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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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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一

鑒于……

鑒于……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填入名稱)。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填入名稱)。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5?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日是指歷法日。

1.29?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解釋

2.1?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單數和復數

3.1?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復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4.1?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說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于任何此類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的內容和范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

第七條?雇主的工作范圍

……

三、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3?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工程師代表

9.1?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托給工程師代表并可隨時撤回此種委托。任何此類委托或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達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發生效力。

9.3?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托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為工程師代表的失誤,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發出否定意見,不應影響工程師對該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提出否定意見,并發出進行改正的指示的權力;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第十條?書面指示

10.1?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于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后,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

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于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發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準,或

(c)確定價值,或

(d)采取可能影響雇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并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準、確定的價值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復查或修正。

四、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合同轉讓

12.1?沒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里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_____人。

第十三條?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并為之負完全責任。

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采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語言和法律

15.1?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適用于本合同并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說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并應就此向承包商發布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函;

(3)投標書;

(4)本合同;

(5)規范和圖紙;

(6)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第十八條?進展中斷

18.1?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并同時向雇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說明。

第十九條?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說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后,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條?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并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

22.1?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感到滿意所必須的圖紙、規范、計算結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雇主能夠對采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獲得工程師批準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并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責任不受批準影響

23.1?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準,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第二十五條?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盡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協議

26.1?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并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雇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履約保證

27.1?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后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金額取得擔保,并將此保函提交給雇主。當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條?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現場視察

30.2?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并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

第三十一條?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類通知后,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并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

第三十三條?遵照合同工作

33.1?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系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說明,以供參考。

34.2?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后,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條?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承包商的監督

37.2?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準,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后,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盡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準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承包商的雇員

38.1?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a)熟悉他們各自行業的、有經驗的技術助理及有能力對工程進行正確監督的工長和領班,以及

(b)為使承包商適當并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工程師應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_____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盡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測定并標示

39.1?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第四十條?鉆孔和勘探開挖

40.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鉆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41.1?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a)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并保持現場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工程師或任何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時,自費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雇主的責任

42.1?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雇主在現場還雇用其他承包商時,雇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工程的照管

43.1?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師為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部分頒發了移交證書,則承包商從頒發移交證書之日起,即應停止對那一區段或部分的照管責任,此時對那一區段的照管責任移交給雇主;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_____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由于雇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第四十六條?雇主的風險

46.1?雇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_____、_____、_____、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e)_____、_____或混亂,但對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員中間且是由于從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類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規定提供給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區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g)因工程設計不當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而此類設計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負責的;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_____

47.1?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_____;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額,以補償修復損失和損害的任何附加費用以及由此修復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業務費以及拆除和遷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遷移任何性質的廢棄物的費用;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投保范圍

48.1?對于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_____,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并應包括;

(a)從現場開始工作至頒發有關工程或其任保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規定的情況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損失或損害;以及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_____內,由發生于缺陷責_____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任何未_____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額,應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除外項目

50.1?第47.1款中所述的_____,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_____、_____、_____,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

(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過該土地之下、之內或穿過其間實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權利;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員或不是該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雇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雇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雇主提供的保證

52.1?雇主應保證承包商免于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第三方_____

53.1?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義,對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_____,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_____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_____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_____對分別_____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第五十五條?人員事故_____

55.1?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雇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于分包商雇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雇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雇主能夠根據_____合同得到賠償,那么承包商對被_____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雇主提供_____單以及支付_____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_____證據和_____條款

第五十七條?_____的充分性

57.1?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范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并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_____。并在需要時,向雇主出示生效的_____單及本期_____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對承包商未辦_____的補救

第五十九條?遵守_____單規定的條件

59.1?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_____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遵守法令、規章

60.1?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發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與該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當局的實施細則;以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六十一條?化石的保護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條?專利權

62.1?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并應保護和保障雇主承擔由于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礦區使用費

63.1?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占用。

第六十五條?避免損壞道路

65.1?承包商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于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盡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費用,并且應持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梁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并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第六十六條?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雇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第六十七條?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并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并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_____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_____結束。

七、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職員和勞務人員的雇用

68.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以預先規定的某種格式和時間間隔,向工程師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現場隨時雇用的職員及各種等級的勞務人數的詳細報告;當工程師可能需要時,還應送交有關承包商設備的此類報告。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二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前言

鑒于……

鑒于……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填入名稱)。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填入名稱)。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5?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日是指歷法日。

1.29?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解釋

2.1?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單數和復數

3.1?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復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4.1?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說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于任何此類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的內容和范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

第七條?雇主的工作范圍

……

三?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3?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工程師代表

9.1?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托給工程師代表并可隨時撤回此種委托。任何此類委托或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達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發生效力。

9.3?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托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為工程師代表的失誤,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發出否定意見,不應影響工程師對該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提出否定意見,并發出進行改正的指示的權力;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第十條?書面指示

10.1?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于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后,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

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于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發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準,或

(c)確定價值,或

(d)采取可能影響雇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并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準、確定的價值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復查或修正。

四?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合同轉讓

12.1?沒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里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_____人。

第十三條?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并為之負完全責任。

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采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語言和法律

15.1?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適用于本合同并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說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并應就此向承包商發布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函;

(3)投標書;

(4)本合同;

(5)規范和圖紙;

(6)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第十八條?進展中斷

18.1?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并同時向雇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說明。

第十九條?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說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后,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條?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并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

22.1?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感到滿意所必須的圖紙、規范、計算結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雇主能夠對采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獲得工程師批準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并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責任不受批準影響

23.1?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準,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第二十五條?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盡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協議

26.1?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并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雇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履約保證

27.1?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后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金額取得擔保,并將此保函提交給雇主。當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條?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現場視察

30.2?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并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

第三十一條?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類通知后,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并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

第三十三條?遵照合同工作

33.1?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系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說明,以供參考。

34.2?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后,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天。

第三十六條?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承包商的監督

37.2?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準,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后,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盡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準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承包商的雇員

38.1?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a)熟悉他們各自行業的、有經驗的技術助理及有能力對工程進行正確監督的工長和領班,以及

(b)為使承包商適當并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工程師應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_____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盡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測定并標示

39.1?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第四十條?鉆孔和勘探開挖

40.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鉆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41.1?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a)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并保持現場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工程師或任何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時,自費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雇主的責任

42.1?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雇主在現場還雇用其他承包商時,雇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工程的照管

43.1?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師為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部分頒發了移交證書,則承包商從頒發移交證書之日起,即應停止對那一區段或部分的照管責任,此時對那一區段的照管責任移交給雇主;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_____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由于雇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第四十六條?雇主的風險

46.1?雇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_____、_____、_____、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e)_____、_____或混亂,但對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員中間且是由于從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類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規定提供給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區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g)因工程設計不當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而此類設計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負責的;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_____

47.1?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_____;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額,以補償修復損失和損害的任何附加費用以及由此修復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業務費以及拆除和遷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遷移任何性質的廢棄物的費用;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投保范圍

48.1?對于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_____,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并應包括;

(a)從現場開始工作至頒發有關工程或其任保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規定的情況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損失或損害;以及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_____內,由發生于缺陷責_____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任何未_____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額,應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除外項目

50.1?第47.1款中所述的_____,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_____、_____、_____,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

(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過該土地之下、之內或穿過其間實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權利;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員或不是該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雇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雇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雇主提供的保證

52.1?雇主應保證承包商免于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第三方_____

53.1?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義,對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_____,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_____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_____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_____對分別_____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第五十五條?人員事故_____

55.1?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雇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于分包商雇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雇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雇主能夠根據_____合同得到賠償,那么承包商對被_____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雇主提供_____單以及支付_____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_____證據和_____條款

第五十七條?_____的充分性

57.1?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范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并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_____。并在需要時,向雇主出示生效的_____單及本期_____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對承包商未辦_____的補救

第五十九條?遵守_____單規定的條件

59.1?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_____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遵守法令、規章

60.1?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發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與該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當局的實施細則;以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六十一條?化石的保護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條?專利權

62.1?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并應保護和保障雇主承擔由于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礦區使用費

63.1?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占用。

第六十五條?避免損壞道路

65.1?承包商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于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盡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費用,并且應持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梁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并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第六十六條?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雇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第六十七條?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并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并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_____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_____結束。

七?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職員和勞務人員的雇用

68.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以預先規定的某種格式和時間間隔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三

前言

鑒于……

鑒于……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填入名稱)。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填入名稱)。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5?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日是指歷法日。

1.29?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解釋

2.1?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單數和復數

3.1?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復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4.1?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說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于任何此類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的內容和范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

第七條?雇主的工作范圍

……

三?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3?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工程師代表

9.1?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托給工程師代表并可隨時撤回此種委托。任何此類委托或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達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發生效力。

9.3?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托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為工程師代表的失誤,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發出否定意見,不應影響工程師對該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提出否定意見,并發出進行改正的指示的權力;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第十條?書面指示

10.1?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于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后,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

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于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發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準,或

(c)確定價值,或

(d)采取可能影響雇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并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準、確定的價值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復查或修正。

四?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合同轉讓

12.1?沒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里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_____人。

第十三條?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并為之負完全責任。

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采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語言和法律

15.1?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適用于本合同并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說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并應就此向承包商發布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函;

(3)投標書;

(4)本合同;

(5)規范和圖紙;

(6)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第十八條?進展中斷

18.1?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并同時向雇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說明。

第十九條?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說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后,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條?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并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

22.1?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感到滿意所必須的圖紙、規范、計算結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雇主能夠對采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獲得工程師批準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并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責任不受批準影響

23.1?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準,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第二十五條?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盡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協議

26.1?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并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雇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履約保證

27.1?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后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金額取得擔保,并將此保函提交給雇主。當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條?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現場視察

30.2?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并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

第三十一條?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類通知后,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并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

第三十三條?遵照合同工作

33.1?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系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說明,以供參考。

34.2?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后,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天。

第三十六條?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承包商的監督

37.2?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準,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后,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盡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準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承包商的雇員

38.1?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a)熟悉他們各自行業的、有經驗的技術助理及有能力對工程進行正確監督的工長和領班,以及

(b)為使承包商適當并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工程師應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_____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盡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測定并標示

39.1?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第四十條?鉆孔和勘探開挖

40.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鉆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41.1?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a)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并保持現場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工程師或任何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時,自費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雇主的責任

42.1?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雇主在現場還雇用其他承包商時,雇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工程的照管

43.1?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師為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部分頒發了移交證書,則承包商從頒發移交證書之日起,即應停止對那一區段或部分的照管責任,此時對那一區段的照管責任移交給雇主;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_____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由于雇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第四十六條?雇主的風險

46.1?雇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_____、_____、_____、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e)_____、_____或混亂,但對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員中間且是由于從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類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規定提供給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區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g)因工程設計不當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而此類設計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負責的;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_____

47.1?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_____;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額,以補償修復損失和損害的任何附加費用以及由此修復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業務費以及拆除和遷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遷移任何性質的廢棄物的費用;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投保范圍

48.1?對于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_____,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并應包括;

(a)從現場開始工作至頒發有關工程或其任保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規定的情況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損失或損害;以及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_____內,由發生于缺陷責_____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任何未_____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額,應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除外項目

50.1?第47.1款中所述的_____,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_____、_____、_____,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

(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過該土地之下、之內或穿過其間實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權利;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員或不是該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雇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雇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雇主提供的保證

52.1?雇主應保證承包商免于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第三方_____

53.1?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義,對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_____,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_____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_____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_____對分別_____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第五十五條?人員事故_____

55.1?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雇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于分包商雇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雇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雇主能夠根據_____合同得到賠償,那么承包商對被_____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雇主提供_____單以及支付_____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_____證據和_____條款

第五十七條?_____的充分性

57.1?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范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并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_____。并在需要時,向雇主出示生效的_____單及本期_____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對承包商未辦_____的補救

第五十九條?遵守_____單規定的條件

59.1?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_____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遵守法令、規章

60.1?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發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與該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當局的實施細則;以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六十一條?化石的保護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條?專利權

62.1?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并應保護和保障雇主承擔由于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礦區使用費

63.1?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占用。

第六十五條?避免損壞道路

65.1?承包商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于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盡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費用,并且應持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梁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并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第六十六條?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雇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第六十七條?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并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并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_____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_____結束。

七?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職員和勞務人員的雇用

68.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以預先規定的某種格式和時間間隔,向工程師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現場隨時雇用的職員及各種等級的勞務人數的詳細報告;當工程師可能需要時,還應送交有關承包商設備的此類報告。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四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前言

鑒于……

鑒于……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填入名稱)。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填入名稱)。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4工程師是指雇主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為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定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本合同中的工程師是指……(填入名稱)。

1.5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日是指歷法日。

1.29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解釋

2.1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單數和復數

3.1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復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4.1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說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于任何此類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的內容和范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

第七條雇主的工作范圍

……

三、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2工程師可行使合同中規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如果根據雇主任命的工程師的條件,要求工程師在行使上述權力之前,應得到雇主的具體批準,則此類要求的細節應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則,即應視為工程師在行使此類權力時均已事先經雇主批準。

8.3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工程師代表

9.1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托給工程師代表并可隨時撤回此種委托。任何此類委托或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達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發生效力。

9.3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托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五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定義

定義,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4工程師是指雇主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為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定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本合同中的工程師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稱)。

1.5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日是指歷法日。

1.29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六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商住樓工程,在雙方于年 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施工合同》中的專用條款之第47條“補充條款”部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一、合同承包范圍:

1.1 以施工圖圖示內容和變更內容詳見2.4條款為準進行施工(不含門窗、樁基)。

1.2 具體承包內容如下:

1.2.1土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級裝飾工程(不含門窗)。

1.2.3安裝工程:室內暖通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室內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電話電視網絡配管及箱體預留管、消防工程的預埋預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預留預埋工程、供配電預留預埋工程、太陽能熱水器預留預埋工程。

二:合同價款的確定及調整

2.1:采用固定合同價

工程按固定總價合同一次包死,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其中:8#樓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11#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費等各種稅費),鋼材采用固定數量調整,8#樓鋼材總用量為:噸,11#樓鋼材總用量為:噸;鋼材的市場價與20xx年十一期信息價上下浮動超過±5%時可按超出部分給予調整,其余不予調整(包括政策性調整);

2.2:工程變更簽證須經甲方、設計、監理等單位簽字蓋章后生效,增減價款20xx年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和99裝飾定額按(定額基價+材料差價)×(1+稅金)計算;對門窗暫定價部分須經甲方指定品牌和質量標準,經甲、乙雙方詢價后,按所詢價格計取后由乙方負責施工和管理.

2.3甲方有權對下述工程進行分包:

土建部分:樁基工程、門窗安裝(包括不銹鋼及鐵藝欄桿)。

安裝工程:消防工程、電視電話網絡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配電工程(單元電表箱上端部分)、給水水表前端等。

對甲方所有分包的工程,乙方不計取肢解索賠費用及配合費用。

2.樓標書編制說明

2.4.1工程量計算依據:樓是按施工圖紙以及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圖集。

2.4.2采用定額:

2.4.2.1土建定額套用依據:20xx年《安徽省綜合估價表》;

2.4.2.2裝飾定額套用依據:1999年《安徽省建筑裝飾綜合估價表》;

2.4.2.3費用定額套用依據:20xx年《安徽省建筑費用定額》;

2.4.2.4 20xx年《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補充定額估價表》;

2.4.2.5 (20xx)《安徽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

2.4.2.6《關于調整執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造價[20xx]33號;

2.4.2.7(20xx)安徽省建筑節能定額綜合單價表;

2.4.2.8工程類別:土建裝飾按綜合取費15%、水電按55元/平方計入總價;

2.4.2.9材料價格:20xx年阜陽工程造價11期阜陽市場價信息。

2.4.3其他說明:

2.4.3.1 x樓1-9軸3-6層廚房間隔墻圖紙標注不明,暫未計算。

2.4.3.2 廚房間排氣道已計算,暫按35元/m計價。

2.4.3.3 外墻面乳膠漆暫按13元/m2計取稅金,外墻面磚22元/m2計算。

2.4.3.4 所有戶內門、窗均未計算。

2.4.3.5 層面瓦暫按30元/m2(只計取稅金,已包括瓦基層)。

2.4.3.6 三層平面女兒墻面高度未注明,暫按0.7m高計價。

2.4.3.7 外墻膠粉顆粒保溫面磚面層60元/m2(只計取稅金),乳膠漆面層保溫50元/m2(只計取稅金)。

2.4.3.8 外墻面磚,乳膠漆標注不詳,1-5層外墻暫按面磚計算,6層以上外墻及陽臺欄板,陽臺柱暫按乳膠漆計算。

2.4.3.9 所有欄桿按55元/m2計算,均只計稅金。

2.4.3.10 x樓10-43軸3-6層墻體為砼空心切塊,暫按粘土實心磚計算。

2.4.3.11 圖紙層高2.8米,現改為層高2.9米,按層高2.9米計算。

2.4.3.12 x樓二層平面圖e軸外欄板無詳圖未計算。

2.4.3.13 x樓進深變更增加0.3米,已計算。

2.5 樓 + 0.00相當于絕對標高31.35米。8#、11#樓閣樓部分按高度增加1.2米計入預算。

2.6 人工費、機械費及材料價格(鋼材除外)按合同簽訂時的造價文件執行,不隨市場及政策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3.1、甲方代表及職責:

本工程甲方代表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文件或書面通知為準。

3.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乙方駐工地負責人為 ,代表乙方負責行使與甲方所簽訂的本工程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履行。

乙方項目經理為 ,項目技術負責人為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投標文件。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四、合同工期:

4.1總工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4.2該工期共分以下重要節點:

4.2.1一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2四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3六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4主體結構驗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5六層以下內粉,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6外墻涂料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7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8竣工驗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9竣工移交,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監理及甲方核定的施工組織進度計劃執行,并確保各節點完成日期。若達不到節點工期要求,單棟樓每延誤一次罰款3萬元;乙方最終確保總工期如約完成,除四層封頂、主體結構驗收、竣工移交等三個必保節點外,其余節點如落后,但乙方在下一節點有效彌補后,甲方可退還相應節點罰款;累計罰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

4.4 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該逾期后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窩工費及停工費。下列情況發生后三日內,乙方就導致工期延誤的原因,向監理及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一式三份),經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各方保留一份作為延期憑證。

4.4.1由監理及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

4.4.2按施工承包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義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響已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綜合考慮);

4.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開工、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4.5、工期不順延情況:

4.5.1、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等);

4.5.2、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周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4.5.3、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乙方責任

5.1甲方對項目經理及技術管理人員的要求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中擔任職務。進場施工后,招標人若發現項目經理及施工隊伍與投標文件不符時,招標人將扣除中標單位履約保證金的10%;項目經理忽視工程質量、進度、難以勝任者,招標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對技術能力差、責任心不強的技術管理人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并限時退出施工場地。

5.2工程質量:乙方必須確保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爭創精品;

5.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3.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5.3.1.1合同簽訂后7天內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詳盡的施工組織設計。

5.3.1.2開工后每月28日前提供當月完成進度報表及下月計劃。

5.3.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工地安全、違法、違規事件,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5.4 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甲方即另行處理,并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

5.5 乙方在施工前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詳細審閱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并提出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并對文件的可實施性負責。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如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建商本應發現上述疑問或錯漏而未發現并繼續施工,所導致的質量缺陷及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5.6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須運輸至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建筑垃圾按照甲方現場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并定期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5.7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內),由于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給本工程的社會聲譽造成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過5萬元違約金(由甲方從乙方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8 乙方的施工進度滯后于工程的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積極措施趕工,若滯后計劃工期達20天時,除乙方采取有效趕工措施符合工程進度計劃外,甲方有權暫不支付工程進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組織施工,由此引發的工程量以監理簽字認可的為依據,費用以乙方承包單價兩倍的價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滯后除外。

5.9 安全與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按政府職能部門和監理單位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10 甲方將施工用電接到變壓器,變壓器以后部分均由乙方負責,施工用水、施工場區道路及硬化、施工場地圍墻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11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工程施工許可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必須負責政府有關部門所收取的噪音費、水資源費及本工程檢驗、檢測的一切費用。

5.12 乙方應嚴格執行聯合公約及處罰規定。

5.13 乙方在簽訂合同后,及時成立項目指揮部,配足相關人員,應將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時報與監理單位和甲方進行審核,對不合格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乙方接到撤換通知后應及時更換,如乙方嚴重不負責,造成工程質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隱患不按要求及時消除或工期嚴重滯后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1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周工程監理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并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無故缺席按甲方現場管理制度處罰。

六:付款方式:

6.1. 三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15 %,四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25 %主體封頂驗收合格付合同價 15 %,竣工驗收合格并提供齊全的竣工備案資料后付合同價的 25 %,交付使用6個月付合同價的10 %(期間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一年內付合同價的5%(除留5%保修金外,保修金三年內無息返還);若乙方發生嚴重的質量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工期徹底趕上來,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其余不予順延;

6.2、工程價款支付:

6.2.1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范圍內后,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七:材料采購:

7.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采購并且在采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后方可采購。

7.2、甲方對于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采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八:工程變更及簽證:

8.1、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注明:事由、工作范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注明“此項后無內容”。

8.2、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指定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8.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8.4、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準后實施。

8.5、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并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8.6、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后的造價決算,否則不予辦理簽證、不予認可。

8.7、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8.8、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九:質量保修責任:

9.1、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2、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后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9.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9.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十:銷售配合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并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十一:合同解除

11.2.1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達乙方后生效,并于合同解除后7日內退場;

11.2.1.1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11.2.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擅自停工、窩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約定的工期根本無法達到的;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監理及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11.2.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已完工程質量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經監理及甲方要求整改卻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的,或整改后質量仍無法達到合格要求的;

11.2.1.4將乙方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11.2.1.5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監理及甲方要求乙方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退場,而乙方拒絕執行;

11.2.1.6乙方因其他法律糾紛或行政違法,有關司法部門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協助執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11.2.1.7乙方擅自更換本工程項目經理,經甲方提出異議后一個月內不糾正的。

11.3因乙方的過失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并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11.4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結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數量計算,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計算支付該部分的工程款。

11.5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內退出工程現場;

11.6合同解除并不解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11.7總包管理及施工配合

11.7.1乙方須為甲方直接分包單位提供施工配合及總包管理服務,如不按約定內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時,甲方有權另行處理,并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由此影響該項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單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處理。

11.7.2乙方應依據總體計劃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時間節點要求,并嚴格執行甲方審定或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減少或避免各工種、工序之間的干擾和矛盾,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11.7.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材料吊裝、堆放場地等條件。

11.7.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工地現有的垂直運輸、腳手架等供各分包單位使用,如需拆除應報甲方批準。如甲方直接分包單位要求專用腳手架等,乙方應積極配合。

11.7.5應為各分包單位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點,提供臨時加工場地等;施工現場用電應提供至各樓層電閘箱部位,以后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解決,分包單位用水、用電須經乙方同意,并承擔相應費用。 11.7.6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及有關規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返修并承擔相應責任。

11.7.7乙方應負責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指導、收集工作。分包單位竣工資料按相關規定整理成冊,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質監站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由乙方統一進行整理歸檔。

11.7.8如乙方對甲方直接分包單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絕讓分包單位使用運輸設備、腳手架、水電接駁點等),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接分包單位的投訴經查證情況屬實,甲方將根據情況嚴重性對乙方進行300至3000元的罰款。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根據承包意向書條款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七

甲方(單位全稱):工程建設公司

乙方(單位全稱):xx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國道315線x段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工程a標段的施工任務,因工程施工需要現將部分施工任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和維護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施工地點:國道315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工程a標段;

二、工程內容:k0+000-k34+360、k0+000-k66+000段內的單柱標志牌、雙柱式標志牌、懸臂式、懸掛式、道口標注,發光型標線、輪廓標、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等工程項目,具體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見附表《工程量清單》。由于設計缺陷,施工圖紙中的工程內容和數量與業主提供的清單工程量的工程內容和數量部分不符。但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和內容的變動,絲毫不會降低或影響合同條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規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和修復缺陷的責任,承擔5萬平方米標線工程,每平方37元計算。

三、工程承包:

1、甲方收3%項目部綜合管理費,11%公司管理費,乙方承擔3.3%項目稅金。

2、工程承包價為:¥6185991.00元,大寫人民幣:陸佰壹拾捌萬伍仟玖佰玖拾壹元。

四、進行工程承包的施工隊必須具備本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機械設備、技術力量、資金周轉、材料采購運輸等各項條件。

五、施工工期: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1日。甲方對乙方進行半個月的試工期,若在試工期內質量、安全、信譽等達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令甲方滿意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無條件退場,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責任由乙方自負。合同簽訂之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保證勞動力、材料及施工機械設備進入施工地點,否則,甲方將按乙方自行解除合同處理。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前,乙方必須交納現金9萬元(保險2萬元,環保押金5萬元,交竣工文件2萬元),作為該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工程完工后,甲方會同監理組織檢測,工程經檢測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給乙方返還7萬元該履約保證金。2萬元保險費不予退還,公司用于購工程一切險,如乙方簽訂合同后拒不進場或者進場后中途未經過甲方同意擅自撤場,該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內保質、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務。甲方根據完成的工作量填報工程價款,待業主批復、資金到帳后,從每次業主批復的工程價款額中扣除10%的質保金后將剩余價款按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支付給乙方,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須達到質量標準要求,否則不予支付工程價款。扣除的保修金不超過工程總承包價的10%,待工程完工后,甲方會同監理組織檢測,工程經檢測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合同協議書后面所附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內容和數量是設計的預計數量,僅做參考,不能作為給乙方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實際支付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由甲方按技術規范規定的計量方法,以業主、監理認可的尺寸、斷面計量,按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計算支付金額;

4、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工程量清單中有標價的單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稅費、利潤等費用,以及本合同協議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5、因工程施工、材料采購、設備租賃、勞務費支付、物資運輸等發生的與該工程項目有關的一切稅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工程結算時乙方必須出具由甲方填寫完整的施工現場工程量確認單和甲方技術負責人、技術員及乙方合同簽訂人共同評定的交工質量簽訂書,否則不予結算。

七、主要人員、機械設備及要求(強制條件):

1、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之日起7天內,主要人員、機械設備、材料全部到達施工現場,否則甲方將根據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或終止合同;

2、乙方必須配足與施工工程相適應的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完好率必須達到90%以上)。否則,導致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進場機械設備按甲方要求和工期合理安排。

八、主要材料要求:

1、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按設計文件要求和業主的要求進行采購,所采購材料通過業主第三方檢測后方可進場使用,否則不予進場。

2、所有基礎的施工要符合《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j041-20xx)的規定;工程所需的水泥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供應到位。其費用按公司成本價加運費扣回。

九、工程安全責任:

1、乙方進出場安全、施工現場的機械和人員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對于可向業主或保險公司索賠的損失和費用,乙方應及時收集整理索賠資料,向業主或保險公司索賠,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索賠失效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施工期間,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而發生一切事故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間擅自離開工地,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十、工程質量責任:

甲方:

1、甲方應派技術人員對乙方的工程施工進行現場監督和技術指導,把好施工放樣、工序操作、自檢驗收等質量關,避免乙方的返工;

2、因甲方指揮不當造成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按協商比例分擔;

3、甲方組織人員進行對乙方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完工檢測、評定、核實。

乙方:

1、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現場管理和技術指導;

2、施工期間,工程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現施工現場混亂、發生質量隱患等現象,造成被業主、監理和上級單位通報、返工、罰款的,返工費、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對乙方處以返工費、罰款額30%的處罰。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仍將按本合同中工程進度責任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承包協議,并將乙方清除出場,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完成的工程經甲方驗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時,乙方無條件返工。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施工的工程項目完工后,要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書,由甲方會同監理組織檢測,工程經驗收合格后乙方才能退場;

十一、工程進度責任

服從甲方的管理,執行作業計劃,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務。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工程施工內容,乙方向甲方按5000元/每日支付違約金。拖延工期超過5天以上,甲方可以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包括監理、業主等部門罰款和其他一切責任)。

十二、農民工隊伍工資支付

乙方按月及時兌付農民工工資,并將農民工工資表報甲方設在工地的項目部核實,如乙方不能按月及時兌付農民工工資,造成農民工上訪事件發生,其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情況嚴重時,甲方可暫停給乙方支付工程價款,必要時由甲方直接給農民工兌付工資,費用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價款中扣除。

十三、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設立“國道315線察汗諾至德令哈段交通安全設施工程a標段項目部”,對乙方按施工計劃下達工程進度指令,派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和技術指導;

2、甲方負責乙方工程的質量管理、進度計劃與技術管理;

3、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對進場勞務人員負有組織管理和規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責任;

4、加強安全生產和事故防范教育,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開工后甲方提供乙方200萬元的周轉資金,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二)、乙方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操作規程,承擔違紀違章責任,承擔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工程損失的經濟責任;

2、乙方進入現場后要盡快核實自己的工程數量和內容,此項費用乙方承擔。;

3、項目開工后,乙方必須為自己管理的農民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將保單復印件報送給甲方,如乙方不購買,甲方將強行為農民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費用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價款中扣除;

4、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如實填報勞務人員情況,并收集好參加勞務人員的身份證件。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勞務人員,合同簽訂人無特殊情況每月堅持守工地時間不得少于25天。若需離開工地時,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寫出請假條),批準后方可離開工地,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責任自負。同時,合同簽訂人在施工現場堅守工地時間達不到實際工期2/3以上時,甲方將原合同廢止,重新委托施工人員簽訂新的合同,與原合同簽訂人不再發生勞務關系。

5、乙方必須配備2-3名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工程測量放樣及施工現場的管理和技術指導,相應的測量儀器和工具乙方自帶,并按工程施工進度編制完成相應的技術資料。配備1名技術嫻熟、實踐經驗豐富的試驗人員,負責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試驗檢測工作和相應的試驗檢測資料。乙方按要求每旬或每月將完成的技術資料和試驗資料報送甲方設在工地的項目部檢查,工程完工時,一切工程技術資料和試驗資料均要同時完成,交竣工驗收前,要完成交竣工驗收資料的編制。工程使用的各類表格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購買。

6、工程施工前期和施工當中的各項工藝試驗、驗證試驗和標準試驗工作由甲方協助乙方開展,與此(如混凝土配合比試驗、自采材料各項指標試驗、外購材料檢測以及施工期間的材料抽檢、砼強度檢驗等)有關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要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試驗數據和資料,以便于資料的及時上報,因乙方資料延報造成分項工程開工延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7、施工期內乙方人員的住房(帳房)、供水、主副食、燃料、勞務用具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8、加強對農民工環保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不得隨意破壞當地植被,不得亂挖亂棄,不做有損國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納稅,勞務稅3.25%乙方自理。原材料乙方開公司名稱發票進入成本;

9、乙方自行承擔自己人員因病救治的醫療費用,自行承擔進出場費用和生活費用;

10、所完成的工程經甲方驗收簽認后,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用;

11、遵守施工駐地鄉規民約和民族宗教習慣,搞好環境保護,維護工程安全,杜絕違法行為發生。

十四、其他事項:

1、施工期間內,因雨、雪、冰凍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時,所產生的人員、機械設備窩工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2、施工期間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勞務人員發放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3、施工期間內,因工發生傷亡事故,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并由甲方報告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因工傷亡應及時救治,醫療終結,依鑒定結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其相關開支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業時間發生的其他傷亡事故,其責任和費用也由乙方自負;

4、乙方開工壹個月后,生活確實困難的,甲方可以按勞務人員花名冊預付適當的生活費,在后續價款支付時扣回。

十五、本合同必須經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甲方印章,乙方必須由法定代表人(乙方為自然人應交身份證復印件、蓋章、簽字并押指紋,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銀行帳號)簽字后生效,待工程完工并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結清經濟手續,合同自行失效。

十六、甲、乙雙方應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在執行合同階段若有爭議,乙方向甲方主管單位(青海省公路工程建設總公司)申請協調解決,協調無效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需要有文字根據的,要有雙方簽字的備忘錄。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八、本合同條款及內容除甲乙雙方約定,不得隨意更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八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將 模板制作安裝項目分包給乙方施工,本著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利,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地完成,根據我國現行的《建筑法》、《合同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望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點:

3、承包方式:主體模板制作及安裝、包工包料。

4、承包范圍:施工圖及設計變更聯系單所有涉及的梁、板、柱及剪力墻、構造柱、陽臺欄板等模板安裝拆除、螺桿制作安裝拆除以及內架搭設拆除,施工中所用的所有材料,包括模板、鋼管、鐵釘、鐵絲及所有木工工藝施工機具,爆模所造成混凝土的鑿打,以及小型構件模板制作,樓層清理及樓層軸線和細部放線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施工工期:

乙方應按甲方每月進度計劃合理安排人員進行施工,樓層模板制作安裝每層不超過10天,若遇設計變更、停電、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其他分項工程未能及時配合及其甲方原因造成的,經甲方項目經理簽證認可后方可順延工期。如因乙方自身勞動力儲備不足及返工所造成工期延誤,每超過一天罰款300元,相應提前一天獎勵300元。

三、承包價格及結算方式

1、承包價格:本工程模板分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承包單價為125元/㎡,總建筑面積按施工圖紙面積進行計算,架空層及設計更改增加部份另算(其中基礎已施工完成,結算時扣除8000元)

2、結算方式: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按每月25日前進行統計工程量,于次月10日至15日前支付前月進度工程量的80%工程進度款。其余待中間驗收合格后支付15%工程款,剩下5%作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施工組織、施工方案、工程技術聯系單、交底單及國家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規范、規程和標準的要求,嚴格按(gb50202—20xx)規范精心施工,并無條件地接受甲方全方位、全過程管理。

2、本工程木模制作質量必須做到合格標準,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通知甲方管理人員及監理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中如有甲方管理人員和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

3、模板拼縫必須嚴密,以免水泥漿滲漏。內架立桿、掃地桿、剪刀撐等搭設應符合安全及規范要求,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4、混凝土施工中如有模板發生混凝土脹模現象,處理費用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對施工圖的不熟悉所造成的返工或重做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工人進行質量、安全的交底。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用電接至現場,提供施工圖紙;

(2)提供坐標控制點,水準點,每層主要控制線。

(3)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配合乙方協調有關工作。

(4)外墻腳手架按每層跟上。

(5)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2、乙方責任:

(1)全面履行合同,嚴格按規范、規程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嚴格履行合同工期,確保按期完工;

(2)服從項目部、甲方、監理等單位的管理和指揮,遵守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及處罰制度;認真接受現場有關部門的質量監督;

(3)負責施工設備、機具的準備及人員組織調配,如在施工中所發生相互矛盾問題應服從甲方協調;

(4)乙方造成質量事故或不符合相關規范及方案要求施工的或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條件返工、返修至合格;

(5)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服從甲方各項管理制度(各項管理制度附后)

(6)甲主提供樓層固定式配電箱及到施工樓層的移動式配電箱,接出路線由乙方協調有關工作。

(7)負責提供相應的材料收據及人工工資表,嚴禁使用童工和無合法手續人員參加班組生產,若發現每人次罰款500元。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自行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者部分在分包給他人。若乙方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者在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安全生產: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指定安全員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如違章操作而引起安全及其它事故,其責任與造成的經濟等有關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甲方進行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作為備案。

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遵守工地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安全員要隨時監督,服從甲方的總體安排。

乙方工人進場施工,必須配備施工操作證,持證上崗,嚴禁非機電人員操作機械,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在施工區與生活區內,工人的安全自行負責,要自覺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整潔工作,如有違反,則按公司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

外來務工人員必須及時辦好外來人員的暫住手續,否則若遇到檢查而帶來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班組長及時登記每月民工工資,從進度款中支付,如進度款不夠支付必須由乙方墊資。根據勞動部的要求,工人必須與項目部簽定勞動合同。

七、違約責任:

第一個月的進度款預留2萬元做為本工程的違約保證金。

八、其他

本合同正副本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合同未盡事誼,雙方另訂立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九

發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發包方在河南省臨穎縣開發的錦繡江南小區工程項目由承包方實行施工總承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施工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1#、2#樓共2幢樓,總建筑面積約50000平方米。

4、結構形式:磚混結構。

二、 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圍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范圍:本工程施工圖內的土建及水電安裝工程。

三、 施工工期

1、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初驗)日期: 年月 日

2、工程施工總工期330日歷天;特殊情況(如停電半天以上)經發包方認可,工期順延。

3、承包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完成施工,每延誤一天按500元人民幣/天向發包方支付違約金(不可抗力除外);如承包方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發包方給予承包方每天人民幣500元人民幣的獎勵。

四、質量驗收

1、本合同約定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等級標準;

2、本工程實現監理,按照國家現行驗收規范及程序進行施工和報驗。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圖施工,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規范,標準和強制性條文要求。服從監理人員和發包人授權的現場工程師的監督指導,對驗收不合格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及時返工,直到合格為止,對于返工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五、合同價格與支付

1、本工程結算價:按建筑面積計算,暫定每平方米900元人民幣(經發包方代表簽字確定的材料認價、設計變更、工程變更聯系、工程聯系單(函)、經甲方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中所涉及的費用部分等增加的工程造價不包含在此暫定價內)。

2、本工程的架空層,按一層建筑面積計算。

3、材料價格:鋼筋暫定為3800元每噸、水泥暫定為320元每噸計算;施工期間此材料價格變動超出市場價±3%,則按實調整。

4、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1)本工程按單幢工程進行工程款支付及結算。基礎±0.000完成一周內支付總價款的20%,主體二層結構完成一周內付總價款的15%,主體結構三~四層結構完成一周內付總價款的15%,主體封頂一周內付總價款的15%。外墻抹灰完工一周內付總價款的10%,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付總價款的10%,竣工驗收合格一周內付至總價款的95%。

(2)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承包方應在30天內遞交結算報告,發包方收到結算報告后28天內經第三方審計認定或提出審核意見。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后28天內,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7%(留3%作為保修金)。保修金分2年返還,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年后七日內返還2%,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2年后七日內返還剩余的1%。

(3)如雙方意見不一致,可根據問題性質,由雙方向建設主管部門報請調解。若發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經第三方審計認定后28天內未提出審核意見,即視同工程結算報告已認可,并愿按此結算報告撥付工程款。

(4)發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月2%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由于承包方不配合原因,造成28天內不能辦理結算,則與發包方無關。

(5)為充分體現雙方良好的合作意愿,承包方同意在正式合同簽訂后10日內向發包方支付100萬人民幣的保證金,此保證金在主體二層結構完成后七日內退回50%,主體封頂后七日內全部退回,如未按約定時間退還保證金,每延期一天按應退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材料采購

承包范圍內的各項建筑材料、各類成品、半成品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購保管。承包人必須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嚴格執行材料進場報驗程序,嚴禁使用無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或無試驗報告及準用證的材料。所有進場材料的質量均需符合國家檢驗標準,并通過有檢測資質的建材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辦理相關安全生產手續,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發生質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責任人承擔。

2、承包人必須按照相關行政法規,規范標準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合理完善的,并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授權的工程師審核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及各項安全生產專項施工方案,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爭創“安全文明標化工地”。

八、其他

1、該合同簽訂后,承包人派陳有明項目經理,組成人員班子齊全的項目部進行項目規范管理,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配合發包人協調好一切地方及周邊關系,對于周邊干擾按各自責任負責。如果產生卸車費等由發包方承擔。

3、本工程在發包人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招投標、環衛、環保、施工占道、排污等各項工程綜合驗收及有關政府部門的手續時,承包人應積極配合,費用按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4、本工程施工用電、用水由發包人提供,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提出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并經設計方出具相關的設計變更聯系單,承包人按變更通知書進行施工,增加的工程造價隨工程進度款一并支付,工期應順延。

6、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應付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7、工程款必須劃入承包人書面指定的銀行帳號,其他形式的工程款支付,承包人不予認可。

8、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10、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確認無誤后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應在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彭山村還建樓工程項目

(2)工程地點:陽新縣城東新區彭山村

(3)工程規模:約40000平方米

(4)工程內容:由 建筑設計院設計的彭山村還建樓工程,施工圖所包含的施工內容。

二、承包范圍及方式:

(1)該還建樓設計多層、小高層群體工程項目組成,多層按樓地面平方800元/㎡包干,小高層1160/㎡包干,含各棟樓的四周道路約3米寬左右,主干道,綠化、亮化、硬化及進戶防盜門,電梯及小區圍墻,物業等不在乙方承包范圍內。

(2)該項目乙方承包的范圍有:材料人工、鋁合金窗、室內普通門。內墻涂料、水泥地坪,簡易水電安裝,廚房建議灶臺,瓷磚,衛生間簡易大便器,墻、地簡易瓷磚,每間房電一開一插,含消防設施,外墻噴紅砂顏料或涂料,樓梯水泥踏步,普通扶手,墻面做仿瓷涂料,感應燈等設施。

三、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交納400萬元工程信譽金,工程基礎完工時,甲方返還乙方200萬元整 ,第四層封頂時,甲方付清余下200萬元信譽金給乙方,如超出時間未能返還,則按3%的利息支付給乙方。

四、質量要求:該工程確保合格工程,如乙方做到優良工程,則甲方按國家規范獎勵給乙方。

五、工期要求:乙方從破土動工至第一批交付3萬平方時,工期不得超出380天,如超出或推后,則甲、乙雙方按1000元/天增減。

六、安全要求:在正常施工時,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團體險,確保人身安全零事故發生,如一旦產生人身傷害事故,則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七、付款方式:

(1)乙方主體封頂,多層主體封頂時,甲方付乙方300萬元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時,甲方付給乙方總造價70%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三個月內甲方付乙方總價25%的預付款,余下5%一年后無質量事故,全額支付乙方。

八、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辦理好相關的工程手續,確保乙方順利施工,如中途若因甲方原因手續不得到位,影響工程停工,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并承擔停工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損失給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當地及社會關系,如在施工中,若因四鄰關系糾紛引起的停工,則甲方承擔乙方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損失。

(3)甲方保證在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則乙方有權拒交部分房屋給甲方,并由甲方承擔月息3分的利息補償給乙方。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所有鋼材及雙混,都由甲方按市場價格墊付,直到竣工驗收,結算抵扣。

九、乙方職責:

1、乙方保質保量按圖施工,如在施工質量出現返工或不合格的原因,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專職監管人員的合理安排,嚴禁進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經發現,甲方監管人員有權責令乙方更換合格的材料。

3、在施工期間,乙方文明施工,嚴禁使用老弱病殘及童工,施工現場項目機構必須井然有序,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行為。

十、附屬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在同等的價格優先乙方承包,雙方另行簽訂承包協議為準。

十一、未盡事宜,且施工現場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單方違約,則由違約方承擔守約方按總價10%的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章生效,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一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建筑工程勞務施工分包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確定乙方為本工程的勞務分包隊,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創建條件,搞好配合,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況: 框架結構

4、承包范圍和內容:

包安全文明施工、包人工、包周轉材料及機械設備,不包含一次性材料或工具。從定位放線開挖基槽,基礎人工配合清理、破樁頭清理基地開始(破樁由甲方負責),墊層以上及主體結構的鋼筋作業綁扎、模板支設、混凝土的澆筑,人力夯實及地下室所有剛性防水層的面層,車庫二次澆筑,屋面除防水外的工程,砌墻、粉刷、地坪、壓力焊、(不包含:防水、保溫、水電安裝、電梯、鐵絲網、紗布網、油漆、涂料、陽臺扶手、樓梯扶、瓷磚、石材、地板磚粘貼、精裝修及其它附屬配套設施。

第二條、承包價格

1、上述面積計算實行單平方米包干,每平方 363元(不包含稅金和管理費)

2、對于超出圖紙以外的設計變更的部分,按照河南省20_年預算定額100元/工日進行調整費用。(人防部分按照合同每平米增加材料人工費50元/㎡)

第三條、工期

1、該工程計劃于 20_ 年 9月 30 日開工。(主體日歷工期為 150 天)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主管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出現特殊情況不能及時提供施工材料。

2)出現影響工期的設計變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24小時以上。

4)因遇人為不可抗的自然災害而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面積計算規則:

基礎筏板、屋面及屋面電梯機房按2700平方計算,地下室及地上按實際面積計算,車跑道等都不在計算面積。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主體結構:總建筑面積暫按21000平方米計,四層封頂支付200萬,主體封頂支付200萬,砌體和粉刷完成,經驗收合格各支付100萬。余款在總工程全部驗收合格三個月內支付到總工程款的95%,余5%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滿1個月內付清。

(2) 保修期一年,余5%質保金帶保修期滿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無息付清。在合同約定款項支付前,發生的各項人工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將工程款撥付至乙方指定賬戶,由經乙方授權的專職財務人員辦理與甲方的一切財務往來。

第六條、工程履約保證金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履約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質量保證金 五十萬元整,基礎施工到正負零,退十萬元,每層結頂退三萬元,余下質保金待本工程竣工,經有關部門驗收,無質量、安全事故后,保證金無息一次性退給勞務公司。

第七條、建材及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及一級配電箱由甲方供應(如鋼板、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磚、水、電等,不含施工設備)。乙方應用料前五天書面提出用料清單,交付甲方材料員,如不按期提供用料單造成乙方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負責周轉材料、施工機械:

1)本工程所需機械設備(如切斷機、切割機電焊機、對焊機、調 直機、彎曲機、振動棒、振動器、砼泵、木工用的電鋸、電刨、電鉆等)。

2)周轉材料,除止水帶、直螺紋外,其它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鋼管(必須刷黃漆)、扣件、山形卡、墊塊、螺絲、螺帽、一次性人防止水螺桿等由乙方負責。

3)小消耗材料(一級配電箱以外的電線、電纜、配電閘、電器開關、絕緣膠帶、照明燈具及燈管、鐵絲、鐵釘、膠帶、脫模劑、安全網、安全帽、膠鞋、雨衣、防護手套、粉筆、墨水等)

4)施工工具(如架子車、手推車、鐵、水準儀、經緯儀、塔尺、 鋼卷尺等)

3、乙方設專人受領甲方到場的各種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現場人員監督、不得浪費,如材料使用超出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損耗率時,超出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現場經理的監督檢查。

2、質量等級:合格率達到100%,主體工程達到優質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應按時按質進行施工,經驗收后如出現質量達不到標準,第一次無條件返工,并給予20_元罰款;第二次的要求糾正后,如還不能達到質量要求,給予5000元罰款;第三次驗收仍沒合格,給予10000元罰款,另外還應賠償甲方的原材料費用。

4、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技術人員證件、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師或監理單位。

5、工程質量,按圖紙按規范施工,一切工程質量按國家驗收標準。

6、乙方接受現場指揮部、監理公司的管理,按受監理公司的合理罰款。

第九條、現場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負責現場施工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及現場管理體制制度,安全生產的教育。保證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員,并具備施工人員上崗技能及生產技能。

2、乙方進場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費用乙方承擔,保證現場清潔衛生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如遇相關部門檢查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用機具設備、周轉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保證安全并滿足工程的質量標準。

5、施工中乙方需要的安全防護設備由乙方自理購買。

6、安全文明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河南三豐公司的標準執行(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防護整改應及時落實到位,周轉材料除外。

7、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不打架斗毆、不聚賭、不偷盜、不留婦女和兒童,不在施工現場大小便,否則將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務治安責任書處理。

8、乙方人員應遵守宿舍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搞好食堂及宿舍公共衛生,減少疾病防止中毒事件發生,有專人保潔。

9、甲方應按要求給乙方參與本工程施工的人員上繳意外保險費用,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間的醫療費、住院費由乙方先處理,在住院期間務必保存好所有的醫療、醫藥原始憑證,等病情痊愈后,并根據勞動權威部門鑒定傷殘程度,經保險公司賠付后,甲方把保險公司的賠付費一次性轉給乙方傷殘者。保險公司一次性賠付費以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0、因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令和不規范操作引起的工傷事故,醫療住院費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1、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周轉材料,應按規定碼放整齊,嚴格執行標識制度。

12、外架搭設應符合要求及安監站要求,保證使用安全。

13、乙方應對現場日常安全保衛工作承擔起全部責任,確保現場安全,無偷盜,無火災等一切事故的發生。

第十條、雙方責任

1、甲方:

1)免費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到施工現場內。

2)及時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時到位,協調周邊關系及現場各個工程交叉施工隊伍的協調。

3)合同簽訂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兩套;負責本工程標高基點及主軸線控制位置。

4)派駐現場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安全施工、工程質量和合同執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簽證。

5)按時給乙方結算支付工程款。

2、乙方:

1)施工現場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間應節約用水、用電、如發現施工人員故意浪費用水用電,甲方現場監督人員可對其進行處罰;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需甲方提供建筑材料,設備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工通知書等,并及時送達。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交付和完工。

5)乙方必須加強對農民工的管理工作,如到付款節點,甲方資金不到位,可以往后延遲一層,乙方不得發生農民工圍攻甲方辦公室、堵路和集體上訪鬧事等事件,每發生一次,甲方除向乙方收取壹萬元以上違約金外,并要求乙方期限自行處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出面解決,所發生的處理費用直接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雙倍扣除,乙方無條件接受。

6)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自行辦理建設主管部門要求的各種上崗證、特種作業操作證、暫住證、計劃生育證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的建筑從業人員各種證件。

7)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招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殘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切實保護廣大施工工人的合法權益;并承擔法律責任。

8)乙方負責所轄工區(自己承包范圍內)的維護管理,若有損壞 及丟失現象均由乙方負責修復及賠償。

9)對于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應做好配合工作,配合費用已包含 在本合同總價款中。

10)單位工程外墻腳手架拆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 按要求將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周轉材料等乙方物資運出工地,費用由乙方承擔。

11)乙方為保證工期,無論采取什么樣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2)因乙方組織不力造成的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或上級主管部 門的停工、罰款等各類處罰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3)負責場區宿舍、辦公室臨建基礎設施的施工、內部道路平整、基坑、現場排水和清理現場的用工。

14)乙方人員進場前必須經過施工安全教育。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簽訂合同時,必須具有有效勞務公司資質。進場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一式三份)附后,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配合辦理勞務用工證等有關手續。

15)乙方應保證農忙期間和節假日施工的勞動力,保證連續施工人員不得少于正常施工期間施工人數的80%(甲方約定人數),因勞動力缺少而影響施工進度給予1000元以上罰款。

1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各種成品和半成品、產品的保護工作,因保護不善而損壞的,照價賠償或無條件返修,乙方應對機械設備做到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17)乙方應設專職安全員,對乙方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檢查,確保安全生產。乙方施工人員因違章作業、野蠻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甲方視情節給予10000-50000元的罰款,乙方應承擔全部安全責任和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18)乙方在接到甲方每層拆模通知后進行拆模,5日內完成本樓層的拆模工作,其周轉材料按甲方根據現場要求進行運轉,每完成一層必須清掃干凈。如果超出要求時間的,每層每天罰款1000元;乙方要保護模板的強度,防止漲模、跑模,起皮的模板要及時跟換。

19)乙方在每層每層拆完模板后開始進行砼的修復工作,確保外觀質量,15日內將現澆砼修復務必完畢,每超過5天罰款500元,項目部如果聘請其他人員,此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每層接受罰款1000元;砼的漏振和爛根較為嚴重的甲方處罰乙方每處1000元,并及時處理。

20)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向甲方呈報管理班子及各種人員名單,教育單位職工遵紀守法,嚴禁以各種形式偷盜甲方施工各種相關財務,一經發現,甲方對乙方以一罰十的處罰。

21)為保證質量,乙方承諾一層—四層使用新模板。22)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要求混凝土按圖計算量損耗控制在0%以內;鋼筋損耗按項目審核后的鋼筋下料表控制在1%以內;砌體損耗率控制在1.5%以內;水泥、砂、石根據設計圖紙及現場實際配合比控制在2%以內,吊籃腳手架及外架防護在乙方完工二個月內必須無條件提供給甲方使用,超過期限,甲方承擔租金費用;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

23)乙方各施工班組的服裝必須統一。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及合同解決

違約責任:

1、由業主、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或甲方無力支付乙方承包費用,導致工程無法順利向下進行,甲方15日之內結清乙方全部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乙方退場。

2、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交工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合同解決:

具體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同意先退場后結算,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60%進行結算,乙方并且自愿放棄向當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主張權利。

1、乙方自行將承包工程轉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及另行組織施工隊伍,合同保證金不退,并且不賠償乙方的任何損失。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即沒有能力繼續完成施工)。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進度,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無視文明施工的。

4、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經多次勸說仍不改正的。

5、多次拖延工期,多次驗收不合格。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為乙方粉刷完成后一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無條件進行質量保修,若因乙方不按照合同進行維修所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1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可直接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其他合同未說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 筑安裝工程勞務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 份,雙方已蓋章簽字, 乙方交納質保金后生效。

發包方:

代表人:

年 月

承包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二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編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5、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歷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1、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2、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3、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4、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金額________.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三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施工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七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3、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三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范圍及內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采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采用下列 種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后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并按下列約定執行:

(1) 工程預算價: (工程結束后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 (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后,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簽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復核簽字,并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并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后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為: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總工程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后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并按現行國家驗收規范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于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范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后 小時內驗收完畢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內提供符合規范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并應一式 份。

8、其他約定 : 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準,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后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后于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并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 ‰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 :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 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范。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后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并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采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并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 日內進場維修, 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 后生效。

2、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四

甲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方將位于 的房屋建設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甲方與乙方在真實、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負責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負責出工建設并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設備。

二、甲方應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場地等條件便利乙方按時完工。

三、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負責找工人,組織、指揮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與甲方不存在雇傭關系。

五、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擬建房屋有效圖紙 張,由甲方負責指導修建。甲方負責一切建房所需的原材料。施工所用的所有機器設備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攪拌機、吊預制板上樓的機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設備、振動器、切割機等),并負責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設備的原因和乙方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明顯位置懸掛“施工重地,嚴禁非施工人員入內”、“施工重地、注意安全”等警示語,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進入施工工地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搭架、使用起重設備、使用電氣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必要的時候乙方最好請專業人員協助完成。乙方進入施工工地現場,掌門師傅應負責一切安全,監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領,不違規危險操作,違規操作導致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及其工人由于設備原因、違規操作、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施工管理不嚴等原因而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于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無違規操作造成的傷亡,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七、施工要求:一樓高 米,室內凈高 米。二樓高 米,室內凈高 米。一樓砌墻全是24墻。二樓以上(含二樓),兩邊外墻為 18 墻,內墻為24 墻(承重墻和承受較大重力的墻均是24墻,圈梁和挑,澆注凝固后不應有蜂窩、麻面等,更不能出現鋼筋外漏現象。

八、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建房質量要求保證施工質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進行驗收。如房屋出現建筑質量問題,乙方應重新修繕直至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為止,并賠償因建筑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重新修繕的費用(包括修繕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工程工期為: 年 月 日(公歷/農歷)— 年 月 日(公歷/農歷),按日歷工期計算。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誤除外。

十、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減少工錢 元。

十一、付款方式:建筑承包價格為 元/平方米,正負零以下按混凝土立方計算,每立方米 元,自開工日起到 年 月 日主體完工。開工后,每修好一層,按該層工程款的 %先行給付乙方。待房屋工程全部交工,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其余工程款。

十二、違約責任。如果一方擅自違反本協議之規定,應向對方支付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因一方擅自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還應負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損失的計算范圍為:乙方遲延開工造成甲方建筑材料的功能減退或失效的損失、乙方施工中明顯超過一般同類工程所需的材料給甲方造成的施工原材料損失、乙方在房屋的主要部分施工中未按照甲方的施工質量要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等)。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該協議文本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如果甲乙雙方因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變化致使施工發生改變,可以就改變的部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再行商議,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實質性變更。就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選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六、其他事宜還可以再行約定,簽訂補充協議

甲 方: (簽章)

乙 方: (簽章)

簽約時間:月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歷天數_______天;

2、主要節點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標文件;

4、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范;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標準規范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費用: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后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承諾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后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九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費用。

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并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采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周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材料節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周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桿、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范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十二條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5日按合同價款結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進度節點),付款時間為業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結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結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結算款支付額以扣除勞務管理費后的數額為基數)

3、在每月的承包費結算中,應扣除乙方向甲方勞務公司應繳納_______%的勞務管理費。

第十三條 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

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并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第十四條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圍、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保險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六條 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及投標文件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第二十條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二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六

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

批準文號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萬元),安裝: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月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____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__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歷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鑒(公)證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鑒(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地址:

電 話:

年 月 日

承包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地址:

電 話:

年 月 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七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保定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府東街商居樓工程

二、工程地點: 府東街中段東側

四、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571m2(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496770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200天(日歷天),自20xx年9月1日開工至20xx年6月1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7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20xx年8月20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5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由承包方自行采購;

第五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7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30%備料款,計人民幣149031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10%計人民幣49677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50%計人民幣45760元;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10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60%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 失, 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七條.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7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八

甲方:(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范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合同條款篇十九

建設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循環水零車間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施工圖紙設計改造內容,主要包括弧形篩池、氣浮池、第四級生物濾池、車間防滑地面和排水溝改造、設備間改造。

二、工期要求

本工程施工工期40日歷天,因設計變更、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經雙方協商一致,工期可相應順延。 工期無故延遲一天,扣工程款總額的5‰。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清工的方式進行承包,所有工程原材料及施工輔助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供。

本工程不得轉承包。

四、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施工費51.5萬(伍拾壹萬伍仟)元整。如有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減,以實際發生工程量參照承包方報價進行調整。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施工單位確保按設計圖紙施工,建設單位確保原材料質量。

3、隱蔽工程及單項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立即提交驗收通知,有建設單位進行工程質量驗收。

六、雙方主要責任

(一)甲方

1、及時提供詳細的施工圖紙。

2、及時供應原材料并保證質量。

3、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用料、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協調現場發生的各類事宜。

4、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承擔因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乙方

1、施工界區內的用水、電線路架設。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3、積極配合甲方,協調解決現場發生的各類事宜。

4、文明施工,工具材料擺放整齊,保證材料合理使用。造成原材料浪費,應按價賠償。

5、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施工。如因違章操作發生工傷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施工日志,出具國家正式稅務發票,并配合甲方做好驗收工作。具體事宜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七、工程款支付

完成全部合同內容,付至合同價款的95%。其他5%作為質量保證金,竣工之日起一年后不計息付清。

八、違約責任

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萊州市三山島街道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16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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