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安全防護用品 安全防護欄桿標準篇一
消防安全
1.消防制度: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即幼兒園的所有建筑,重點是教學設施、食堂等都必須有消防制度并張貼于醒目處;
2.消防器材數量是否充足,擺放位置是否合理。
3.是否有疏散標志,疏散標志安裝位置是否合理。
4.煤氣管道、用具是否做到定期檢查,防泄露措施是否完善。
5.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檢查,定期更換,能否隨時發揮作用。
6.食堂、等重點部位是否配備足夠滅火器材。
7.相關人員能否熟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8.違章用火、用電現象;
9.亂搭亂接電線現象。
食堂及食品安全
1.食品衛生制度建立健全情況;
2.食堂食品購買、運輸、儲存、加工及留驗等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和有關要求。
3.工作人員是否持健康證上崗并定期體檢。
4.食堂整體環境和餐具是否嚴格執行定期消毒制度。
5.食堂建筑、設備和環境是否符合衛生及安全(包括用電、用火、用水、用汽等)標準及有關要求。
校舍
1.是否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教室及其他附屬用房、圍墻、門窗、廁所、庫房、水井、水池、樓道欄桿、外跨樓梯和供水、供電等涉及幼兒安全設施。
2.房屋的結構安全和電路安全。
用電安全
1.線路有無老化現象。燈具開關、插座是否工作正常,有無裸露、打火現象。
2.燈具懸掛是否牢固,有無隨時脫落可能。
3.線路有無超載、私拉亂扯現象。
4.教室、辦公室等重點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燈滅,切斷電源。
教學設施安全
1.體育設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無鋒利堅硬部位和松動斷裂現象。
2.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重點檢查鍋爐、燃氣、水電氣、活動場地與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活動室、衛生間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重點要求
1.切實落實責任,高度重視這次安全檢查工作,突出重點,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
2.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登記建檔,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人,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實有效的監控、防范措施,確保整改不走過場、不留隱患,確保安全。
安全防護用品 安全防護欄桿標準篇二
西安市建筑工程總公司 預防群死群傷事故管理措施
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杜絕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群死群傷等惡性事件,全面提高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公司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 本措施適用于西安市建筑工程總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產活動及安全管理。
第二條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根據施工特點及建筑行業五大傷害類型,以下幾項為易發生群死群傷工程和部位的范圍:
(一)腳手架工程
1.附著式腳手架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2.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3.架體在20米以上的落地式腳手架。
(二)深基坑工程
1.開挖深度超過五米(包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五米,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物安全的基坑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持體系
1.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在5米以上,搭設跨度在10米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 m2以上。
2.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等滿堂支撐體系。
(四)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的工程 1.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2.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工程。
第三條 施工項目部應根據具體施工活動,建立職業健康安全風險一覽表。對存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根據工程進度及施工作業環境的變化將重大危險源的名稱、部位、作業時間、措施、責任人等內容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時公示告知。
第四條 項目負責人是施工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施工項目部必須成立以項目負責人為首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項目經理和安全員必須持有建筑安全“三類人員”考核合格證。
第五條 項目部必須按要求配置專項安全員:
(一)1萬m2以下的工程,設一名安全員;
(二)1--5 萬m2的工程設不少于兩名安全員;
(三)5 萬m2以上的工程(含5 萬m2),設不少于三名安全員且按專業配備。
第六條
項目部建立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各項目驗收檢查標準。在向外租賃設備時必須履行設備租賃單位、現場監理、項目部三方簽字手續。
第七條 施工電梯操作人員、信號工、架子工、塔吊操作人
員、塔吊安裝拆卸人員爬架操作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上崗證,并在項目部進行備案。
第八條 施工電梯、塔吊、附著式腳手架必須具備以下資料:
(一)施工電梯、塔吊具備的資料: 1.企業資質證書; 2.生產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二)附著式腳手架具備的資料: 1.企業資質證書; 2.企業安全許可證;
3.建設部簽發的生產使用證; 4.產品鑒定或驗收證書; 5.產品就進場前的自檢記錄; 6.主要部件及提升機構的合格證。
第九條
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架體在20米以上的落地式腳手架、深基坑工程、起重
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編寫專項施工方案。
第十條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架體在20米以上的落地式腳手架、深基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舉行專家論證會,論證通過后項目部必須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第十一條
項目部必須和塔吊租賃單位,施工電梯租賃單位,附著式腳手架租賃單位,懸挑式、落地式腳手架搭設分包單位簽訂安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保證措施:
(一)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業施工單位應設置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
(二)安裝、升降、使用、拆除等作業前,應向有關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監督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
(三)安裝、升降拆卸等作業時,應派專人進行監督。
(四)臨街搭設時,外側應有防護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五)安裝拆除時,在外圍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并派專人看守,非操作人員不得入內。
(六)附著式腳手架結構構造尺寸規定:
1.架體高度不得大于4層樓高;
2.架體寬度不得大于1.3.直線布置的架體跨度不得大于7米,折 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相鄰兩主框架支撐 點處的架體外側距離不得大于5.4米。
4.架體的水平懸掛長度不得大于2米,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5.架體的全高和跨度的乘積不得大于110m2.(七)必須配備有限制荷載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統:
1.當荷載超過設計的15%時,自動停機;
2.當水平行家兩段間距
時,自動停機;
(八)豎向主框架覆蓋的每個樓層處設置一道附墻支座,整體不少于三道。
(九)附墻支座上設有防
導向的結構裝置。
(十)附墻支座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筑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兩個或采用彈簧墊圈加單螺母,螺桿露出螺母端部不應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墊板不得小于10mm*10mm*10mm。
(十一)物料平臺不得與附著式腳手架各部位和各結構構件相連,其荷載應直接傳遞給建筑工程結構。
(十二)在下列階段應進行檢查與驗收:
1.首次安裝完畢;
2.提升或下降前;
3.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
(十三)附著式腳手架停用超過三個月,應提前采取加固措施。停用超過一個月或遇6級及以上大風后復工的,應進行檢查,確認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條、落地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安全防護措施
(一)懸挑式腳手架和20m以上落地式腳手架必須有設計方案,并有總共審批和驗收手續。
(二)腳手架應按照相關規定搭設,采用外徑3-3.5mm,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
(三)落地式腳手架的基礎必須堅實平整,有排水措施,滿足架體搭設要求,確保不沉陷,不積水。其架體必需搭設在底座(托)或通長墊板上。懸挑式腳手架懸挑梁設置必須壓二挑一,用鋼絲繩進行防滑固定,懸挑梁材質使用工字鋼。懸挑手腳手架懸挑高度不得超過4層樓或15米。
(四)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禁止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進行更換。
(五)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縱向水平桿間距(橫桿)不得大于1.5米,中間加一道腰桿,橫向水平桿(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米。
(六)腳手架施工作業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襲和探頭板、飛跳板。操作面外層應設一道防護欄桿和一道18cm高擋腳板。
(七)腳手架施工層下方凈空距離超過3米,必須在下方設一道水平安全網,雙排架內側與結構外墻間無法防護時可鋪腳手板。
(八)整個架體應用密目安全網沿外架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封閉嚴密,并與架體固定。
(九)腳手架必須用連墻件與結構進行連接,連墻件設置符合兩步三跨或三步三跨的要求,連墻件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結必須使用剛性材料。腳手架必須設置連續剪刀撐,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剪刀撐寬度不得超過7根立桿,斜桿與水平夾
角為45-60度,由底向上連續搭設。20米以上高大腳手架應有卸荷措施。
(十)腳手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的邊線之間應按規范保持安全操作距離。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護措施。護線架應采用非導電材質,其基礎立桿地埋深度為30-50cm,整體護線架要有可靠支頂拉接措施,保證架體穩固。
(十一)人行馬道寬度不得小于1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運料馬道寬度不得小于1.5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6,拐彎處應設平臺,并按臨邊防護要求經行防護。防滑條間距不得大于30cm.(十二)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道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十三)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連墻件
(十四)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第十四條
基坑開挖支護安全保證措施:
(一)基坑支護前編制支護施工方案,施工方要有針對性以指導施工。支護方案未經上級審批前禁止施工。
(二)基坑支護施工須具有臨邊防護措施,按照措施要求設置臨邊及其他防護。
(三)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應符合安全要求,當支護設施產生局部變形時及時采取調整措施。
(四)基坑開挖設置有效排水措施和防止鄰近建筑物危險沉降控制措施。
(五)積土和料具堆放距坑邊距離不小于設計規定,機械設備施工與坑邊距離符合設計要求,當必須靠近施工時采取必要防護措施。
(六)人員上下設置專用通道,通道尺寸及照明等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七)經驗收后施工機械方準進場進行挖土作業,按照規定程序開挖土方。土方開挖分層進行,及時支撐嚴禁掏底作業。
(八)按照規定進行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和毗鄰建筑物、重要管線和道路的沉降觀測,建立開挖測量記錄檔案,發現變形過大應立刻停止相關工程的施工,分析隱患原因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九)基坑內作業人員必須有安全立足點,垂直作業上下有隔離防護措施。
(十)設置足夠照明保證光線充足,在緊急出口等處設置斷電應急燈。
第十五條
塔吊安裝拆除安全保證措施:
(一)拆裝前塔吊基礎混凝土強度應不低于c35標準要求,基礎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小于1/1000.(二)塔吊拆裝作業必須白天進行,不得在大風、濃霧和雨雪天進行。安裝、拆卸、加節或降節作業時,塔吊的最大安裝處的風俗
不應大于13m/s.(三)如以下部位存在問題應進行更換或修復: 1.目視可見的結構件裂紋及焊縫裂紋 2.連接件的軸、孔嚴重磨損 3.結構件母材嚴重銹蝕
4.結構件整體或局部塑性變形、銷空塑性變形。
(四)塔吊的安裝、拆除程序
安裝程序是:固定基礎——底架——安裝塔身基礎節和兩個標準節——安裝斜撐桿——放置壓重——安裝頂升套架和液壓頂升裝置——組品安裝轉臺、回轉支承裝置——承座及過渡節——安裝塔帽和駕馭室——安裝平衡臂和變幅小車,穿繞鋼絲繩——頂升接高標準節到需要高度。
塔吊拆卸程序是安裝的逆過程。
(五)在拆裝起重臂和平衡臂時,要始終保持塔吊的平衡,嚴禁只拆除一個臂就中斷作業。
(六)在塔吊安裝時,必須將大車行走限位裝置和限位器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護鏈、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起。
(七)頂升作業時,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風力在五級以上不得進行作業。
(八)頂升作業時,必須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平衡狀態,并將會轉部分制動住。
(九)安裝和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預緊力緊固,并進行檢查。
(十)施工現場裝有兩臺以上塔吊時,兩臺塔吊距離應保證低位的起重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高位起重機最低部件與低位起重機最高部件之間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米
第十六條
根據建設部2009年87號文件要求,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采用報告制度,自工程進場一星期內報建總安全監督部,以便實施及時監督,消除隱患,防止群死群傷傷事故的發生。
安全防護用品 安全防護欄桿標準篇三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臨時設施
(一)安全生產目標
①杜絕一切工傷事故;
②無中毒、火災、火警事故;
③杜絕重大車輛交通事故,減少一般責任事故,違章率低于10%,新職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變換工種崗位教育率達100%;
④特種作業人員持合格證件上崗率達100%;
⑤按安全“一標三規范”檢查綜合評分合格率100%,優良率95%以上。
(二)安全生產保證措施
①認真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投放,確保其功能正常發揮,并為現場職工(包括監理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加強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使安全生產建立的科學的管理、先進的技術、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及防護設施的基礎上。
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經理部把安全當作第一位工作來抓,下大力氣增強全員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安規》,以及安全檢查和安全獎罰制度。堅決實行安全生產否決權。
③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統,切實行使安全監察職能。項目經理部配備一位有安全工作經歷,且熟悉施工工作的同志任安全主任,負責抓安全;各作業隊同時也設安全主任、安全監督檢查員、班組設(兼)職安全員,使安全工作隨時有人抓、有人管,處于受控狀態中。
④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有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層層技術交底,特殊工程要求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切實加強安全培訓與教育工作。
⑤認真實行標準化作業,嚴格施工紀律和勞動紀律,切實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⑥制定定期安全檢查制度,項目經理部每月檢查一次,工程隊每周檢查一次,堅持每星期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活動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
⑦加強現場施工生產防護,對腳手架、“三寶”(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及路口防護、施工用電、支架搭設、施工機具等嚴格按《安規》實施,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和控制。
⑧進一步編制詳細的交通組織方案,并與交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和配合,派專人負責配合交警疏通車輛、行人。管線施工時,槽壁上方設立圍護,對所有的坑、井、洞口等設立明顯的警示牌,并用木板加以覆蓋或圍護。臨時道路靠施工區域的一側,采用七合板進行分隔維護。積極配合業主加強對原有的地下管線的保護。施工前聯系各有關部門,明確舊管線的位置,并按設計要求對其進行處理。
⑨油漆及稀釋劑和其他對職工健康有害物質,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瀝青設置放在干燥通風的場所。
本工程為市政道路工程,工程量較大且多為機械施工,對沿線周圍的環境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因而制定環境保護措施非常必要。一旦中標后,我公司將認真組織、細致工作,確保施工沿線居民的生活、工作正常進行,并努力使沿線環境的免受破壞。
(三)文明施工
1、施工場地內的淤泥、棄土和其他廢棄物等及時清除運輸至指定地點,做到施工期間現場整潔。運土車輛的車斗采用蓬布加以覆蓋,防止泥土撒落,進出工地時,進行沖洗,保持道路等干凈、整潔。施工任務完成退場時,徹底清除必須拆除的臨時設施和生活設施。
2、認真搞好施工現場規劃,場內布置整齊,緊湊有序。機械設備歸類并整齊停放;材料物資等分門別類及時入庫或存放在指定位置等。
3、工地排放的污水、廢油等經過處理符合標準后排入附近的溝槽內,嚴禁有害物質污染土地和周圍環境。場地排水系統暢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時處理。
4、噪音的設備,如發電機、空壓機等加裝吸間減振設施,減少噪音并使噪音控制在70分貝以下。在機械選型上要盡可能選擇對環境污染小的機械。
5、優化施工方法、施工工藝,努力保護周圍環境不受污染;對于噪音大的工序,盡可能安排在白天施工,以減少夜間對附近居民的噪音干擾。
6、施工便道作好管理養護工作,路面保持平整,兩側排水良好,雨季無沆積水;旱季適當灑水,防止塵土飛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進行沖洗,保持道路干凈、整潔。同時積極創造條件,努力減少施工期間對行人和車輛通行的影響。
7、施工場地設置必要的臨時圍欄,平交路口,大門口等設置明顯的標志,使施工場地盡可能自成一體,以減少和外界的相互干擾。
8、做好生活區的衛生管理工作,廁所設化糞池,生活垃圾在指定地點堆放,生活廢水排放入溝槽內,使其不遍地亂流,保持生活區的衛生和整潔。
(四)環境保護及臨時設施
施工現場的科學管理、文明施工是工地安全管理的基礎,是保證施工生產處于最佳安全狀態的重要一環。本工程規模較大,加強文明施工是施工可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施工區域文明施工措施
①工地臨時用水及排水設施全面規劃,使設施不妨礙交通和工地周圍環境。
②施工現場平面布置設有詳細的布置圖,工地四周采用高1.8m的七合板進行圍護,入口顯眼位置布置“五牌一圖”。
③工地的人行道、車行道堅實平坦,保持暢通。頻繁交叉處設有明顯的交通標志或臨時的交通指揮。
④作業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現場拆下來的模板、腳手架桿件和余料、廢料等都隨時清理收回,并且將釘子拔掉再分類集中堆放。⑤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預構件、施工設施構件、機電設備等)都按施工平面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并按不同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出廠日期、進貨驗收日期及用途分類標示,各類材料的堆放不得超過規定高度。⑥施工現場設置足夠數量的安全宣傳標語牌,基坑、溝槽等危險處設置危險標志牌,夜間掛紅燈警示。安全設施按規范標準設置,保證不隨意亂動。
⑦嚴格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妥善處理施工現場周圍關系,保持與周邊居民關系融洽,友好相處,爭取有關單位和群眾的諒解及支持,控制施工噪音,盡量做到施工不擾民。
⑧言談、舉止文明,待人禮貌,充分尊重業主和監理代表。
二、生活區域文明管理
1、生活區域與施工區域嚴格分隔或分離。
2、生活臨設井然有序,辦公室、宿舍、食堂、浴室、廁所、庫房、堆場等嚴格按總平面營建;空地綠化,專人護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處理;食堂設置紗門窗,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
3、生活區域門頭、圍墻統一ci形象,標明公司規范簡稱和徽記,入口路側樹生活區總平面布置圖牌,臨設墻壁統一規劃,書寫標語、宣傳畫、規章制度等。
4、設立報刊欄、黑板報、宣傳窗,配置乒乓球桌、羽毛球網拍、電視機等文體設施,豐富工人生活。
5、辦公室各級人員崗位責任牌清晰,要求管理人員形象整潔,精干高效、熱情細致、準時上下班,形成良好工作作風;室內擺放植物、盆景,每日清理,每周大掃除。
6、工人宿舍統一雙層鐵架訂,統一蚊帳、被褥、涼席,配置電扇、桌椅等,嚴禁賭博和室內抽煙,嚴禁使用小電器,實行半軍事化作息管理。宿舍懸掛值口牌,每天打掃。每周檢查評比,實行獎罰制度。
7、生活區域實行連續圍護,圍護采用高1.8m的七合板進行。實行封閉管理,設專職保安員,出入憑證,外來人員進入工地必須登記,防止閑雜人員入內。
8、生活區域每隔10—15米配置滅火器材,積極開展滅“四害”,每周進行衛生檢查評比、防火檢查、綠化檢查等,獎先進、罰落后。
9、設立建議箱,公開收集意見及建議,改進施工、技術、行政、財務、后勤、保衛、消防、衛生等工作。由項目部經理每日開箱處理。
三、臨時設施措施 用電措施
a建立健全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對施工現場的所有電器設備、臨電線路進行檢查,保證用電安全。
b電工持證上崗,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私接線路、動用電器。c配電系統采用分級配電、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配電箱內保證電器可靠完好,其線形、定值要符合規定,開關標明用途,開關箱外觀完整、牢固,滿足防雨、防水、防塵的要求,統一編號,外涂明顯色標,停用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臨時配電線路按規范架設,架空線路采用絕緣導線,禁止使用塑膠軟線,嚴禁成束架空或沿地敷設。
d各種電器設備及其電力施工機械與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采取可靠接零或接地保護,同時設兩極漏電保護裝置。
e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插頭、插座保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調換,維修、保養有專人負責。施工現場開挖的管道溝槽的邊緣與埋地外電纜溝槽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m。
f220v照明電源按規定布設,裝設燈具,并加裝漏電保護器,照明電源電壓小于36v,燈體與手柄連接牢固,絕緣良好,電源線使用橡膠套電線,禁止用塑膠線,行燈有防潮、防雨設施。
g電焊機單獨設開關,外殼作接零或接地保護,焊線保證雙線到位,無破損。焊接現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h處理機械故障時,必須使設備斷電,在施工設備送電前,通知有關人員。
i各類用電人員必須掌握與安全用電有關的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使用設備前按規定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j用電人員各自保護好所用設備的負荷線、地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找電工解決。非專業電器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k電纜穿過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l對于夜間車輛通行的工程或機械設備,必須安裝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場電源總開關前側。
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采取的防護措施:在施工前做詳盡的調查和實地物探,摸清底下管線的走向及埋深,并在其正上方由測量打點,每隔5米打一木樁,每隔10米在樁頂插上小紅旗,并注明“地下管線,施工危險”的字樣。時刻提醒施工人員注意地下管線的保護。
事故緊急救援:一旦出現危險,及時向相關單位報告,根據相應管線的具體情況采取措施。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將損失降到最低。
安全防護用品 安全防護欄桿標準篇四
××××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5住宅樓
國慶期間安全防護措施
1、增加門衛員,防止節日期間外來流躥人員進入工地,建立節日期間外來人員進出工地登記表,未經允許不準進入工地逗留、留宿。
2、張貼告住戶通知書,節日期杜絕進入工地參觀、看房,以確保個人安全。
3、增加安全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外粉期間,外腳架搭設完畢,未經建設或監理單位驗收,不準進入下道工序。
4、外架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做好自身防護工作。
5、節日期間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做到“三勤”即嘴勤、眼勤、腿勤,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力爭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6、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加強安全教育,責任到人,堅決反對違規違章作業,機械帶“病”作業等違返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7、節日期間,不論管理人員,門衛人員或職工違返規定,不堅守崗位,因失職造成的安全事故,必須追查到底,情節嚴重的必須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對不服管理,為所欲為的人員,項目部將有權責令其退出工地。
9、對現場木制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能運走的及時運走,對不能運走的,進行歸類存放,遠離火點,防止火災發生。
10、對庫房油類存放進行統一管理,近期不用的,必須運至料場,庫房重地,禁止吸煙,防止火災。
××××建筑有限責任公司一處
200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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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護用品 安全防護欄桿標準篇五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安全物件2、、3、1.1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護人員和設備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屬裝置(如防護罩、安全
閥、限位器、連鎖裝置和報警器等)總稱為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1.2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個人隨身穿(佩)戴的用品,稱為防護用品,均屬加強管理的范圍。
安全裝置的維護管理
2.1各種安全裝置有專人負責管理,經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并落實到人。
2.2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2.3各類安全裝置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程,對主管的安全裝置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檢驗情況載入檔案。
2.4安全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放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3、防護用具選用與保管
3.1必須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用具。
3.2各種防護器具都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主管人應經常檢查。
3.3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發放標準。
4、管理分工
4.1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由部門負責管理。
4.2凡屬電氣方面的安全防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蕾裝置等)均由電氣部門負責管理。
4.3凡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滅火裝置,均由防火部門負責管理。
4.4凡在作業過程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技部門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