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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會議組織
第一條:企業級會議:企業員工大會、企業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第二條:專業會議:即全企業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第三條: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第四條: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五條:上級企業或外單位在我企業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第二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企業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人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資料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企業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行政工作狀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企業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狀況,部署本期(半年、全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企業計劃執行狀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狀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善措施,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狀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善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匯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狀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匯報、總結當月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及其完成狀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班組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2.各類代表大會
(1)員工代表大會。
(2)部門員工大會(或員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企業管理委員會議。
(2)總經理、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生活福利委員會議。
4.論文、成果發布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政治思想工作研究會年會。
(4)質量控制成果發布會。
(5)科技成果發布會。
(6)信息發布會。
(7)企管成果發布會。
第七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10天經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分別報兩辦匯總,并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1.總經理辦公室每周六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并編制會議計劃,分發到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4.對于參加人員相同、資料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5.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務必服從企業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與企業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八條: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第九條:參加企業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準。
第十條:有以下原因,副總裁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企業辦公例會:
1.有重要事項需提交企業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2.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第十一條《會議紀要》屬企業內部重要文件,具有必須范圍的保密性,未經批準不得外傳。
第十二條: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第十三條:與會人員務必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會議管理制度篇二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于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和精簡會議的有關精神,加強和規范部機關會議費管理,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有關規定,參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范圍
按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會議分類規定,我部召開的會議定為二類至五類。
1.二類會議。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三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3.四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部門(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單項工作會議。
4.五類會議。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資料、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工作人員數及所需經費等),由辦公室分類、匯總,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并按照以下程序審批。
1.二、三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后,報送市委辦公室審核、市委批準后執行。三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2.四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審批后執行,并將會議計劃報送市委辦公室備案。四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次。
3.五類會議。由分管部長審核并報部長批準后執行。
4.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三、會期
1.二類會議會期,按照批準的會議方案從嚴控制;三、四、五類會議以及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1天。
2.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二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三、四、五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四、會議規模
1.二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準規模執行,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2.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80人,其中,縣(市、區)、開發區參會人數控制在3人以內。
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參會人數不得超過120人,其中,縣(市、區)參會人數控制在1人以內。其他業務性會議參會人員視資料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五、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布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衛、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布置會場;
5.制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六、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
1.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交通費是指用于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回單位報銷。
2.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能夠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準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150元/人天、伙食費100元/人天,其他費用50元/人天。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3.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會議費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攤派。
(二)會議經費結算
1.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后,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2.會議費報銷時應當帶給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帶給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七、有關要求
(一)每年年底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資料、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狀況在部內進行公示,理解監督。
(二)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嚴禁帶給高檔菜肴,不上煙酒;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帶給水果。
(四)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會議管理制度篇三
一、黨組會議
1、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負責或受黨組書記委托的黨組成員召集并主持。
2、黨組會議出席人員:黨組成員。列席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
3、按規定參加人員不少于三分之二。
4、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和上級有關水利及治黃工作的大政方針。
(2)研究、確定全局改革、發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黃規劃等重大事項。
(3)研究、確定年度基建、財務總體投資與分配計劃。
(4)討論、研究全局干部隊伍建設、局管干部的任免、獎懲。
(5)討論、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問題。
(6)討論、研究上報的重要請示、報告等情況。
(7)召開民主生活會。
(8)討論、研究需要黨組決定的其他事項。
5、黨組會議的組織:
每次黨組會議的議題由各黨組成員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由黨組書記確定,會議議題不作臨時變動。會議議題確定后,一般應提前兩天通知黨組成員,并提供有關材料。民主生活會的內容應提前3—5天通知黨組成員。
黨組會議應貫徹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采取個別醞釀,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方式對討論的問題做出決定。
6、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亦可根據情況適時召開。
7、黨組會議的貫徹落實:
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各黨組成員按照分工或會議決定予以落實,并及時向黨組書記反饋。
凡經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在落實過程中遇到問題,黨組成員有權提出復議。但未經黨組會議復議的,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原來的決定。
8、對于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
二、jú長辦公會議
1、jú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周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受jú長委托的副jú長召集并主持。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并負責記錄。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黃河治理開發和經濟發展的有關重要問題;(3)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4)創新工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5)通報有關情況;(6)應由jú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問題。
4、對于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會議決定的事項由主管局領導負責落實。
三、局辦公會議
1、局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jú長委托副jú長主持,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織。
2、出席會議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和部門負責人。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2)研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聽取各部門匯報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預安排;(4)協調解決重大問題;(4)總結和布置階段性工作;(5)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問題。
4、根據會議議程,辦公室通知會議出席人員。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5、議題收集。各部門提請會議研究的議題,應向主管領導匯報,并擬寫文字材料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草擬會議議題,并印發與會人員。會議一般不臨時變動議題。
6、凡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須經部門負責人研究或經科室全體職工研究,并準備好書面材料,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7、辦公室秘書作會議記錄和編發會議紀要,必要時編發黃河信息。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后送會議主持人簽發。并印發部門負責人。
8、對于會議內容,需傳達的及時傳達;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決定的問題不得傳播。
9、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查辦,并及時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四、局務會議
1、會議的召開由jú長或副jú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jú長主持和jú長委托副jú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jú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干部。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布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四、防汛例會
1、jú長或分管防汛的副jú長主持,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及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參加。
2、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防汛的指示、文件及會議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勢及汛情,部署有關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辦公室通報近期防汛工作綜合情況及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等情況,通報防汛動態及各項防汛工作落實情況。
3、會議一般在黃河主汛期(7—9月)每周二上午召開。
4、會議由防辦負責組織,負責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和編發會議紀要。并督促決定事項落實。
5、各科室有防汛緊急事項時,經局領導批準后,可臨時召開防汛緊急事項專題會。
五、專題會議
1、業務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jú長同意后召開,會議由業務部門負責組織,主管jú長及有關領導人參加。
2、會議出席人員:
(1)機關業務專題會。(a)提請會議的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具體業務人員。(b)有關科室負責人。(c)主管jú長和其他領導人。
(2)全局性的專題業務會,由主管jú長或主管部門確定出席會議人員。
(3)辦公室派人列席會議,隨時掌握工作動態。
3、由組織會議的部門擬寫信息或紀要送辦公室印發。
4、機關事務性會議,由辦公室組織,主管jú長或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2)部署機關工作;(3)通報全局及機關工作情況;(4)組織時事政治學習;(5)其他內容。
2、全體職工會的召開時間,視情況而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政治學習的,亦可委托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并主持。
七、全局工作會議
1、由jú長主持。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局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文件,印發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八、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
(2)部署機關工作;
(3)通報全局工作情況;
(4)其它內容。
2、全體職工會議的召開時間,依據工作情況確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的,亦可委托主管科室、科室負責人組織并主持。
九、會議紀律
1、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并責令在電子政務我的檢查欄寫出檢討。
2、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3、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4、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5、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6、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7、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8、不準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9、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會議管理制度篇四
一、適用范圍
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培訓;轉播上級視頻會議;區直各部門組織的重要會議和培訓等。為節約會議經費,提高會議效率,區級各黨政機關組織會議、培訓,凡適合以視頻會議方式召開的,應通過視頻會議方式實施。
二、會場分布
1、設三個主會場,即區政中心一樓東會議室、二樓會議室、九樓會議室。
2、設38個分會場,每鄉鎮、園區2個。
三、日常管理
1、區政府辦公室是全區視頻會議系統的管理部門。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視頻會議系統的技術支持,包括視頻會議系統網絡、主控設備等技術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視頻會議期間主控室mcu等核心設備的操作;對全區各分場設備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測。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區視頻會議主會場設備操作,主會場設備、主席臺、燈光、音像設備、桌椅、環境衛生等日常管理及會議會前、會中、會后的相關會務保障工作。
2、各鄉鎮(街道)、園區黨政辦公室負責分會場的日常維護管理。要明確2名會議管理人員,其中1名為系統操作員,負責設備管理、系統聯調等工作;1名為會議責任人員(原則上為鄉鎮、街道及園區的辦公室主任),負責會議組織、會場安排、會議紀律等工作。該崗位管理人員必須固定。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將管理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報送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
3、全區視頻會議系統是利用全省政務專網進行傳輸,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門對內網管理的技術規范和要求,定期檢查網絡線路,認真排查故障隱患,確保視頻會議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4、區政府辦公室對視頻會議有關情況實行通報制度。對以下行為,區政府辦公室將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1、不按通知要求參加二次系統聯調,不按規程操作致使設備損壞或音視頻信號出現問題的;2、分會場參會人員不全、座次不齊、紀律渙散的;3、因不按技術規范操作或組織管理問題影響分會場收聽收看效果的。
四、會場要求
1、各分會場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本鄉鎮(街道)、園區的名稱(尺寸大小以能在視頻窗口中明顯顯示且不影響會場人員為宜),要設置參會負責人桌簽,重要會議還應在會場懸掛會標(會標根據會議通知要求制作),標牌、桌簽及會標應保證圖像效果清晰。
2、會場內的視頻設備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隨意拆裝,要有安全可靠的電源和網絡接口,并做好設備防塵工作。
3、會場要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保持清潔,桌椅等設施擺放整齊。
4、會場所在單位要加強會場安全管理工作。
5、會場內禁止吸煙,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會議通知
1、會議通知內容包括召開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系統聯調時間及會議議程、會議要求等。
2、轉播上級召開的視頻會議和區委、區政府召開的視頻會議通知,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
3、區直各部門召開的視頻會議,應由會議發起單位提前1個工作日與區政府辦公室進行聯系統對接。得到確認后,發起單位要提前下發通知,并負責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系,同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設備聯調等相關會務工作。
六、會前準備
1、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要在各分會場開始準備前,應檢查和調整會議室燈光、音響狀態,進入值機狀態。
2、各分會場接到會議通知后,應根據會議通知中的聯調時間及時安排,準時參加聯調(第一次聯調時間一般為會議前一天下午3點;第二次聯調時間為會議開始前1小時)。聯調時,各系統管理員應按照視頻會議系統操作規范中的相關要求,逐級檢查系統狀況,如發現本單位在設備正常開啟下,不能連接主會場的,要立即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系,以便組織搶修。聯調時要做到三個查看:一是查看主會場傳送到分會場的音、視頻號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會場音視頻信號傳送到主會場是否清晰;三是開會期間要查看會議秩序,確保會場紀律。
3、會議開始前1小時,各分會場的系統管理員應到達工作崗位開始值機。要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提前開機、試機,按操作流程開啟設備,并進行調試,確保會議正常召開。設備開啟后,根據參會人員座位布置情況調整攝像機鏡頭,設置預定位。完成設置后,調整攝像機鏡頭為小范圍取景,確保會場畫面整潔。會議開始時,要將視頻會議系統切換到主會場畫面。
4、視頻會議系統連接完成后,由會議主辦單位采用如下方式點名:“我是主會場,現在進行會議點名,會場聽到點名后請回答”。各分會場應答時應采取如下方式:“我是分會場,主會場點名已聽到,設備一切正常,完畢。”
5、如網絡或設備出現問題,導致分會場無法連通主會場,分會場向會議主辦單位匯報后,與會人員到就近分會場參加會議。
6、各分會場要與供電部門協調,確保會議期間供電。
七、會議召開
1、在視頻會議召開前1小時,各分會場要檢查系統視頻、音頻傳輸情況,如有問題立刻與區政府辦公室及會議主辦單位進行聯系。
2、與會人員應提前10分鐘入場,不能參加會議的需提前向主辦單位請假。
3、在會議召開過程中,主會場系統管理人員應根據會議需要及時切換會場畫面。
4、各會場管理人員應時刻監控設備運行情況,確保隨時與主會場聯系,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調整鏡頭和麥克風。要隨時關注攝像頭位置,防止偏轉、移動,甚至出現不應有的畫面;當設備或網絡出現故障時,分會場應立即向主會場匯報,盡快予以排除,在此期間,分會場參加會議人員不得擅離會場;如果故障短時間內無法排除,在得到主會場的許可后方可撤離會場,到就近分會場繼續參加會議。
5、會議召開期間,除視頻會議系統管理人員之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設備操作區,不得操作與視頻會議有關的設備。
八、會議結束
1、會議結束后,由主會場統一中斷會議連接。各分會場在主會場中斷會議后,才可按操作流程關閉視頻設備。
2、會議結束后,各分會場要及時把人員參會情況及會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會議主辦單位反饋,并將出現的技術問題告知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處理。
會議管理制度篇五
為進一步推進部機關會議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壓縮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根據市委會議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范圍、原則和要求
(一)范圍
1.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以省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3.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4.以市委組織部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
(二)原則
遵循保證工作需要、注重實效,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減少數量,控制規模,嚴格審批程序,反對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
(三)基本要求
1.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嚴格按照年度計劃召開會議,盡量壓縮會議數量,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能合并的會議盡量合并召開。
2.改善會議形式。能夠透過文件、電報、電話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開會議。
3.提倡開短會、講短話。會議講話應簡明扼要,增強針對性和指導性。應按照確有必要的原則,安排領導出席會議和確定與會人員,切實減少領導陪會。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一)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擬召開的會議計劃,由辦公室分類、匯總和審核后,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報部長辦公會審定。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二)實行會議方案備案制度。會議承辦科室應在會前5個工作日,將會議方案送辦公室。
三、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布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衛、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布置會場;
5.制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會議經費支出應按照《市委組織部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嚴格執行會議支出標準,會議用餐標準為80元/人/天。
(二)會議經費結算。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后,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會議管理制度篇六
為規范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辦公效率,及時追蹤會議資料的執行效果,特制定以下會議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會,早班會等應按時舉行,主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應提前半天通知相關人員會議資料及時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點,行政例會每兩周一次,時間是每月雙周周一晚上六點。
二、行政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辦負責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主持,各項會議都應做會議記錄。(早班會除外)
三、與會人員不能擅自遲到、早退,提前做好與會相關資料等準備工作。
四、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紀律,不能擅自打斷他人發言,可爭論,但不能爭吵,手機應調至振動,發言講話應說普通話,不允許講方言。
五、與會人員應態度端正,參與用心不能冷淡處之,會后應及時傳達執行會議精神或決議。
六、會議結束后,會議組織者應及時整理會議資料,分類進行處理,并追蹤會議精神執行的效果。
七、違反本制度,視情節給予以批評教育或10元以上罰款。
八、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篇七
1、會議計劃管理
(1)各科室根據局年度工作目標提前一個月提出會議計劃,報辦公室匯總,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計劃資料包括會議名稱、參加對象、會議時間、人數、主要資料和經費預算及經費來源等。
(2)擬定會議計劃務必貫徹精減會議的原則,各條線上的業務會議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內。要明確管理的層次性和會議的有效性,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并的會議或資料要堅決合并,參加會議人數要壓縮,會期盡可能縮短,盡量當天往返。
2、會議審批手續
會議除需列入計劃外,還務必在會前履行審批手續。全區中小校園長會議,每年開l~2次,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其他業務會議,根據會議計劃由局分管領導簽署后由局長審批;全區性比賽活動,由局長審批;未列入計劃但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由局長批準。
3、會議經費管理
(1)凡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會議經費按區財政局和本局的規定執行,同一類會議同一標準。主辦科室在發會議通知的同時填報《會議經費預算審批表》,經計財科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后連同會議通知擬文稿送辦公室審核,再報分管財務局長和局長審批。
(2)凡不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職責科室須嚴格執行會議計劃和財務制度,把好經費使用關。
(3)未經批準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安排會議經費,一律不予報銷。
4、會務管理
(1)全區性教育工作會議、全區校長會議的會務由辦公室主辦,有關科室協助;業務會議由相應科室主辦,辦公室和計財科協助。會議主辦科室應制定會務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職責到人:
(2)會議通知、會議議程、會議材料由主辦科室負責草擬和印發,會議材料一般應于會前分送出席會議的領導。
(3)會議食宿要按照批準的規模,嚴格控制食宿人員。在各鄉、鎮街道校園召開的會議,實行經費包干制;由本局主辦的會議,會議地點和場地、食宿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4)業務性會議的服務工作,如錄音、錄像、拍照等,由會議主辦科室落實專人負責。會議信息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上報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區委辦、區府辦等,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材料整理、小結等工作由主辦科室負責,并報辦公室存檔。
會議管理制度篇八
1、目的:落實安全會議資料、形式和會議職責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范圍:班組以上部門
3、職責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用心明白、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務必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資料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了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職責人
4.3.1班前、班后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一天空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并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緊急會議視狀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資料、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狀況,并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狀況各部門和職責人,務必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管理制度四
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布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并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并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托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會議管理制度篇九
一、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 全廠會議。歸納為四類:
1.廠級會議:主要包括廠級領導(擴大)會,全廠干部會、全廠班組長、會全廠職工大會、全廠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廠部批準后,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廠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廠領導批準主管業務科室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車間、科室召開的工作會(如車間辦工會、科務會、車間科室職工大會等),由各車間科室領導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4.班組(小組)會:由各工會、小組長或行政班組長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三條 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廠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廠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戶座談會等)一律由廠辦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科室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廠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廠長辦公會:
研究、部署生產、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廠生產、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廠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干部大會(或全廠職工大會):
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工廠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工廠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匯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匯報或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車間(科室)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科務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車間辦公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1)班組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2)班組(科室)班前會:
邀集與會人員的選定標準
·對于該項議題確實深有感觸者
·對于該項議題確實握有資料、學有專精并富有經驗者
·本次會議的結論將會對其有所影響者
·邀其與會參與發言討論的好處要比因該職員出席會議而致工作停頓所造成的損失來得更大者。
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車間(部門)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工廠董事會;
(2)工廠管理委員會;
(3)廠長、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論文成果發布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廠qc成果發布會;
(4)科技成果發布會;
(5)信息發布會;
(6)企管成果發布會。
第五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車間(科室)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廠領導批準后,報廠辦匯總,并由廠辦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 廠辦每周六應將全廠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并印發到廠領導和各車間、科室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 凡廠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廠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廠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 對于準備不充分、有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廠辦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 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廠辦有權安
排合并召開。
第十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廠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
第十一條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
為保證良好的會議次序,使會議順利進行,圓滿結束特制定以下紀律和要求。
一、 參會人員首先按時到會議報到處簽到,上交相關材料、領取會議資料,然后到賓館總臺交付押金,領取房卡,入住指定房間。不按要求交齊會議材料,不允許報到,并按缺席會議對峙。會議期間,不得擅自調整房間,否則,將給予嚴肅處理。
二、凡明確規定參加會議對象的,與會人員需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或離會,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向辦會組織者請假,報告詳細事由,未經批準,不得無故缺席擅自派其他人員頂替參加會議。
三、 嚴禁自帶非參加人員赴會,否則,除責令其離開外,還將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參會人員必須按會議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提前者不予以接待和安排食宿,遲到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并寫書面檢查;私自提前離會,除給以罰款外,還將作其他行政處罰。
四、 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服從會議統一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須向會務組組長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對未經批準擅自離開者,除通報批評外,每人還將處以100-500元得罰款。
五、 尊重賓館工作人員,遵守賓館的一切規章制度,禮貌用語,文明住宿。保持房間衛生,清潔,自覺保護賓館的一切設施,否則,造成損失將按賓館規定的價格由個人承擔。對有意損壞者,除包賠損失外,公司還將作內部處理。
六、 會議期間嚴格作息時間,按會議作息要求起床、開會。接到賓館通知起床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入會場、餐廳等會議要求的場所。對開會遲到、早退者每人至少罰款100元,再次違反者,加倍處罰,直至取消其參會資格將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處理。為體現想互尊重、桌餐就餐,一桌滿10人時開始用餐,本桌全部用餐完畢后方可集體起身離席。如自助就餐,要講究節約,禮貌待人,反對浪費,愛護公物,講究社會公德。 七、
八、 會議期間不得從事違法、違紀以及做一些不文明的活動。一經檢查發現,將對參與開會時務必關閉手機或打至震動,開會要認真聽講,做好記錄,不得交頭接耳說話,者(含旁觀者)每人處以200-20xx的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 來回走動;會場內禁止抽煙,亂扔紙屑,隨地吐痰。發現以上以及其他不利于會議進行的行為,每人將處以至少100元得罰款。
九、參會人員要認真聽取領導講話;除大型會議外必須攜帶記錄本和筆,以便作好記錄。
十、 會議期間將嚴格監督執行上述紀律和公司的其他制度。會務組將組成巡查組不定期本次會議由會務組負責管理、指揮、協調,如有什么困難和要求,可與會務組及時進行巡查,對違反者,將按制度規定嚴肅處理(注:不搞下不為例) 聯系,會議服務人員將盡力幫助解決。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目的
為了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保證生產安全正常運行,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部所有人員。
三、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2、項目部經理——主持、召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會議。傳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內容及精神,計劃、實施本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務。
四、程序
1.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
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每月月底召開月度安全工作會議。
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底召開公司季度安全工作會議。
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年12月中旬召開年度安全生產會議。
4) 參加會議的人員——項目部全體員工。
2.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議程。
1)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會議議程以總結項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為主。
2)提出各生產班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需要改
進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和工作作風。
4)解決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落實相應的整改措施。
5)制訂下個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分析會議。
發生員工死亡事故、重大生產設備設施事故、重大生產環境等事故調查分析會,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或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召開事故調查分析會議。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二
目的
為規范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第一條 總則
為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范化和有序化,提高會議形式的行政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會議制度本著精減、有效、節儉原則運行。
第二條 會議類別
1、領導班子會議
(1)由經理本人發起的內部高層會議。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或相關議題的負責人。
(3)會議不定時召開,由經理本人或綜合辦發出通知,綜合辦負責收集和記錄會議議題。
(4)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各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會議決議。
2、經理辦公會
(1)經理辦公會是由經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及相關的科室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月________。
(4)例會由綜合辦轉發通知,并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并于次日呈經理審閱后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3、科室例會
(1)科室例會是由各科室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原則上定為每周一次。
(3)例會時間由各科室根據科室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4、科室聯合會議
(1)科室聯合會議是由經理或各分管經理發起召開的跨科室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綜合辦轉發通知,并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并于次日呈經理審閱后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5、其他會議管理
關人員。
(2)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
(3)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三條 會議程序
1、會前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對定期的常規會議,在會前應明確該次會議主題和臨時出席或列席人員。
對不定期的重要會議,組織者應提供會議相關資料并上報申請,該資料包括:
(1)會議名稱、會議主旨和目標;
(2)會議時間、地點、議程、議項;
(3)會議主持人、出席人員(名單);
(4)會議財務(支出收入)預算、現有籌備情況及進展;
(5)(可能)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案及要求、籌劃備時間進度表。
該申請批準后方可執行。
2、會議通知
根據會議擬訂會議通知,并提前張貼或發送。出席會議的重要或主要人員,應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并作出相應安排。
3、會場準備
會議組織者及時準備會議場所、會議文件或資料。必要時要進行會場布置、設備調試。對重點發言對象須確保其發言。
4、會議記錄
會議進行中要做好記錄。記錄方式最好為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錄像,妥善保存記錄材料。
第四條 會議秩序和紀律
1、嚴格遵守開會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特殊情況,需由會議主持人批準。
2、會議期間手機應調至靜音狀態,特別事情到會議室外接聽。
3、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發言人講話。
4、凡是違反會議秩序者,會議主持人有權給予通報批評,由綜合管理部行專人監督執行。
5、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科室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并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6、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并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7、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8、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并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記錄原則
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由經理發起、主持的領導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與會的綜合辦主任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2、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第六條 會議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權限
(1)會議室由綜合辦負責管理,各科室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綜合辦申請,由綜合辦統籌安排。
(2)會議室衛生由綜合辦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后均要進行衛生打掃,并做好日常保潔。
2、會議室設備管理
會議室相關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三
目的: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領導小組及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
職責:領導小組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安全會議
每一個月召開一次,負責人主持,全體領導小組人員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人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并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隊長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時間定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公司全體駕駛員。
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跡;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會議記錄由隊長進行。
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公司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公司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相關要求
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
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 制訂的目的
為加強會議室的管理,對會議室的管理更加規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會議室使用管理:
1、 會議室使用管理由公司廠辦協調負責,并實施監督。
2、 為了避免會議發生沖突,各單位使用會議室需提前1天與廠辦人員電話確認登記,以便統一安排。
3、 未經允許,會議室不得挪借他用。
4、 非參加會議及培訓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5、 臨時召開的公司級緊急會議需要占用會議室時,由廠辦人員進行協調布置。如遇到會議之間發生沖突,要堅持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公司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
6、 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時間、參加人員等;
7、 開會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及物品,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挪用的桌椅等設施要及時歸位。
8、 會議結束后,會議主持人負責安排及時整理會議場地,關閉電器、電源設備等,如發現設備故障和公物損壞應及時上報廠辦,以便及時修理,保證其他會議的準時進行。損壞辦公室用品(如:水壺、暖壺、杯子等)有使用單位進行賠償。
9、 會議室的使用部門,要保持室內清潔,使用完畢后及時清理打掃,將移動的桌椅及時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門使用。
10、 嚴禁在會議室打牌、嬉戲打鬧、聚會、大聲喧嘩等。 11、 衛生間使用后立即沖洗。
12、 室內物品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轉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會議室內的物品,需填寫物品借用申請表,并要及時歸還原處。
13、 會議結束后關閉電源、電器、門窗;保持會議室整潔干凈。
14、 若出現物品損壞不賠償或故意損壞物品、未遵守會議室使用規定則廠辦對其追責。
20xx年5月21日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五
會議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資料: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
(1)公司日常運作狀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狀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狀況,如工作具體資料、工作任務執行狀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狀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群眾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資料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3、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能夠發起必須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能夠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并由主經理批準。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務必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狀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資料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制作和設置,并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個性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資料: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布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后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就應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狀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就應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資料。
5、與會人員務必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狀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務必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狀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狀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就應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六
1、目的: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范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 了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操作等工作。
4.2.2 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 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 班前、班后會由班長或加油站站長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 公司安全會議每月一次,由部長、安全員,站長負責召開,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并在事業部、加油站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緊急會議視情況由事業部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5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4.6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七
會議管理制度
為規范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辦公效率,及時追蹤會議資料的執行效果,特制定以下會議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會,早班會等應按時舉行,主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應提前半天通知相關人員會議資料及時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點,行政例會每兩周一次,時間是每月雙周周一晚上六點。
二、行政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辦負責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主持,各項會議都應做會議記錄。(早班會除外)
三、與會人員不能擅自遲到、早退,提前做好與會相關資料等準備工作。
四、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紀律,不能擅自打斷他人發言,可爭論,但不能爭吵,手機應調至振動,發言講話應說普通話,不允許講方言。
五、與會人員應態度端正,參與用心不能冷淡處之,會后應及時傳達執行會議精神或決議。
六、會議結束后,會議組織者應及時整理會議資料,分類進行處理,并追蹤會議精神執行的效果。
七、違反本制度,視情節給予以批評教育或10元以上罰款。
八、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八
總則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管理內容和要求
1.1重要會議、例會、緊急會議等的召開,必須嚴格會議的組織性、紀律性。
1.2
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能合并召會的會議,盡量合并,要精簡會議,講究實效。
1.3
會議議題要明確,中心要突出,議程有安排,議論研究問題不要偏離主要內容,要議而有決,作出結論,個別問題可適當擱置下次再議。
1.5充分發揚民主,堅持集中統一、經過論證有利于公司發展的決議,由直屬經理審批后責成有關部門或當事人進行辦理且議定完成時限,事中應向直屬審批經理時時匯報。
1.6
堅持會議保密原則,有話會上講,會后不亂說。
第二條:總經理會議
2.1各部門經理每周一上午9:00召開,由總經理主持。
2.2會議討論、研究和決定的內容與議題:
公司周工作計劃和具體工作安排布置,下發的重要文件,一周的工作總結。
匯報本部門工作計劃、部門內與部門間需要相互協調,公司支持解決的本周重大問題。
根據不同時期的中心工作,總經理決定工作重心、工作環節和具體計劃措施,布置本周內工作。
會議的內容和由公司行政主管發出通知,并做好會議準備工作。
對于會議中總經理下達的工作任務,執行者到人事部簽署任務派遣單,經確認后簽字,由人事部追蹤工作完成情況。
第三條:部門例會會議規定
3.1部門例會的時間與人員
部門例會會議一般每周星期一下午17:00分召開,遇有臨時性的重要問題可隨時召開。部門例會人員會議一般由部門經理主持,部門所屬人員參加。
3.2部門會議的主要內容
傳達部門經理聯系會議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安排落實,貫徹執行、總結上周工作、安排本周任務。
收集部門內部員工意見聽取員工上周工作報告與本周工作安排。
會議由部門經理組織,結束后部門經理撰寫會議報告填寫會議記錄表
第四條:公司內大型會議,年中會議,年終會議規定
4.1會議時間與人員
公司大型會議根據需要由公司通知時間
根據議題,充分做好會議文件資料的準備、參加人員范圍或人員名單(年中,年終會議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
提前安排會議地點,發出會議通知,擬定會議議程,布置會場組織報到和簽到,做好會中服務,完成預定目標,達到預期目的(暫由行政主管負責)。
4.2會議內容
公司下年(半)度工作計劃和具體工作安排布置,全(半)年工作總結。
根據不同時期的中心工作,決定工作重心、工作環節和具體計劃措施的改變修整。
基層部門提出重大問題的請示、報告。(年中,年終會議為基層部門提供年中、年終總結與下階段工作計劃)
會議的內容和議題確定后,暫由公司行政主管發出通知,并做好會議準備工作。
第五條:會議紀律
5.1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會議,提前到場,不許中途退會。
5.2嚴禁帶與會議無關的東西進入會場,認真做好筆記.開重要會議時應關閉手機。
5.3所有會議嚴禁吸煙,嚴禁嬉笑打鬧。
5.4總經理會議參會人員為主管級別以上人員,各部門發言內容均為工作匯報及工作總結,會中不做集體討論。如有必要,提報解決方案后,由部門經理直接與總經理匯報工作。
第六條:會議紀錄、紀要、反饋的要求
6.1凡會議需要做記錄的,要有專人記錄,記錄要字跡清晰、內容完整、準確。記錄本要妥善保管,歸檔備查。重要會議要進行錄單存檔備查。
6.2會議要求整理紀要的,記錄人員要在兩天內整理好會議紀要,要求文字簡明扼要,內容準確,經有關領導會審后及時下發,存檔備查。暫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了解會議的決議、決定執行和落實情況,及時、準確進行反饋。
會議記錄表
主持人:
記錄人:
時間:
地點:
會議名稱
參加者
主要議題
解決措施
期限
負責人
追蹤情況
會議管理制度篇十九
1、目 的: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總部會議管理。
3、管理權責:
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2 會議提擬人或主辦部門(含各中心/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3.3 會議的審批權限詳見“5.1會議提擬與審批”。
4、會議分類:
5、管理內容:
5.1 會議提擬與審批。
5.1.1 公司月度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5.1.2 公司臨時行政會議、公司年度例會由集團總經理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集團總經理批準。
5.1.3 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其中,中心/部門會議屬非例會性質且需另行核給專項費用的,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批同意;屬例會性質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擬方案呈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2 會議計劃與統籌。
5.2.1 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臨時行政會議,統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后,匯同公司月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前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
5.2.2 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并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5.2.3 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5. 3 會議準備。
5.3.1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5.3.2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部門在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由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 會議組織。
5.4.1 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5.4.2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5.4.3 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5.4.4 多個部門參加的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主持,集團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集團總經理授權。
5.4.5 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征得與會人員同意。
5.4.6 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5.5 會議記錄。
5.5.1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5.5.2 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部門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5.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5.5.4 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2、須會后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5.5.5 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5.5.6 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用完后的記錄本應作為機要檔案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本部門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5.5.7 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5.6 會議跟進。
5.6.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5.6.2 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6.3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5.7 獎懲。
5.7.1 獎勵。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5.7.2 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5.7.3 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6、 附則。
6.1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辦負責解釋。
6.2 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3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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