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一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解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本訴狀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二
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______人,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______人,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訴______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______人民法院受理,案號:(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_號,原定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庭。
現經委托代理人努力協調,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庭前和解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雙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二、甲方將先前收取乙方的購房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退還給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1、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2、二代理人接受委托的委托協議書復印件各一份。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三
上訴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撤銷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__________,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原審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四
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償還到期貸款原因自愿將其于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手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稅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計算,計息期自合同簽訂日起算;解除合同時本房屋市場評估價,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搬遷等損失。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影響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未過戶前本房屋甲方以抵押形式抵押給乙方,并辦理抵押手續。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五
審判長、審判員:
作為本案被告(河南置業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參加了整個庭審,進行了質證、辯論,對本案有了一個全面的了解。針對本案,現依據事實和法律提出以下代理意見,請合議時予以采信。
一、被告要求法院撤銷該爭議的2個條款,自認為是欺詐、顯失公平的情況下簽訂的,沒有法律依據,且與事實不符。
按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顯失公平:是指一方當事人在緊迫或者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行為。按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則意見》第72條規定:“雙方簽訂合同時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也就是說該協議條款不但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而且也得必須明顯違反等價有償原則,才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其主要構成要件:該合同必須是雙務合同,并且必須是等價有償的,沒有等價有償就不存在顯示公平。本案中被告是無償代為收取安裝費用的,并沒有獲利一分,故不存在什么顯失公平。
按《合同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法第39條第一款提示和說明義務的規定,導致對方沒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對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該格式條款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那么,原被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是原告一次性同時所簽。而補充協議又是作為附件同時所簽,均充分說明被告也作到了獨立提示和說明義務,并充分證明了原告絕對知道、絕對注意道該補充協后才簽訂該協議的。而該爭議的二個條款,其文字也并不復雜,而是通俗語言,又好理解,原告簽訂合同之前和同時被告對合同的每個條款,包括補充協議都向每個購房者進行了解答和說明。如果說原告沒有注意到該補充協議內容,請問為什么要簽字?如果說被欺詐、被脅迫,其被欺詐的證據又是哪些?如果說原告被欺詐、被欺騙,為什么沒有將“安裝費”簽字時交清?
作為一個普通一般善良人,買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因涉及大量資金,在購房時會一定多處看房進行比較和鑒別的,特別是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肯定是比較慎重的。對自己所購房的位置、層數、各種設施、總價款、合同的每個條款都會了解詳情后才痛下決心,才簽訂該購房合同的。所以說,原告在訴狀中所講的什么,該訴爭的2個條款是在被欺詐、顯失公平的情況下所簽訂的,要求撤銷該二個條款是沒有任何道理的,而且也違背人們通常的交易習慣,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上的理由。
二、原告在辯論中所講,合同第14條約定的燃氣、暖氣、地熱水設施,屬于雙方約定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范圍,其建設費用已計入房屋開發成本,屬于商品房售價范圍是非常錯誤的。
原被告雙方所簽合同第14條的約定,只是被告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設正常運行的承諾,承諾有關公司安裝作業完畢后交付使用日達到使用條件。并沒有說明和約定天燃氣、暖氣、地熱水、有線電視這些安裝費的費用有誰來承擔的問題,更沒有說明和約定其安裝費用已經計入開發成本,屬于房售付范圍。顯然,原告為達訴訟目的,無中生有,偷換概念,偷梁換柱,白紙黑字,第14條非常清楚,請法庭明查。
三、被告沒有違反省及國家有關部門關于與有關房價收費項目的通知、規則、細則和辦法。
被告沒有違反《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20xx)585號,20xx年4月16日。該通知是針對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的亂收費問題進行整頓,并取消了部分收費項目,共47項,其中沒有包括什么“初裝費”什么基礎設施費,有關政府部門無論是否執行,都和本案沒有任何關系,如果原告對該通知及有關政府部門有意見,請依法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
被告沒有違反《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原被告雙方簽訂合同后,沒有增加新的收費項目和商品房總額外歸自己所有,沒有加收任何費用歸自己所有,沒有違反代收代付費用的規定,沒有牟取非法利益。如果原告認為被告違反了該規則,請按該“規則”第17條規定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供證據進行舉報,可對被告進行行政處罰,和本案訴爭的2個協議條款,是否有效,是否該撤銷無關。
被告更沒有違反《河南省商品房買賣明碼標價實施細則》,被告已作到銷售明碼標價并一房一價。原被告雙方簽訂合同時為20xx年12月17日,而該細則實施日期為20xx年5月1日,且對本案沒有溯及力。
四、被告沒有違反《開封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征收管理辦法》。
1.被告購房時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第2條中明確了收取的是天然氣初裝費、暖氣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地熱水初裝費,并不是原告在辯論所講的收取的是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或其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的初裝費或城市配套費,顯然,原告在辯論所講的是非常錯誤的,沒有任何事實依據。
2.按開封市此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城市配套費的用途是專項用于城市道路、橋涵、公用消防設施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也就是說,道路、橋涵、公用消防、園林綠化這些城市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于與小區內的這些設施。也就是說城市基礎設施不完全等于小區內基礎設施。城市道路不等于小區內道路。
3.按此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也就是說從20xx年7月1日開始,建設單位必須有規劃部門出具的建筑面積確認通知單,到財政局核準城市配套費的多少,并交費后,憑財政局出具的審核意見到開封市建委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被告并沒有違反開封市此管理辦法第11條的規定,原被告雙方所簽的合同時與附件是同時所簽,沒有在合同簽訂后另行所簽任何補充協議,沒有另行加收任何費用,作為合同整體的不可分割一部分附件四——補充協議,所約定的天然氣、暖氣、地熱水有線電視初裝費是房價的組成部分,這些初裝費是在合同中又進一步的細化明細而已,是一種促銷手段和策略,而且,也并不違反有關的法律規定和我市的管理辦法。
5.該管理辦法第8條又進一步明確了,不交城市配套費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被告是在20xx年12月17日,已經依法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在該管理辦法20xx年7月1日實施之前辦理的。所以說,該管理辦法沒有溯及力。
退一萬步講,如果說按原告所講的,在房價款之外,被告又收取原告的燃氣、暖氣、地熱水、有線電視安裝費的話,被告也不違法。也不違反開封市的這個管理規定。
其理由有二點:其一按該規定,將說的是“商品房項目應計入房屋銷售價格開發商不得在房價外向購房者另行加收任何費用。而被告所收取的這些安裝費。是代燃氣等有關公司收取的初裝費。也就是說,這些安裝費是有關公司收取的,被告只是代收而已,所收取的這些費用用于交到有關公司,被告并沒有扣留歸自己所有,并沒有從中獲取任何利益。需要明確說明的是:城市基礎設施并不完全等于小區內基礎設施也包括小區外的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并不等于所購房內的基礎設施安裝費,城市道路并不等于小區內道路。城市配套費并不等于該商品房內配套費安裝。城市配套費是用于小區內外的公用,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而該商品房內配套安裝費,是用于進入自己房內的私用配套設施安裝,配套費并不等于安裝費。也就是說,城市配套設施的建設安裝只進入到小區內或樓道內就完成了,至于再進入自己房內的私用設施安裝費用自己肯定要出錢的。
在我們河南省地域內,在整個開封建筑安裝領域內,在整個房地產開發公司行業,在整個燃氣、暖氣、地熱等公共公用行業在進入私人房屋內安裝其有關設施費有哪家是免費的?而作為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被告,為了整個小區、整個樓的業主利益,為了整個工期的按時完成,為了與各個業主所簽的購房合同,按約定的時間交房,有開發公司統一代收取燃氣、暖氣、地熱水、等安裝費,交于有關公司后,進行統一安裝。這也是多年慣例,也是多年的交易習慣,而且該交易習慣并不違反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按《合同法》第61條規定,按最高法院《合同法》解釋二第7條規定,而這種交易習慣是受法律保護的,依法應受法律保護。
其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xx年12月17日取得)不等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20xx年8月12日取得)。特別說明開封市的“管理辦法”規定,實施的日期為20xx年7月1日,開發公司實施的時間階段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時為準,而不是原告所講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時,對此,該規定第6條、第8條已明確規定。也就是說,被告是在開封市的“管理辦法實施前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收取這些初裝費,是應該的,合理的,更何況是為了各業主的便利,而進行代收的。而這些代收費用行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第11條第一款和《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第12條、第17條第三款明確規定是準許的。請問原告,被告的違法、違規、違章不合法及無良行為在哪里呢?原告所認為所訴爭的二個補充協議條款要求法院認定無效、要求撤銷及被欺詐、顯示公平的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文件的依據是什么?是哪些條款?
五、原被告所簽“合同”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是合同外另有約定,是合同約定的特別條款,該訴爭的二個條款具有不可撤銷性,且該案已依法報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原被告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附件符合有效合同的構成要件,依法應認定為有效合同。其一,簽約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其二內容合法,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其三,簽約程序完備。是在雙方認真審閱了合同條款含義、明確其全部內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約的。且已按規定報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原告與被告就天然氣、暖氣、地熱水、有線電視的安裝費,代收事宜達成合意,是約定的特別條款,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即為合法有效行為。應按當事人之間意思自治原則履行,且雙方對合同效力均無異議,原告未訴請撤銷整個合同及其附件,只訴請撤銷對附件中的兩個條款,則應按有效合同履行,故被告收取上述費用合法有據,未構成消費欺詐,更不存在脅迫行為,且從三原告提供的各組證據來看,都無法證明原被告雙方所簽的補充協議時是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所簽。
六、本案是不屬于可撤銷可變更合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補充協議》絕對不是什么格式合同、格式條款。
原告認為本案的購房合同及補充協議是采用格式條款,是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所簽,且系重復收費行為,請求撤銷其中的二個條款,沒有法律依據。本案的合同及補充協議不是《合同法》所述真正意義上的格式合同(仍留有諸多空白欄目供簽約雙方自行協商填寫),該合同是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河南省建設廳共同監制的,對行政管理的相對方都是平等的,其解釋權赤屬該兩部門,不是被告河南置業有限公司自行制定反復使用的合同。作為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對代收條款的約定是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結果。本案原告在簽訂合同時,已明知其內容,且合同中也具有特別提示。在“合同補充協議”中,被告并沒有免除自己的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雙方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
綜上所述,被告代理人認為:原被告所簽購房合同及附件是真實、合法、有效的,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結果,且不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其有關代收安裝費的行為,不被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范性文件所禁止。本案糾紛中,不存在欺詐、脅迫、顯示公平、重復收費及可撤銷的法定條件。同時認為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適用原則是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原則,故應適用《合同法》和其司法解釋》為依據來審理本案。以上代理意見請予采信。
代理人:郭永軍
20xx年12月8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六
起訴狀
原告:金某,男,漢族,出生,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
被告:陳某,男,漢族,出生,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
案由: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繼續履行與原告簽訂的《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交付觀瀾時代國際花園天筑x幢x單元x室房屋并辦理過戶手續。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房及逾期過戶損失100000元。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__年8月,原告與被告簽訂《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將觀瀾時代國際花園天筑x幢x單元x室房屋轉讓于原告,合同第二條約定房屋總價為1670000元;第三條約定付款方式為20__年8月18日前支付首期款501000元至被告的銀行賬戶,余款1169000元申請銀行貸款,此款在實際交付房屋及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時結算,并約定銀行放貸后5個工作日內憑房屋交驗單領取余款;第四條約定待銀行放貸后5個工作日內交付房屋,雙方簽訂房屋交接單;第六條約定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原告有權按累計已付款向被告追究違約利息。
前述合同簽訂前,原告于20__年8月繳納了意向金20000元,前述合同簽訂后,該意向金即轉為原告稅費;此后原告按約于20__年8月向被告的銀行賬戶支付首期款501000元,并向興業銀行提交了抵押貸款申請資料。被告也已于20__年9月領取了首期款501000元;20__年9月,原告的按揭審批手續也已通過。此后,原告根據被告的要求,于20__年10月向其又交納了房屋交易稅費5萬元。但被告一直未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
原告認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依法有效,被告不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且被告逾期過戶的行為給原告造成了多方面的損失,造成了原告置業成本的增加,并為處理逾期過戶事宜耗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等,因此被告還應賠償逾期過戶給原告造成的各種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判如所請。
此致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金某
20__?年12?月?23?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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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管轄權持不同觀點,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但這需要通過提交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的方式來向法院表達自己的訴求。但出于某種原因有時也會對自己提交的申請進行撤回,這同樣也是需要提交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的。接下來,小編將向大家介紹下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如何寫。
一、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模板
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
申請事項:請求撤回對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_____________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業由貴院依法進行審理。訴訟中,申請人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現申請人請求撤回該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請予以準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中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 年 ___ 月 ___ 日
二、填寫說明
1、標題。
可寫為"撤回管轄異議書"或者"撤回案件管轄異議書"或者"撤回管轄權異議書"。
2、申請人和負責人。
本文書的當事人,法律沒有做出嚴格的界定。應當說,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他們訴訟代理人都有異議權或者委托授權的異議權。
3、填寫申請事項時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1)被告提出反訴的案件,可在本訴稱謂后用括號注明其反訴稱謂。如:"原告(反訴被告),被告(反訴原告)"。
(2)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住所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經常居住地;當事人是法人的,寫明法人名稱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職務;當事人是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或起字號的個人合伙的,寫明其名稱或字號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寫明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和職務;當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寫明業主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起有字號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號注明"系……(字號)業主"。
(3)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應列項寫明其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與當事人的關系。
(4)有委托代理人的,應列項寫明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師,只寫明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4、正文
(1)案由。系被告及第三人提出異議的,應寫明何時何法院受理了何案件(即案由),通知異議人提出答辯。異議人在提出答辯的同時,提出對此案管轄權的異議。
系原告提起訴訟后,又提出異議的,案由部分不寫,可直接采用信函式。在標題之下,左邊頂格寫明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如"
人民法院",下邊直接寫理由。尾部則不寫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稱。
(2)理由。主要闡明現受訴人民法院對此案無權管轄,而應當移送管轄。
當事人在制作管轄異議書時,應當針對現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權,依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說明人民法院無權管轄。
5、尾部
申請人簽名蓋章,注明制作本文書的時間。
以上內容介紹了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如何寫,也告訴大家應該注意的內容。提交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在確保司法的公平和公正。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代表著自己對之前管轄權確定的認可,保證了接下來案件審理的公正性。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八
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茲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為我的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一、
二、
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擔。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一般代理。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并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九
1 .合同無效應返還全部定金
案情簡介: 20xx 年 6 月 21 日,朱向陽的父親由陳荊松做為中介方,以朱向陽的名義與王慧海簽訂了一份房地產經紀合同,購買位于沈陽市某區的商品房一套,朱向陽的父親并按合同約定交付給王慧海定金 20xx0 元。合同簽訂后,朱向陽發現該合同上賣方(房主)寫的是邱木真,而在賣方(房主)上面簽名的卻是王慧海,經到沈陽市房產局咨詢和核實后,朱向陽找到王慧海,要求退還定金 20xx0 元。得知該房屋系劉菁珊購買的邱木真的,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朱向陽的父親所交的 20xx0 元定金實際上在劉菁珊手中,朱向陽的父親找到劉菁珊,經交涉,劉菁珊同意退回 17000 元。朱向陽的父親于 20xx 年 6 月 29 日 在收到 17000 元后,出具了收條,并在收條上注明 " 另外補償叁仟元整房主 " 。后朱向陽在向劉菁珊索要 3000 元未果的情況下,于 20xx 年 12 月 7 日 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劉菁珊返還 3000 元定金,王慧海對劉菁珊的返還義務負連帶責任。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朱向陽與王慧海、陳荊松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因王慧海并非房屋的所有權人,而劉菁珊亦未依法登記領取該房屋的權屬證書,故該房地產經紀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的規定,系無效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的規定,因此劉菁珊應當返還全部定金 20xx0 元;被告王慧海與朱向陽簽訂了房地產經紀合同,并收取了定金,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依法判決:“一、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 10 日內,劉菁珊應返還朱向陽 3000 元定金款;二、被告王慧海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律師點評: 司法實踐中,法院對賣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而出售房屋,有關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定問題上,做法很不一致,有的認定有效,有的認定無效。但是近年來,法院日漸趨向于認定有效。本律師認為,判斷民事合同的效力,其法律依據是民事法律法規,是《民法通則》、《合同法》,而不應該是行政法律法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本案中當事人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簽訂人王慧海既不是房主本人,其甚至與房主沒有任何聯系。王慧海明知劉菁珊不是房主,自己既沒有房主的委托手續,也沒有劉菁珊的委托手續,而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并收取定金,其主觀存在過錯。并且王慧海將定金轉交給劉菁珊也是沒有任何法律和合同依據的,該轉交行為也存在過錯,因此王慧海對《房地產經紀合同》無效和定金的轉交均存在過錯,其應承擔連帶返還責任。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2 .拒絕賣房雙倍賠償定金案
案情簡介: 20xx 年 6 月 30 日 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經房地產中介公司介紹,被告孫和平將一套房屋出售給原告高素琴,雙方協商,原告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先交納定金人民幣 5,000 元。之后,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交納定金 5,000 元,被告孫和平為此給高素琴出具收條一份,收條中寫明,該房屋系私有產權,總價額 73,000 元;孫和平在 20xx 年 7 月 12 日 應搬出此房,屋內設施不動;若孫和平不賣此房需賠償高素琴 10,000 元,若高素琴不買此房則定金不退。收條還注明在未辦理產權過戶前高素琴向孫和平押 3,000 元,辦理產權過戶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交付定金時孫和平正在辦理自己名下房屋產權證,雙方亦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 20xx 年 9 月高素琴以孫和平未能與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要求孫和平返還定金未果,特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和平雙倍返還定金 10,000 元。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之間的房屋買賣雖然經房屋中介所介紹,雙方雖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但雙方之間有收條為憑,從該收條記載的內容,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應當認定有效孫和平取得房屋產權證后,未將該房出售給高素琴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于原告高素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決:孫和平應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向高素琴雙倍返還定金 10,000 元。
律師點評: 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從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生效。本案中,根據定金收條中記載的內容,高素琴交付的屬于履約定金。若房主孫和平收受定金后不履行約定的交付房屋并辦理產權過戶的合同義務時,則高素琴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具有懲罰性,目的是為了約束當事人履行約定義務,在當事人違反約定時給對方合理補償,因此也具有補償性。本案中,孫和平違反約定拒絕為高素琴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導致高素琴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高素琴可以要求孫和平雙倍賠償定金。《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本案中,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交付的 10000 元是購房定金,并約定了定金的懲罰性質,即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的,須雙倍返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的,對方有權沒收定金。需要說明的是:若合同已經寫明“定金”,即使沒有注明定金的性質,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沒有寫明“定金”,而寫明的是“保證金”、“押金”等其他名稱,但同時規定了定金的性質,那么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應超過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 20% ,否則超過的部分無效。而且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以定金的實際交付為生效要件。
3 .協議收回定金則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案
案情簡介: 原告李耀鵬與被告嚴樹英雙方于 20xx 年 5 月 18 日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書,約定嚴樹英將房屋一套以 49500 元的價格賣給李耀鵬,李耀鵬在簽訂合同時給付定金 4000 元。合同簽訂后,李耀鵬支付了全部的購房款。 20xx 年 5 月 29 日 雙方去房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由于當時嚴樹英所帶證件不齊備,故產權過戶手續未能辦成。之后,嚴樹英通知李耀鵬再等幾天,后又告訴李耀鵬說,她的房子不能賣了。后雙方重新在該房屋買賣合同書上約定:“由于嚴樹英違約,嚴樹英于 20xx 年 6 月 6 日 將購房定金 4000 元還給李耀鵬,甲、乙雙方同意該協議終止。”被告于 20xx 年 6 月 6 日 將全部房款及定金 4000 元全部退還給李耀鵬。但是李耀鵬認為嚴樹英違反約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還應支付 4000 元違約金。雙方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李耀鵬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嚴樹英支付違約金 4000 元,并負擔訴訟費用。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于 20xx 年 5 月 18 日所簽的合同書及以后所補充的協議內容,均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原告在該合同書中的明確表示在被告退還定金后同意該協議終止,并未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應視為雙方當事人新的約定。雙方應按此約定履行,而且雙方已經實際履行。原告起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 若干問題解釋》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原告李耀鵬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雙方當事人不能約定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即定金實際交付時定金合同生效。為此,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定金合同法律關系,一切以是否實際支付定金為準。《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案中,由于嚴樹英違約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李耀鵬依法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但是當李耀鵬收回全部定金,不管雙方是否補充約定權利義務關系終止,雙方的定金合同關系都一律隨即終止,李耀鵬再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則無法律依據,因此其訴求也不會被法院所支持。
4 .未取得產權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案
案情簡介: 甲在 20xx 年 3 月 13 日 購買一套商品房, 6 月 1 日 入住, 11 月 30 日 開發商做產權作登記,甲 12 月 20 日 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在同年 11 月 20 日 ,甲與宋某在中介公司的介紹下,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甲將建筑面積 129.70 平方米 的房屋,以 158 萬元價格轉讓給宋某。在約定了付款期限后,雙方又在補充條款中約定了兩項內容:一是該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待賣方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后雙方再辦理過戶手續。二是買賣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雙方對此買賣行為均不得反悔,否則由違約的一方以總房價款的 10 %支付違約金。在雙方約定的首期付款期限到來后,宋某就一直沒有再履行過合同。 20xx 年 3 月 9 日 ,甲起訴到法院,要求宋某以總房價款的 10 %支付違約金 15.8 萬元。在庭審中宋某辯稱,是甲在沒有取得房產證之前,就與宋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該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屬無效合同。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宋某與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后辦理過戶手續,還明確了不交易的違約責任承擔。因宋某的違約行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于是法院判決宋某按合同約定支付甲 10 %的違約金 15.8 萬元。一審判決后宋某提出上訴,認為法院適用法律錯誤,我國的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宋某與甲的買賣房屋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應屬于無效。但最后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
律師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以及相關的北京市房地產轉讓的有關規定,的確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但是,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在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時,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為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未取得權屬證書不得轉讓是行政管理的規定,即要求行政機關對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不辦理過戶手續,但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注明了雙方對這一規定完全知曉,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才能辦理過戶,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因此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因此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但目前對于未取得產權證出售房屋的情況,法院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有的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請讀者注意訴訟當中的風險。
5 .未還清貸款出售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案情簡介 :甲 20xx 年買的房子, 20xx 年 8 月 1 日取得房產證,但甲是通過貸款買的房屋,銀行貸款還未還清,房屋做了抵押。 20xx 年 12 月 21 日 ,甲與王某簽訂了買賣合同,王某交付了首付款并入住了該房屋。房子賣完不久,房價就漲了將近 20% 。于是,甲起訴到法院,以房子在轉讓時已抵押給銀行為由,要求法院確認這起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以達到收回房子的目的。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甲的請求不符合公平原則,為維護交易安全及市場交易的流轉,駁回了甲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因甲對房屋做了抵押,因此在抵押未解除之前你所購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所購房屋在所有權行使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但甲與王某簽訂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雖然涉訴房屋已在銀行抵押,現合同已實際履行,王某給付了部分房款,目的在于讓甲將所欠銀行貸款還清,解除抵押,以利于辦理過戶手續,因此甲應及時還清銀行貸款。況且甲已將房屋交付給王某,王某也實際入住該房屋,因此從維護市場交易的秩序及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甲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真實目的,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6 .最終 辦不下來房產證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案情簡介: 20xx 年 4 月 15 日 , 何某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 約定貸款購買開發商開發的一套房子。何某 20xx 年 2 月 28 日 辦理了入住手續,但未實際入住。 20xx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 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參與下 , 劉某、何某及中介公司三方簽訂了《房屋交易居間合同》 , 合同約定 , 劉某購買何某的房子,價款 40 萬元。合同簽訂后 , 劉某支付中介公司首付款 20 萬元,其中含定金 2 萬元 , 中介公司將其中 1 萬元留作自己的中介費,其余 19 萬給付了何某。劉某在等待開發商給何某辦理房產證,以便于盡快過戶,但是該項目的開發商已被撤銷了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房地產公司已是人去樓空,該項目無法辦理初始產權登記,所購項目的所有購房人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于是劉某狀告中介公司 , 要求確認三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無效 , 并要求返還購房款。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因開發商已不存在,買方最終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其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賣方返還房款。
律師點評 :目前法院對于沒有產權證即簽訂買賣合同并約定產權證辦理下來后辦理過戶手續的二手房買賣案件傾向于認定合同有效,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案例按此處理,但是對于簽訂合同時沒有房產證,賣方最終也不可能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導致買方無法取得房產證,買方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 一般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判決將買方或中介公司將已收的房款返還給買方。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
買方: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__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鑒于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買方為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機械設備買賣合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_______項目的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____________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____________
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
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計¥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支付給賣方。
賣方國家有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份,或有關*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份。
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份。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份。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計¥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支付給賣方:____________
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份
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份
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計¥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支付給賣方:____________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份
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計¥_______,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支付給賣方:____________
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份
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付給賣方:____________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___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機場。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于交貨日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合同號
機組號
設備備妥發運日
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設備總毛重
設備總體積
總包裝件數
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對于特殊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采用空運方式的,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采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日內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合同號
目的站/碼頭
收貨人
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箱號/件號
毛重/凈重
體積,
4.對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合同號: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
嘜頭標記:____________
毛重/凈重箱號/件號:____________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后,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買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托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于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或賣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后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____________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_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一
原告: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號。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天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冊號: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1、原告將所購汽車返還被告,被告向原告退還購車款或為原告更換同款、同價、全新完好車一輛;2、被告賠償原告與購車款等額的賠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3、被告賠償原告車輛購置稅等其他損失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4、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方承擔。事實理由: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從被告處以無任何折扣的新車價格,購得_____________型家用轎車一輛,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在原告購買該車時,被告未向其告知該車曾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有過維修登記記錄,且未告知該車屬于庫存清庫車輛,并且被告向原告虛假承諾購車將享受被告提供的購車補貼。由于被告的以上欺詐行為,導致原告錯誤作出買車的意思表示,支付購車款后繳納車輛購置稅并取得機動車行駛證。在該車的使用過程中,因不斷出現怠速不穩、抖動,熄火等故障,______005f 原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到維修站檢測,卻被告知該車已登記_____年_____月,必須清洗節氣門,此時原告實際購車僅_____個多月,且一直準高速運行。原告仔細查看售后服務給維修車間的任務委托書時發現,該車登記的領證時間為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顯示該車在向原告出售前,曾有過銷售和維修記錄。原告隨即與被告交涉,得到的答復卻是,庫存車因庫存時間過長,在銷售前例行維修檢測,從而留有記錄。此時原告方得知,購買前,該車已積壓_____個月__________天,屬于庫存車輛,按照行業慣例應當折價處理。綜上,被告在為原告提供商品的銷售過程中存在諸多欺詐行為,每一個欺詐行為都已嚴重侵害原告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原告因該車仍故障頻發且與被告協商未果,故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二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 _______ ,出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族 _______ ,文化程度 _______ ,籍貫,工作單位 _______ ,住址 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 ;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 _______ ,出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族 _______ ,文化程度 _______ ,籍貫_______,工作單位 _______ ,住址 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 ;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請求貴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無條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續。
二、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即日給付原告因延遲收房產生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天,(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逾期7個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三、原告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四、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給原告辦理房屋產權延期帶來的損失_______________元。(按銀行現利率執行)。
五、請求貴院判令本案包含訴訟費在內的一切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原告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被告簽署了《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原告購買被告開發的紅橋區咸陽路南端東側龍悅花園_____樓_____門_______________號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對原、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詳細約定。原告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首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付于被告賬戶,合計總房款_______________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賬戶。原告依據合同中的約定履行了自己作為一個買受人應盡的付款義務。根據合同第三條約定,該商品房應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沒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導致至今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嚴重違約且惡意拖欠賠償款。按照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第十七條損失賠償額標準:_________________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參照“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發布20__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的通知》中《紅橋區20__年住宅房屋指導租金》06-05邵公莊新區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為依據要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的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_________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商品名稱商標牌號含量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送取貨時間及數量合計合計金額
第二條質量標準
標的物的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包裝標準
標的物包裝必須牢固,賣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方負擔。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屬于_________所有。
第六條交貨方式、地點
交貨方式: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交貨期限:_____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驗收
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后_________日內進行驗收其中標的物包裝必須注明標的物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產許可證號、標的物登記證號和注意事項等,并應另附說明書,闡明產品性能、用途、實用技術、使用方法等,產品合格證上還應注明生產日期、有效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付款
買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_____元約定由買方支付定金的,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則定金不予返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則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標的物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七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標的物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并要求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_________。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賣方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電掛:圖文傳真: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需方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電掛:圖文傳真: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鑒證意見:經辦人:鑒證機關: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四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還全部貨款人民幣96000元,利息人民幣元(截止20__年月日,請求支持至實際支付之日,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因其違約給原告造成的全部損失計人民幣元;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1*年3月7日,原告與被告于南京市六合區簽署了《采購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rjch20240315),約定原告向被告采購2噸dw萃取劑,合同價款為人民幣96000元,若貨到后經檢驗不合格的,原告有權退貨,被告應在收到原告退貨通知后一周內到原告處自提貨;《采購合同》還約定,被告違反合同約定的,原告有權解除合同,被告應在三日內返還合同價款,并承擔由此給原告造成的損失。
合同簽訂后,原告于20__年3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貨款并于20__年3月29日對被告所供貨物進行了取樣檢驗,檢驗結果顯示貨物質量不合格,原告遂通知被告解除《采購合同》,并要求被告返還全部貨款,被告于20__年5月23日向原告發函表示愿意在20__年5月29日退還貨款,但此后被告并未按期退款,雖經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對此置之不理。被告的上述違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原告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查明事實,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五
原告:____________,女,________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女,________族,________歲,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認為________________
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支持原告訴請,實現公平正義。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六
原告:住址:身份證號碼:被告:住址:身份證號碼: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一、請求貴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無條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續。
二、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即日給付原告因延遲收房產生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_________元天,(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逾期7個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三、原告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要求按照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四、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給原告辦理房屋產權延期帶來的損失____________元。(按銀行現利率執行)。
五、請求貴院判令本案包含訴訟費在內的一切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原告與被告系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原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被告簽署了《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原告購買被告開發的______區____樓____門____________號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對原、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詳細約定。原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首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付于被告賬戶,合計總房款____________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賬戶。原告依據合同中的約定履行了自己作為一個買受人應盡的付款義務。根據合同第三條約定,該商品房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前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沒有依照《_____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導致至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嚴重違約且惡意拖欠賠償款。按照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第十七條損失賠償額標準: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參照_____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發布________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的通知》中《______住宅房屋指導租金》_______區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為依據要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及違約金的合理請求都遭到拒絕,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詢問,無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執行版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具狀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起訴狀副本____份;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七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八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因______紙箱機械廠(以下簡稱_____)訴答辯人加工合同糾紛一案,現答辯人依法答辯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
根據《_____》第251條、252條之規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和勞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將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為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并支付報酬的合同。而_____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寫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_____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圖紙、驗收標準等事項,_____提供的所謂“定作成品”實際上是_____自己生產的產品。根據《_____》第130條之規定,_______與____簽訂的是《買賣合同》,它們之間發生糾紛的案由應定為“買賣合同糾紛”。
二、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只能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縱觀本案_____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條,上面沒有答辯人的公章,也沒有答辯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所以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但由于_____與_____買賣的設備最終是答辯人使用,故答辯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與本案的訴訟。
三、_____提供的產品夸大宣傳,是不合格產品,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標準。
首先,_____只不過是_____的一個個體工商戶,但他在企業介紹時宣傳是______公司,號稱“重質量、講信譽”,卻連一個完整的企業產品標準都沒有。
其次,像_____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紙板水性印刷輪轉模切開槽機、圓壓圓模切機、薄刀分紙機、網紋線等產品,根本達不到質量標準要求。產品既沒有出廠合格證,也沒有使用說明書,產品也沒有安裝調試,人員培訓更沒有。
最后,答辯人聲明,保留向_____追償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對答辯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的權利。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
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十九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和反訴人陳*的委托,指派本人擔任其一審訴訟代理人,參與本案的訴訟活動。
開庭前,本代理人提供了證據,查閱了案卷材料和相關法律規定,對本案糾紛事實以及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有了清楚的認識和了解。本代理人認為,根據本案客觀事實、相關證據材料和我國有關民事法律規定,原告的訴訟請求與事實不符,于法無據,不能成立,依法應予駁回。反訴人的反訴請求合理合法,依法應予支持。現就本案的焦點問題發表以下代理意見:
一、關于原告(反訴人)與被告(被反訴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效力問題。
本代理人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均應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無權擅自變更、解除或違背合同約定。首先,該合同書簽訂雙方主體合格。原告作為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各相關部門的批準和認可,開發花園別墅項目。被告作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原被告雙方都具有主體資格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其次,該合同是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原被告雙方為了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
同,經過多次咨詢、協商和談判,充分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再次,合同書內容合法。從合同內容來看,原告投資開發房地產,原告出資向被告購買商品房,整個合同書的內容完全符合現行法律規定。最后,合同書形式完備。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有關規定,到**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辦理了商品房預售登記,取得政府管理部門認可,形式完備。
根據《合同法》第8條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原被告依法均應嚴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義務,而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違背合同的約定。
二、本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爭議的主要焦點問題。
(一)、被告向原告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帶有地下車庫問題。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許多證據都可以證明被告購買的商品房帶地下車庫。1、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約定地下室109.74平方米。這地下室面積中包含了地下車庫面積和位臵。2、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一層平面圖標有下坡道和坡道擋墻。這就是地下車庫的下坡道。半地下室平面圖也清楚標明下坡道和車庫位臵。3、被告提供的竣工圖中的一層平面圖和半地下室平面圖有著完全相同的標示和說明,而該竣工圖是由施工單位在施工完成后制作的,并提交建設局存檔保管的。
4、被告補充提供的證據建設施工圖紙(**市建筑工程施工圖審理事務所報備的)半地下室平面圖也明確有地下室車庫和下坡道。5、原告提供的所謂規劃圖紙中在一層平面圖部分也明確標明下坡道和坡道擋墻。如果沒有地下車庫,何需下坡道和坡道擋墻?6、原告提供的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意見書中也明確說明半地下一層為車庫、洗衣房、儲藏間。7、原告在給被告及**省消費者委員會答復中也承認有地下車庫,并表示可以整改。甚至原告代理律師在法庭上也承認部分戶型是有地下車庫的,只要被告同意交房,原告可以進行地下車庫整改。8、從被告購買別墅這一高端住宅產品的目的來看,遠離市區,戶戶有車,如果沒有地下車庫,又沒有配套建設地面停車場,被告根本不會購買,也無法居住使用,根本達不到被告購買別墅的目的。如果原告強調訴爭商品房原先報批時就沒有地下車庫,那原告為什么在20xx年*月*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還是以地下車庫形式與被告簽訂合同。原告如此行為,豈不構成欺詐?亦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
(二)、被告向原告購買的商品房是否三樓前后均有陽臺帶問題。同樣,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許多證據可以證明三樓前后帶有陽臺。1、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三層平面圖前后標明兩個陽臺。
2、被告提供的竣工圖中的三層平面圖有著完全相同的標示和說明,而該竣工圖是由施工單位在施工完成后制作的,并提交建設局存檔保管的。3、原告提供的所謂規劃圖紙中在三層平面圖部分也明確標明陽臺。4、原告在給被告及福建省消費者委員會答復中也承認三樓有陽臺,其將陽臺外移,并表示可以整改。
(三)、原告是否具備交房條件問題。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第8條約定,原告應當在20xx年12月30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經過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被告使用。據此,原告是否具備交房,至少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驗收合格,二是符合合同約定,兩者缺一不可。1、原告提供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是違規的驗收結果,與商品房的實際情況不符,不能作為竣工驗收合法依據。首先,這兩文件中所體現的工程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存在明顯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體現的工程監理單位為**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體現的工程監理單位為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加上竣工圖紙中出現的施工單位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兩家監理單位,三家施工單位,到底誰是該工程的真正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無法確定,如何能進行驗收?充分說明本案的違規驗收。其次,這兩文件中所體現的驗收結果與商品房實際情況不符。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體現的主體施工完成,請問三樓的陽臺在什么地方?室內外裝飾工程全部完成,請問三樓的窗戶安裝了沒有?燃氣工程完成,請問燃氣管道,接口在什么地方?整個房屋沒有通風和排氣施工,如何居住使用?所有規劃、設計和竣工圖紙中下坡道和坡道擋墻在什么地方?2、原告擬交付被告使用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條件。首先,沒有按合同約定,建設地下室車庫。其次,沒有按合同約定,建設三樓陽臺。第三,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建設安裝門窗,預留管道。造成原告開發建設的商品房根本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的條件,也就自然不具備交房條件。3、根據**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第22條,以及《城市規劃法》和舊《消防法》等規定,原告開發建設的別墅商品房除了應當經過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外,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關于房屋交付使用的其他強制性規定,包括消防驗收、規劃驗收等,直到辦好商品房權屬登記備案手續為止。原告開發的商品房在通知交房時沒有通過規劃驗收,沒有辦理權屬登記備案手續,依法不具備交房條件,原告的交房通知不具有交房的法律效力。同時,根據**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疑難問題的解答》第24條之規定,原告應當在具備法律規定的交房條件后再行通知被告(反訴原告),才具有交房的法律效力。
三、原告擅自變更商品房地下室功能和取消三樓陽臺,再加上其他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有權反訴要求原告退房,退還所收購房款,并賠償被告經濟損失。
1、原被告雙方關于商品房規劃設計,使用功能的約定是明確具體的,且被告也是基于雙方上述明確約定及商品房地理位臵才決定購買該商品房的,原告無權擅自變更。原被告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有地下室車庫,而且現有眾多證據也證明,該商品房應有地下室車庫的,被告也是因為有地下室車庫才選擇購買的。現在原告開發建設的商品房突然沒有了地下室車庫,而且也沒有配套建設地面停車場,是明顯的重大違約行為,再加上前面所列舉的其他違約行為,如**縣建設局已經確認的原告在煙囪、門窗、陽臺等方面未按圖紙施工,原告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根本性違約,被告無法達到自己的購房目的和使用居住條件。根據《合同法》第94條之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
2、被告對于原告的違約行為,已于20xx年*月**日致函原告。該函件是通過郵政特快專遞送達的,而且在郵件詳情單上已經寫明要求退房書。原告雖然拒絕簽收,但已經知曉被告函件的內容,原告也沒有對被告的函件提出異議。根據《合同法》第96條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因此,本案被告根據原告的違約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要求解除合同,并將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原告,原被告雙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解除,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認,原告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3、原告所開發的商品房通知交房當時不具備交房條件,也沒有再次通知被告交房,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為20xx年12月30日之前,至今逾期已達到210天,已遠遠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逾期超過90天交房,被告有權解除合同的規定。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超過三個月合理期限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本案被告(反訴原告)的反訴請求合理合法,依法應予以支持。
綜上所述,本代理人認為本案糾紛的根本原因在于雙方簽訂合同過程,原告存在欺詐行為,而且原告所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不具備交房條件,也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交房和使用條件,構成根本性違約,被告的購房目的難以實現,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此,本案原告訴訟請求于理無據,于法無依,請求人民法院予以駁回,被告的反訴請求合情合理合法,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律師事務所
律師:
2*年*月**日
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有效期篇二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______人,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____________人,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訴______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______人民法院受理,案號:(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_號,原定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庭。現經委托代理人努力協調,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庭前和解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雙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二、甲方將先前收取乙方的購房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退還給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1、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2、二代理人接受委托的委托協議書復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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