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買酒購銷合同 酒水購銷合同明細篇一
乙方:
為規范交易行為,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誠實自愿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煙酒,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內容、訂貨及交貨方式
1、供貨內容:乙方根據甲方經營需要為甲方供應煙酒,以甲方每次貨物采購訂單為準。
2、甲方需提前 3天將所需種類、規格及數量告之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時供貨,須提前 1 天告知甲方。如遇市場缺貨,乙方無法提供甲方要求的,則乙方可以更換同檔次品種,但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3、交貨方式: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完成交貨,雙方在送貨單上簽字,雙方各持一份,該送貨單作為結賬的憑證。
4、交貨時間: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甲方有急用,則當日或以最短時間將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二、質量驗收:
1、乙方向甲方承諾所供香煙無假貨、不變質、外包裝不變形;所供酒類無假貨,不變質,外包裝良好。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煙草專賣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及所供酒類的有效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以及其它相關資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質量驗收
1、乙方所提供貨物必須為正規廠家生產并符合國家標準及甲方要求。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所供煙酒不摻假、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供應的貨物數量、規格、質量必須與甲方訂單要求的一致。
4、如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貨物,乙方自行收回并及時換送合格貨物。
5、乙方有意以劣充好,或將不合格貨物混入,一經發現,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供貨價格及貨款結算支付
1、乙方所供煙酒價格每批次報價一次,以市場批發價格供應甲方,并以報價當天價格為準。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保險費、保管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將煙酒送交甲方,經驗貨人對數量與質量進行驗收后,由乙方出具本公司正式商業發票或稅務機構代開發票,甲方在信用周期內支付貨款。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8 月 1 日— 20xx年7月 31 日。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貨物的品種、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代為保管,并在1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或電話告知;乙方要在7天內解決,并承擔因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訂單規定貨物的貨款,乙方要根據訂單進行供貨,不得私自變更。
3、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后,應在7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4、乙方負責將貨物無償運送至甲方合同所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丟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以市場批發價供應甲方貨物,如高出市場批發價,經溝通乙方沒有進行調整,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所供煙酒導致使用者發生中毒現象,經國家權威部門鑒定屬實后,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20%的違約金。
3、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
4、乙方交付的煙酒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 25%的違約金。乙方提供的煙酒出現兩次以上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停止采購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5、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指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上交所欠違約金,賠償甲方損失,如不能及時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依法追繳欠款。
6、甲、乙雙方應信守本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在收到對方書面通知5日內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違約金的按照逾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計扣賠償金。
7、所有經濟賠償甲方均應事前通知乙方,并從乙方貨款中扣除。
8、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八、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解除。
2、若甲方不按約定條件付款,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此采購合同。
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甲、乙雙方同意由管轄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一、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件《廉潔保證合同》,是本合同的合法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買酒購銷合同 酒水購銷合同明細篇二
甲方:
乙方:
為切實保障位于x公司32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正常生
一、煤種及質量指標:
(1)≤1.3%
(2)熱值qnet,ad(kcal/kg)≥5000大卡
(3)揮發份vad≥20
(4)水份mar(%)≤8%(外水份)
(5)粒度≤10cm
(6)雜質:無
(7)其中:
q -8575.63-17.63vad-94.64aad-167.89mad+41.52crc()
(空氣干燥基低位)。
二、保證金:
乙方簽定本合同后一次支付 萬元給甲方為履約保證金,
三、數量及價格:
1、每月供應數量噸,多供不限。
2、每月供應少于噸,結算單價每噸減10元。
3、合格的煙煤每噸送到堆放場,熱值5000-5400卡
4、本價格可依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但必須重新簽認,甲乙雙方達成新的協議,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外觀質量控制及粒徑要求:
(1)防雨要求:運輸過程按要求做好防雨措施。
(2)雜質要求:無草皮、樹根、雜石、雜土。
(3)粒度要求:≤10×10cm
五、拒收標準:
(1)對于進廠原煤有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欺詐行為,買方有權拒收。
(2)進廠煙煤粒度≥10cm的重量占整車重量≥5%,買方有權拒收。
(3)買方供應煙煤質量指標中發熱量低于5000卡時買方有權拒收。
(4)揮發份在低于18時,買方有權拒收。
(5)全硫在1.5%以上時,買方有權拒收。
(6)含有雜質拒收。
(7)水份(外水)超10%拒收。
六、采樣、檢驗及計量方式:
1、采樣按照每車次采樣。
2、現場采樣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采樣,并現場封存一式三份蓋好印章,一份由甲方化驗,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用于在甲方化驗結果有爭議的情況下送國家質檢部門化驗,并以此結果為準。
3、物料到達現場指定地方后,放空備用水箱等待檢驗,經化驗室檢驗合格出示化驗報告后,地磅毛量計量后卸貨回皮。
七、收貨方式:
物料卸貨后回皮計算凈重(過磅單)一式四份各執一份,(地磅
留二份、送貨一份、收貨一份)指定經手人簽名確認。
八、結算依據:
結算采用每1000噸為一批次,超過1000噸按實際數量結算提供有指定經手人簽名化驗單及過磅單到倉管部對數后,帶同發票到財務部結算(所有單據不可缺少,否則不予結算)。
九、因質量、數量扣減及追加與違規處罰:
(1)水份含量扣款:當水份含量超過8%時(按外水份計算),按實測超出部分扣減。
(2)揮發份扣款:揮發份在低于20%時,實際揮發份與指標要求相比每降低0.5%,扣款2元/噸,每降低不足0.5%,按降低0.5%扣款。
(3)全硫扣款:在1.3%以上時,實際全硫與指標要求相比每升高0.1%,扣款2元/噸。每升高不足0.1%的,按升高0.1%扣減煤款。
十、付款方式:
按批量結算付款(結算時扣除本合同約定應扣的款項),每供煤1000噸為一個批量,并在七個工作日內結清煤款(國家例假除外)。
十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根據生產情況可即時調整進貨數量。
2、收取因雜質過多必須處理所產生的費用。
3、收取因未按指定地點卸貨所產生的費用。
4、收回因送貨人借洗手名義放水或使用各種詐騙手段為降低空車重量詐騙材料凈量造成的一切損失并處以五倍的罰款。
5、未按時向乙方結清應支付貨款,每超十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總額10%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權利和責任:
1、必須從 年 月 日起按甲方計劃向甲方提供符合生
2、必須承擔其二次抽查不合格無法滿足生產要求,因此而產生的雙方的經濟損失。
3、承擔因檢驗不合格而退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承擔因未按指定地點卸貨所產生的費用。
5、承擔因雜質過多需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承擔因送貨人借洗手名義放水或使用各種詐騙手段為降低空車重量詐騙材料凈量造成的一切后果。
7、承擔因未按指定地點卸貨所產生的費用。
8、按約定月供應數量按時按量供貨或按甲方生產情況在本合同月供量范圍內即時調整的計劃按時按時供貨,甲方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
9、承擔未按時按量供貨而造成甲方無法生產的一切損失,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煤價上漲和政府行為所造成的情況除外(如地震、大雨、山體滑坡、交通管制和政府調控原因)。
10、結算時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的17%增值稅發票及310元/噸運輸票。
11、因煤炭市場價格變動乙方無法履約的,乙方在七個工作日前通知甲方。
12、甲方如未按時付清給乙方的煤款,乙方可停止供煤,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付給乙方。
十三、合同期限:一年
十四、特別約定:
1、對于進廠原煤有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欺詐行為乙方違約保證金由甲方所有,甲方不予結算余款。
2、甲方未按時結付給乙方的全部煤款,乙方停止供煤。
3、因市場價格變動,甲、乙雙方未達成新的協議前,甲方停止
十五、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戰爭、叛亂等社會事件以及政府行為等,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并在15天內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雙方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面免責。否則,均視為違約。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形成的相關文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利州區人民法院起訴按法律程序解決。協商期間,乙方不得停止供應煙煤,否則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并沒收保證金及不予結算。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履約保證金到達甲方帳上之日生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二十、合同簽約地:
二十一、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買酒購銷合同 酒水購銷合同明細篇三
出賣人:
買受人:
第一條標的物名稱與規格、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近期生產,沒有添加防腐劑及其他有害原料。
第三條出賣人對所售食品保證質量達標,并在該食品規定的條件和期限內不發生食品質量變異;否則,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買受人對購入的食品,應按其食品的保管規定進行保管;因保管不善發生食品質量變異,損失自負,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出賣人根據需買受人要求承印符合質量標準的紙箱,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同時保證內襯的塑料袋質量達標,不得有破損發生。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盒裝果脯包裝被壓變形不得超過總盒數的0.3%,瓜子、花生抽檢,重量誤差不得超過0.5%。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由出賣人直接運輸到買受人所在倉庫。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所有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由買受人派相關質檢人員會同出賣方相關人員在倉庫對標的物進行驗收,驗收入庫后所產生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所有款項的結算支付待交貨完成后由買受人在規定期限內用現金或銀行賬戶進行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當雙方義務均已履行后,此合同自動解除第十二條違約責任:雙方有任何一方違約(買受人拒絕支付貨款或出賣方不能按時交貨等)時,由違約方賠償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貨款的10%計算。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出賣人保證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權利;如因所售食品產生商標權等權利爭議,均由出賣人自行解決。
第十五條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盡可能短(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內提供該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法律上有效的證據。
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酒購銷合同 酒水購銷合同明細篇四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采購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開、公正自愿的辦事原則,特訂立此供貨協議,以便雙方當事人共同遵守,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當事人訂立協議標的商品名稱及價格
此合同所標注的價格包含稅費、貨物運輸、貨物裝卸等相關費用,除此之外不再計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合同采購商品的質量標準
一、 本合同中甲乙協商購買的相關商品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食品、飲品質量監督準則,要求商品質量符合國家硬性規定,符合國家對食品、飲品的流通規則;
二、 本合同所采購的商品要求必須經過檢驗檢疫部門的審查批準,包裝封面必須有明顯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限,堅決杜絕“三無”產品;
三、 商品所應有的包裝必須是自身原有包裝,不得拆換、填補。
第三條:合同采購商品的價格控制
一、合同采購的商品價格由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商定;
二、甲方的商品價格必須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價格;
三、根據市場的需要或由于商品價格的不穩定等各項因素,供貨方需要上調或降低商品價格時應當及時告知對方。當甲方降低商品價格時,應在降價之日前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業務部門,并按照降價后的商品價格重新計算合同總價格,以新合同價額交付貨款;當甲方上調商品價格時,甲方要在上調之日前方的有關業務部門提交申請,乙方應在收到申請后的 內對市場價格進行調查后作出答復,并按照答復后的價格進行貨款的結算。
第四條:合同商品的供貨、交貨及驗收
一、 合同商品供貨事宜:
(1) 供貨質量: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除有詳細約定供貨時間外,若無具體供貨時間的則甲方應該盡快辦理供貨手續;
(2) 供貨方式:甲方作為合同商品的供貨商,負責運送貨物至乙方使用的地點,其運輸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 合同商品的交貨事宜:
供貨方將商品運送到乙方使用場所后應該由運貨負責人和收貨負責人當面點清貨物,乙方在收到甲方商品后應出具相應的收貨憑據(此憑據僅證明貨物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為對商品質量驗收的憑證)。
三、 合同商品的驗收:
(1) 商品驗收地點:合同所明確的商品驗收地點應在乙方使用商品的地點,若在其他地點驗貨應事先告知乙方,乙方驗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 商品驗收憑證:甲乙雙方在當面驗收貨物后,乙方應當主動開具驗貨憑證,明確注明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級、包裝標準等,并應由甲方負責人員簽字蓋章。
第五條:合同商品的貨款結算方式
第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一、 本合同簽訂履行期間,乙方沒有正當理由不得無故要求退貨或者拒絕甲方送達的貨物,為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 乙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對商品進行驗收的,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對甲方提出異議并進行應對處理的,視為乙方默認該批商品符合合同約定;
三、 針對甲方對乙方有關業務部門或個人的投訴,乙方應當積極認真迅速有效的妥善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甲方;
四、 關于乙方其他相關權利義務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約束及解釋。
第七條:甲方違約責任
一、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或乙方的進貨通知要求按時按量的向乙方供貨,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使用,為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甲方進行補償或賠償;
二、 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摻雜摻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充當合格產品,由此給乙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自身承擔;
三、 對于乙方庫存商品在保質期限到期前一年,經由乙方提出后甲方應立即配合調換;
四、 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質量的標準的要求,同時具備公開市場銷售的條件,不得生產、配送假冒偽劣、過期或產品腐爛變質的產品;
五、 關于甲方其他相關權利義務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約束及解釋。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完整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協議條款
一、 甲方承諾所供應商品價格應該是市場最低價,否則乙方有權調換其他供應商,若有其他供應商與甲方簽訂的商品價格低于本合同價格時,乙方有權在甲方貨款中按差價的十倍金額扣除,作為乙方損失的賠償;
二、 按本合同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方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扣發貨物或者扣付貨款來充抵;
三、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部門機關調解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相關機構各留一份。
供貨方: (公章) 采購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酒購銷合同 酒水購銷合同明細篇五
采 購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 貨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公平公開、公正自愿的辦事原則,特訂立此供貨協議,以便雙方當事人共同遵守,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當事人訂立協議標的商品名稱及價格:
合計(大寫):
此合同所標注的價格包含稅費、貨物運輸、貨物裝卸等相關費用,除此之外不再計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合同采購商品的質量標準
一、本合同中甲乙協商購買的相關商品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飲品質量監督準則,要求商品質量符合國家硬性規定,符合國家對食品、飲品的流通規則;
二、本合同所采購的商品要求必須經過檢驗檢疫部門的審查批準,包裝封面必須有明顯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限,堅決杜絕“三無”產品; 三、商品所應有的包裝必須是自身原有包裝,不得拆換、填補。
第三條:合同采購商品的價格控制
一、本合同所采購的商品價格由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商定; 二、乙方的商品價格必須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價格;
三、根據市場的需要或由于商品價格的不穩定等各項因素,供貨方需要上調或降低商品價格時應當及時告知對方。當乙方降低商品價格時,應在降價之日前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業務部門,并按照降價后的商品價格重新計算合同總價格,以新合同價額交付貨款;當乙方上調商品價格時,乙方要在上調之日前 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的有關業務部門提交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后的 日內對市場價格進行調查后作出答復,并按照答復后的價格進行貨款的結算。
第四條:合同商品的供貨、交貨及驗收
一、合同商品的供貨事宜:
(1)供貨質量: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除有詳細約定供貨時間外,若無具體供貨時間的則乙方應盡快辦理供貨手續;
(2)供貨方式:乙方作為合同商品的供貨商,負責運送貨物至甲方使用的地
點,其運輸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商品的交貨事宜:
供貨方將商品運送到甲方使用場所后應由運貨負責人和收貨負責人員當面清點貨物,甲方在收到乙方商品后應出具相應的收貨憑據(此憑據僅證明貨物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為對商品質量驗收的憑證);
三、合同商品的驗收:
(1)商品驗收地點:合同所明確的商品驗收地點應在甲方使用商品的地點,若在其他地點驗貨則應事先告知甲方,甲方驗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商品驗收憑證:甲乙雙方在當面驗收貨物后,甲方應當主動開據驗貨憑證,明確注明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級、包裝標準等,并應有乙方負責人員的簽字蓋章。
第五條:合同商品的貨款結算方式
具體結算方式如下:
第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或甲方的進貨通知要求按時按量的向甲方供貨,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為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進行補償或賠償;
二、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摻雜摻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產品充當合格產品,由此給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身承擔;
三、對于甲方庫存商品在保質期限到期前一年,經由甲方提出后乙方應立即配合調換;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要求,同時具備公開市場銷售的條件,不得生產、配送假冒偽劣、過期或產品腐爛變質的產品;
五、關于乙方其他相關權利義務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約束及解釋。
第七條:其他協議條款
一、乙方承諾所供商品價格應是市場最低價,否則甲方有權調換其他供應商,若有其他供應商與乙方簽訂的商品價格低于本合同價格時,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按差價的十倍金額扣除,作為甲方損失的賠償;
二、按本合同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三、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部門機關調解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相關機構各留一份;
五、本合同左側封邊應有甲方啟封公章,右側應有乙方啟封公章。
采購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20 年(公章) 月 日 20
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年(公章)月 日
買酒購銷合同 酒水購銷合同明細篇六
簽訂時間: 合同編號: 采 購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 貨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公平公開、公正自愿的辦事原則,特訂立此供貨協議,以便雙方當事人共同遵守,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當事人訂立協議標的商品名稱及價格
其他費用。
第二條:合同采購商品的質量標準
一、本合同中甲乙協商購買的相關商品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飲品質量監督準則,要求商品質量符合國家硬性規定,符合國家對食品、飲品的流通規則;(質量標準詳見附件) 二、本合同所采購的商品要求必須經過檢驗檢疫部門的審查批準,包裝封面必須有明顯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限,堅決杜絕“三無”產品; 三、商品所應有的包裝必須是自身原有包裝,不得拆換、填補。
第三條:合同商品的供貨、交貨及驗收
一、合同商品的供貨事宜:
(1)供貨質量: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除有詳細約定供貨時間外,若無具體供貨時間的則乙方應盡快辦理供貨手續;
(2)供貨方式:乙方作為合同商品的供貨商,負責運送貨物至甲方使用的地點,其運輸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商品的交貨事宜:
供貨方將商品運送到甲方使用場所后應由運貨負責人和收貨負責人員當面清點貨物,甲方在收到乙方商品后應出具相應的收貨憑據(此憑據僅證明貨物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為對商品質量驗收的憑證);
三、合同商品的驗收:
(1)商品驗收地點:合同所明確的商品驗收地點應在甲方使用商品的地點,若在其他地點驗貨則應事先告知甲方,甲方驗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商品驗收憑證:甲乙雙方在當面驗收貨物后,甲方應當主動開據驗貨憑證,明確注明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級、包裝標準等,并應有乙方負責人員的簽字蓋章。
第四條:合同商品的貨款結算方式
具體結算方式如下:
第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履行期間,甲方沒有正當理由不得無故要求退貨或者拒絕接受乙方送達的貨物,為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對商品進行驗收的,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對乙方提出異議并進行應對處理的,視為甲方默認該批商品符合合同約定;
三、針對乙方對甲方有關業務部門或個人的投訴,甲方應當積極認真迅速有效的妥善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乙方;
四、關于甲方其他相關權利義務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約束及解釋。
第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或甲方的進貨通知要求按時按量的向甲方供貨,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為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進行補償或賠償;
二、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摻雜摻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產品充當合格產品,由此給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身承擔;
三、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要求,同時具備公開市場銷售的條件,不得生產、配送假冒偽劣、過期或產品腐爛變質的產品;
四、關于乙方其他相關權利義務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約束及解釋。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采購方: (公章) 供貨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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