交納施工許可證復印件、政府部門備案復印件、公司資質復印件、公司稅務營業執照復印件、現場管理架構人員名單、相關保險復印件(交納的文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向甲方交納中標價3%的管理費和預交一定數額水電費,電費按電表實際收取,水費按定額收取。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必須簽訂《進場施工協議》和繳納 萬元¥ 元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傷亡事故、重傷事故、火災事故、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事件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的同時簽訂有效的上崗安全合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必須達100%方能進入現場施工,否則查處一人次處罰項目負責任人1000元。
乙方于施工過程中應將自己的垃圾清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內堆放,然后統一由甲方運離現場工地,做到活完腳下清。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拆除、打鑿等原建筑物(圖紙規定位置除外)時, 必須經監理方簽證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施工質量、安全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對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的搭設、拆除和改造必須經甲方及監理方同意,否則負全部責任;搭設、拆除和改造必須符合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監理方和甲方報告。
乙方未經甲方或監理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外墻腳手架的連墻件,違者罰款3000元/處,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如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的,需經甲方、監理單位現場確認后方可拆除,同時施工完畢后必須恢復原位。
乙方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否則承擔全部責任。由于現場交叉作業、高空作業多,乙方或多方應相互配合及服從甲方或監理方指揮,避免發生(特別是塔吊吊運作業、吊裝作業)事故。
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現場協調工作。
乙方進場施工后必須無條件服從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法律法規,對乙方人員違章亂紀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履約保證金內扣除。如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乙方應認真做好專業工程安全生產自查、互查并做好各項資料、臺帳及時提交甲方建檔,安全檢查合格率必須達90%以上。
乙方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按建筑面積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員并負責日常現場安全檢查杜絕死亡、重傷事故發生。如發生事故處理事故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門的罰款,并給予以下處罰:
發生傷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并承擔一切傷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發生重傷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以上處罰直接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甲方或監理方督導乙方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對甲方項目部或監理方開具的安全、質量、工期、違紀等方面的罰款通知單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乙方必須強化施工現場的環境整治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確保甲方省\市級文明工地創建。
六、 項目部基本規章制度:
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針對違規人員將參照下例條款執行:
進入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赤腳、赤膊、穿拖鞋、穿裙子、穿高跟鞋、未扣帽帶(處罰:200元/次);
進入外墻施工及高空作業不佩戴安全帶每人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未經允許隨意拆除外架架體及安全防護等設施(處罰:1000元~20__元);
施工現場電線亂拉、亂接電線或違反用電安全要求,所用材料沒收(處罰:200元/次);
酒后上崗每人處以300元/次的罰款;
隨地大小便(處罰:200元/次);
高空落物、拋擲材料(處罰:500元~20__元/次);
發生打架、斗歐、傷人、賭博事件影響到施工時(20__元~5000元/次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特種作業人員違章操作(500元/次);
卸料平臺上超荷載堆放材料(500元/次)。
如發現盜竊施工現場一切財物者,一經證實處以被盜物品價值十倍的罰款,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施工現場未做到“工完場清”(處罰200元/次);
現場使用氧氣、乙炔放置不符要求,氣(割)焊、電焊無防火隔離措施,無滅火器材(處罰200元/次);
對不服從項目部管理人員或監理方管理的現場負責人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三次以上的,乙方必須重新調換新的現場負責人,且必須在48小時內到位(要懂技術、懂施工、并具備一定的管理和工作能力)。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上訴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監理方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監理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201 年 月 日
本協議簽訂地點: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五
發包方(章) 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章)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 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 在甲方監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三、 堅持“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 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施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 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 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 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 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 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放火有關規定。
6、 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專人負責。
7、 承包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 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參加安全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 管理和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 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童工。
12、 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并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 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15、 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 通風 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
16、 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 違約責任:
1、 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重傷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死亡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
4、 上述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六
操作人員安全施工協議書
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系電話:
地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_______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
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____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并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復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說,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并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并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
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乙方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
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并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
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并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后,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并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后,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后,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后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確保地鐵設施安全與運營安全,維護地鐵車站出入口正常通行與周邊的整潔衛生,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號線線鐵路保護區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業項目簡介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位置:
1.3 施工作業內容與范圍:
1.4 作業期限:
1.5 車站或隧道內監測項目:
1.6 車站或隧道外監測項目:
1.7 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
二、安全施工條款
2.1通用條款
2.1.1 乙方單位應建立安全施工保障體系,實行安全施工崗位責任制。
2.1.2乙方應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分析與評估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對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及運營安全的影響。
2.1.3乙方應委托有資質單位承擔該項目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不會對地鐵設
施與運營安全構成不利影響。
2.1.4 乙方應對施工作業影響的地下管線,尤其是鄰近地鐵設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氣管
線進行妥善的安全防護和監測,確保安全。
2.1.5乙方應根據地鐵結構、設備、設施和不同自然條件,針對性地制訂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保護及安全運營的各種應急預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變形等),得到甲
方審核同意,并報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6乙方應委托具有監測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單位對受影響區域的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進
行監測,并將第三方監測單位資質材料報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7當監測值接近《地鐵安全保護第三方監測控制指標》規定的控制指標時,乙方應
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
2.1.8第三方監測需要在地鐵設施或地鐵內部布點監測的,必須得到甲方同意,并由甲
方人員陪同方可作業。
2.1.9進入地鐵內部施工作業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工作人員的
指揮;如乙方未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定而產生的安全管理問題,由乙方負責。
2.1.10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系、
管理、監督工作。
2.1.11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為,乙方應立即改正,并接受處理;乙方施工
作業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1.12乙方在現場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并保護好現場,接受調查處理。
2.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三、文明施工條款
3.1通用條款
3.1.1施工作業單位應建立文明施工保障體系,實行文明施工崗位責任制。
3.1.2施工作業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按照《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文明施工必須進行設計,得到甲方的同意。設計時要求:
3.1.2.1施工作業的臨時設施、場地布置、臨時道路、圍墻圍欄等不得影響地鐵出入口通行和地鐵乘客安全;
3.1.2.2施工作業現場的污水處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鐵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等設施;
3.1.2.3應設置必要的導向標志和溫馨提示,方便地鐵乘客通行。
3.1.3乙方應在臨近地鐵車站出入口的現場周邊應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欄,保證圍欄安全、穩固、整齊、美觀。
3.1.4乙方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與地鐵風亭、冷卻塔的凈距離不應小于5米,并滿足地鐵通風散熱要求。
3.1.5乙方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與車站出入口的距離應滿足地鐵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應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粉塵不影響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的正常通行與運行,否則乙方應采取灑水、場地硬化、通風措施,甚至停工處理。
3.1.7乙方應采用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不影響地鐵乘客出行。
3.1.8乙方應采用措施搞好現場衛生,清理垃圾,施藥除“四害”,定期檢查環境衛生,維持地鐵車站出入口周邊良好的環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業圍檔導致地鐵乘客需要經過偏僻、狹長、視線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夜間增加現場安全保衛,確保地鐵乘客安全。
3.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四、雙方責任
4.1乙方責任
4.1.1乙方對施工中對地鐵既有結構損壞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面負責。要嚴格按審定的技術方案和范圍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監測方案,并根據監測結果優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雖經甲方技術審核,不減免乙方及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各方的任何責任。
4.1.3乙方須在施工期間制定可能影響車站運營安全及施工區域土建結構安全的應急預案,在發生可能危及地鐵安全的突發事件時,需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并組織搶險工作。
4.1.4進入地鐵保護區范圍的施工,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施工監督、配合,由于乙方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全責。
4.1.5對地鐵運營有較大影響的施工,必須在“地鐵非營運”時間內進行,避免乘客投訴。
4.1.6因乙方責任造成地鐵設備設施損壞、影響使用性能的,乙方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原規格標準恢復,并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4.1.7乙方施工前須對地鐵既有管線調查清楚,如有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4.1.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要盡量減少施工作業噪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粉塵、震動對乘客的影響。
4.1.9在協議期內,施工單位應切實維護地鐵運營環境,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運營管理的行為,比如:施工人員到車站閑逛,大聲喧嘩;通道打通時,未及時清理垃圾,乙方應立即改正,并接受處理。
4.1.10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須保證車站出入口建筑物全部外露;施工圍擋保證站外地鐵客流通道最小寬度不小于5米;確保施工圍擋結構安全;地鐵客流通道地面必須硬化,確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駁應錯開施工,站內施工圍擋不得影響車站的整體美觀,圍擋應有防塵、降噪、防滲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閉期間應保證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地鐵車站要求,做好站內外臨時導向標志的設置,并在相應出入口布置安民告示。在車站出入口的站外明顯處布置施工項目告示欄。封閉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報計劃經同意后方準施工。
4.1.13接駁和遷移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防盜措施,確保車站財產安全。
4.1.14地鐵車站出入口遷移施工封堵時間不得超過 無 天,每延誤 / 天按5000元人民幣處罰。
4.1.15地鐵車站出入口接駁施工時,圍擋占用地鐵客流通道寬度不得大于1.0米,須在運營后進行圍擋施工,不影響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組織對施工項目竣工驗收時,將增加施工對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影響的驗收內容,并接受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和甲方的監督。
4.1.1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甲方責任、權利
4.2.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地鐵運營安全的隱患,有權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鐵既有設備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業前,甲方應對乙方作業負責人介紹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3甲方盡可能提供施工范圍內地鐵所屬設備、管線清單及布置情況,如有疑問現場確認。
五、意外事件處理及賠償
5.1乘客投訴。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訴,由乙方以書面形式(經甲方審核后)給予乘客答復。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損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鐵責任范圍內的乘客傷亡事件,由乙方負責賠償。
5.3乙方施工作業造成甲方設施損壞、設備丟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規定時間內維修好和賠償。
六、聯絡制度
6.1甲乙雙方對施工期間出現或可能出現的情況須互相及時通報,必要時召開雙方聯席會。
6.2雙方責任部門及聯系電話:
甲方:港鐵(深圳)公司運營項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業全過程必須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的檢查與監督。
7.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八
甲方:
乙方:為了確保建筑、裝修工程的順利完成,切實突出“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遵守下列規定:
一、甲方責任:
1.由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進場施工登記,并為乙方施工人員制作胸卡。
每個胸卡收取工本
費五元,押金二十元,丟失損毀照價賠償,無丟失損毀,待施工結束后退還押金。
2.甲方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負責為乙方辦理《動火證》、《出門證》等正常的施工手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對違反規定的施工人員,甲方可對其采取勸阻、警告、罰款直至驅逐出場的處罰。
二、乙方責任:
1、交納進場施工安全保證金5000元。
施工結束后,甲方扣除違章罰款后,退還剩余部分。
2、督促本單位施工人員攜帶胸卡進入酒店。
在登記的區域內施工,施工結束后應立即撤離現場。
3、督促本單位施工人員按規定時間和路線出入酒店,不得進入營業場所和其他非施工區域。
4、督促本單位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嚴禁在施工現場內吸煙、飲酒、和隨地便溺,隨時保持施工現場清潔,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5、安全用電,因工程需要動用明火時,要根據規定到酒店工程部門辦理《動火證》,操作者需持證上崗,并在動火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6、從施工現場運出任何物品均要按規定填寫《出門證》,不得私自攜帶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進入酒店。
7、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及其它項目按照雙方簽訂《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
以上規定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十九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其授權的代理人:(職務)(姓名) (姓名)(簽字) (簽字)
返
電力安全施工協議書篇二十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就《淋設施安裝合同》(以下簡稱“安裝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1.定義及解釋
1.1違規、違章、違約:指安全合同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以及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火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
1.4健康安全環境例卷:指乙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項目概況
2.1工程名稱:加裝消防噴淋設施
2.2工程內容:消防管線施工、球罐噴淋設施安裝、混凝土閥井制作。
2.3工程主要危險點源及危害:觸電、機械傷害、高空墜落等。
3.雙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3.1.2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3.1.3有權對乙方安全業績、資質進行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進行審查并備案。對不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企業,甲方不允許其進入施工場地。
3.1.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1.5有權對乙方從甲方租賃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3.1.6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7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3.1.8有權對乙方做出的與現場安全管理有關的承諾予以監督、檢查。
3.1.9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過程中的任何偏差,實施整改的跟蹤驗證。
3.2甲方的義務
3.2.1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作業時間、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
3.2.2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3.2.3甲方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2.4甲方應建立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渠道,并及時將有關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傳遞。
3.2.5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提供的受控文件予以維護和保密,不得出現遺失、外借等情況。
3.3乙方的權利
3.3.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3.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3.3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相關規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3.3.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3.3.5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4乙方的義務
3.4.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4.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3.4.2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通告甲方。
3.4.3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規定報告事故。
3.4.4應配備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并確保其完好。
3.4.5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4.6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及勞務分包施工企業,應經甲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不允許無資質及無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4.8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質疑進行確認,并在客觀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實施必要的糾正和改進。
3.4.9乙方有義務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向甲方做出必要的承諾。
3.4.10對于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有義務予以愛護,若其財產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
4.事故調查
在維護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省、集團公司、油田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違約責任及處理
5.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維護合同約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5.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省、集團公司、油田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4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后上報。
5.5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6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7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國家、省、集團公司、油田公司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5.8 為加強乙方的安全環保管理,防止乙方在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保證人生安全。根據乙方此次施工費用在30萬元以內,施工人員在20人以下的情況,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3000元。
6.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維護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維護合同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7.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與維護合同保持一致。如果維護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合同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8.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本合同與維護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隨維護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9.保險: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10.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維護合同第九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11.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無
12.附則
12.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與維護合同同時生效,并作為維護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合同專用章):安消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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