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推行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工作小結
**鎮推行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工作是在縣委縣政府正確指導下進行的,在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工作由鎮紀委主抓,財政、農經具體承辦。我們始終堅持:以轉變政府職能為突破口,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抓手,以扎實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為落腳點。為的就是建立一個“方便快捷、便民高效”的為民服務窗口。
現就我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組織保障到位。
(一)成立組織、建立機構。
我鎮以鎮服務中心為依托,設立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中心主任由鎮紀委書記兼任,財政所長兼任審核會計與常務副主任,農經站長任統管會計,財政所副所長兼任現金會計。
(二)宣傳到位。
我鎮以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工作進程為內容,以簡報和村務公開為依托,對“三資”代理服務工作進行了廣泛的宣傳。
(三)培訓到位。
我鎮在縣級培訓的基礎上,對全鎮6個行政村的報賬員進行了為期五天的業務知識培訓。對村級日常支出手續流程、資源類資產的評估入賬和集體資產承包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進行了模擬操作。
(四)督查到位。
在全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工作動員會以后,以鎮長為組長的 “三資”督查組對6個行政村的 “三資”工作進行了3次以上的督查。對疑難問題由業務人員進行現場講解,對后進村進行現場調度。
二、“三資”代理服務已步入制度化、日常化工作。
(一)進行了回頭看。
根據上級的新要求,我鎮針對過去在清理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省規定的清理、登記、核實、公示、確認、上報六個程序操作的,進行了一個全面的回頭看。按照市級要求對“三資”進行了登記。
(二)建立了崗位責任制。
鎮、村二級均落實了專、兼職工作人員,明確了鎮紀委書記任主任,財政所長任審核會計,農技站長任統管會計,村級報賬員確定到人,由報賬員從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領取縣級印制的各種票據。
(三)落實了制度。
根據“三資”清理的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印發了《**鎮推行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規范村級非生產性支出的通知》和《關于規范黨報黨刊征訂工作的通知》,同時完善“三資”代理各項制度,并將我鎮“三資”代理中心《工作制度》、《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及村級工作站的《報賬管理制度》張貼上墻。
(四)財務電算化管理。
我鎮在去年底已將6個行政村的財務和“三資”臺帳錄入電腦,進行了會計電算化管理。
三、實施有成效。
(一)強化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推行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后,通過多層次、全過程的財務監督,有效調動了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增強了村級財務收支的透明度,有力保障了群眾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二)摸清了家底。
在“三資”代理服務工作開展以前,村兩委對資金和債權比較關注,而對資源有種置身事外的態度。通過“三資”工作,調動了村兩委的積極性,對資源類資產進行了徹底摸查,共清理3776畝山場資源和10畝水面資源,年收益也增加了1.1萬元。
(三)提高了“三資”使用效益。
實行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后,通過對村級集體“三資”清理核實,截止六月底,全鎮村級資產總計2000.33萬元,比清理前多出1725.61萬元;債權93.68萬元,比清理前多出5.8萬元;債務660.18萬元,比清理前多出409.1萬元。摸清了家底,鎖定了舊債,通過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對非生產性支出實現“限額制”,杜絕了不合理支出,提高了資金效益。今年汪家沖村新建農民健身運動廣場,原打算基礎設施需要投入2.5萬元,經村民代表會討論,按照招投標管理辦法,通過競投標形式以2萬元的價格競價成功,為村集體節省了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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