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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的制度篇一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強化費用控制。
2、適用范圍
公司員工費用報銷管理。
3、職責
3.1客服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內容
4.1費用報銷審批權限:
4.1.1公司的費用開支均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審核,財務核實,但最終批核權由總經理審批。
4.1.2如遇總經理外出,又急需于支付時,可按下列情況處理:
費用在300元以下的,經部門經理審批后,財務可予以先行報銷;
費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報告,再由總經理口頭(電話)或書面(傳真、e-mail)指示財務人員先行處理。
以上兩種情況,財務部出納必須待總經理回來時,再將有關單據交給補簽。
4.1.3具審批權限的人員,不得簽涉及自己的費用,其費用由其上級主管負責簽批。
4.1.4所有的費用開支必須先獲享有審批權人同意,才能實施。不得“先斬后奏”。
4.2費用報銷流程:
4.2.1當費用發生后,受款人必須在三天內填寫有關的報銷憑證,并辦妥本部門的審批手續,再送往財務審核,超出三天的費用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4.2.2.財務部必須認真、負責地審查有關的報銷憑證及原始單據,重點要審查其內容是否真實合理,計算是否正確無誤,手續是否完備無缺,有無違反公司規定和作弊嫌疑。如有異議時,財務應當拒絕受理,并退回當事人重新辦理。情節嚴重的,必須立即報至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
4.2.3由部門經理審批無誤后,經財務審核無誤的單據,應由財務送給總經理審批。
4.2.4財務在收到經獲總經理批核的單據時,應在一天內,足額地支付有關款項給受款人,并在費用報銷單上簽收。
4.2.5受款人到財務處領取款項,在收款時,應當面點清款項。
4.3借款:
4.3.1當事人因公辦理涉及到費用需借款,必須填寫借款申請單。
4.3.2借款時寫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當日借款金額在300元(含)以內的經部門經理審核。借款金額超過300元時,除完成以上程序外,還須上報至總經理報準后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辦妥相應的事項后,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盡快與財務結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財務處已有借款沒有還清時,財務有權拒付二次借款。
4.3.5當借款人不及時結清借款之項目時,財務有權從薪資中抵扣。
4.4重點費用有關規定:
4.4.1工資:
4.4.1.1每月15日為職員薪資發放日。
4.4.1.2薪資計算周期,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為一個月周期,每月25日后入職當月不發放薪資,計入下一個月薪資內。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各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門票領取情況“上報財務。
4.4.1.4財務在每月13日前,將所有員工的工資計算完畢,并交總經理簽批。
4.4.2交際應酬費:
4.4.2.1一般人員不能以任何理由請客送禮,確因需請客送禮,應當掌握分寸,發生金額在100元以下,事先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如發生額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須先獲總經理的批準。
4.4.2.2一次的金額應控制在人均50元以內,如發生額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證明人簽字。
4.4.2.3一次發生的交際費,必須如實填寫清楚所應酬的項目方可報支。
4.4.2.4市內交通費:
(1)因公事外出的車費可實報實銷;但必須注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車、專線、小巴、brt為主;
4.4.2.5出租車費一般不予報銷,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車時,應事先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
4.5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
4.5.1每次報銷費用,必須在事項結束起3日內,特殊情況一周內完成,過期財務可不予報銷。
4.5.2有關費用必須按相關“費用報銷憑證”準確、如實地填寫,具體要求如下:
4.5.2.1報銷憑證一律使用鋼筆或水筆填寫: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書寫,字體要清楚。
4.5.2.3所屬部門按受款人所在部門的名稱填寫:
4.5.2.4填報日期按填寫當日的日期填寫:
4.5.2.5附件張數按所附單據數量填寫:
4.5.2.6大、小寫金額必須填寫一致,不得涂改:
4.5.2.7發票、收據必須分開填寫有關“費用報銷憑證”;
4.5.2.8凡涉及購物或非本人事項的報銷,必須有本部門同事作驗收或證明人的簽名;
4.5.3如填報未符合上述要求,財務部有權要求經辦人重新填報。
4.5.4所有費用報銷,必須憑“發票”或“收據”為原始憑證,如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須以“支付證明單”代替,并必須注明未能取得票據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據丟失的,將視同沒有發生費用,相關的損失由票據丟失人承擔。
4.5.6所有票據必須真實,如發現作弊時,財務將按票面金額的兩倍處罰當事人。
4.6關于辦公用品的采購及維修:
4.6.1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必須于每月3日前上報客服部文員,由客服部進行審核匯總,上報總經理審批。
4.6.2客服部根據審批采購計劃,填寫“借款單”,到財務借備用金采購。
4.6.3所采購的物品必須統一保管,領用物品時填寫領用表。
4.6.4辦公設備的維修,要求事先申請到客服部備案,由客服部負責,請專人維修及購置維修所需物件,各部門無權自行處理。
5、其它
5.1本規定由客服部制訂并歸口管理;
5.2本規定將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3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實施。
成本管理的制度篇二
公司報銷及借款管理制度如何制定?應包含哪些內容?
為加強本公司分析核算,規范財務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則,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著“保證必須,勤儉節約”的指導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職責
1、各業務負責人對各項業務的合理性、可行性、部門費用控制負責。
2、財務部對各項費用票據的合法性以及費用的預算控制管理負責。
二、借款及報銷原則
1、借款依據及還款時間要求
借款類型借款依據還款時間
投標保證金招投標邀請函招投標結束一個月內
履約保證金合同復印件合同規定期限
租房押金合同復印件合同規定期限
差旅費借款出差借款單出差結束后一個月內
其他借款合同復印件、單筆專項業務費用審批單及預算明細表等借款之日起一個月內
2、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應保證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作它用。原則上部門經理以上一律不準預借差旅費。
3、其他借款支出,實行單筆總經理審批。
借款審批權限
序列業務審批人業務終審人財務終審人
銷售(含銷管)銷售副總總經理財務經理
服務(含售前、實施、服務)服務副總
運營(含財務、人力行政、市場)總經理
各業務部業務部負責人
4、前款不清,后款不借。除未到期的保證金、押金外,如有未清帳借款,不得再進行下一筆借款,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5、財務部定期對業務借款進行清理,未按照規定時間還款的,對借款人按借款金額10%罰款。
6、報銷時限
(1)差旅費報銷時限為出差返回后兩周內,不得逾期。如逾期報銷,則按逾期10元/天扣減出差費用。
(2)交通及移動通訊費按季度報銷,次季度的首月,必須將該季度的費用報銷完畢,逾期不予報銷。如:6月報銷4—6月交通費及3—5月通訊費。
(3)招待費及會議費等報銷時限為此項業務結束后兩周內,不得逾期。并且報銷時需相關業務負責總經理簽字。
(4)所有報銷單據,超過3個月期限,將不再予以報銷,請務必及時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標準
1、往返交通費
人員類別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
總經理經濟艙實報經濟艙實報
其他人員特批二等座、硬座、硬臥特批實報
(1)一般員工可乘坐火車硬臥及硬座、長途汽車、輪船三等艙。出差人員白天乘車超過12小時或晚上乘坐火車的,可購買同席硬臥車票,乘坐火車超過13過小時可乘坐飛機,但特殊情況下如需乘坐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飛機(僅限于經濟艙),須事先經總經理審批同意。
(2)公司已經統一為員工購買商業意外保險,因此不再承擔個人購買的意外保險費用。
(3)同一地區不同城市之間的往來,只能乘坐長途汽車或火車,嚴禁乘坐出租車,否則不予報銷。
(4)外地交通費20元/天,不到20元,據實報銷;超標,按20元/天報銷,天數計算同補助天數。
2、住宿費
(1)住宿費用為標準間費用,同時出差的同性人員需同住一個標間,報銷時應注明,如住宿費由一人報銷,則需要另一人簽字證明。但如果客戶提供住宿,則不予報銷住宿費用。
(2)住宿費用報銷標準:濟南、青島、煙臺住宿標準150元/天;省內其他城市住宿標準100元/天;省外(如:北京、上海等)住宿標準200元/天。若住宿超標,則超標金額自行承擔。
(3)住宿發票必須真實并且帶有當地稅務或財政監制章(沒有稅務或財政監制章的住宿發票或收據無效)。無住宿費發票或發票與住宿地不符者,住宿費用自理,一律不予報銷。
3、出差伙食補助
(1)出差伙食補助標準60元/天(試用期補助標準減半,30元/天),其中50元/天(試用期20元/天)的補助需自行找票。(此處補助標準60元/天,僅為舉例用,各地出差補助標準,單獨郵件發送)
票據要求:會議費、資料費、過路過橋費、汽油費、修理費、汽車、火車票、船票、機票(只限本公司員工)、圖書費、印刷費、服務費(只限于it服務業)、小額郵費,打車費、月票費、電話費(只限本公司員工)及定額電話費票據等,長條交通票每次報銷補貼時只限用一張,此類票據不準連號(發票連號包括同一本上的發票),不得使用招待及禮品發票。并且發票必須是當年發票。
(2)參加會議、培訓以及陪同客戶參觀出差不享受出差補助。
4、票據規范要求
原始票據必須是符合稅務規定的正規發票,票據完整,內容填寫清晰有序,具體要求如下:
(1)單位名稱要填寫“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機打發票單位名稱手寫無效,除非發票票面標示“除單位名稱外手寫無效”。
(2)金額的大小寫要相符,字跡要清楚。
(3)日期填寫完整,發票日期要與實際業務日期一致。
(4)開票方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必須是全章)。
(5)發票項目必須與業務相符,內容填寫清晰有效;
(6)財務部有查驗票據真偽的義務及權利,有權拒絕假偽票的報銷。
(7)因個人原因丟失報銷票據,不可用其他票據抵報,費用自行承擔。
(8)外包付款取得發票為地稅發票,如:實施、開發、服務。營業稅改增值稅地區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5、報銷單據填寫規范
(1)報銷單據選擇:參照網上報銷系統(網址:__),交通、通訊記入日常費用,其他費用全部記入項目費用中。(除交通、通訊暫緩報銷外,其余費用暫采用手工報銷)
(2)報銷粘貼順序:自上而下,自右而左,按票據類別,實際票據與出差補助票據分別粘貼。報銷清單列示在最后一頁。
(3)大寫數字提示: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
(4)報銷單據必須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并且不得涂改、大小寫金額填寫一致、合計、部門、姓名、出差事由、日期、領款人均需填寫、部門主管簽字審核、補助填在其他格。
(5)如有替代發票情況,支出憑單上按自找發票填寫報銷內容,原始票據與替代票據分別粘貼,并在《禮品、車費報銷清單》上列清真實業務情況。補貼請自行找票,所找發票不可是一本上票據或連號票據,否則將從報銷單據上直接扣除此金額。
(6)出差補助每天按10元累計填寫到“出差補助金額”中,其余填到“其他”列中。若無補助,則“天數”列不準填寫。
(7)出差過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等,應單獨粘貼報銷。
6、其他相關規定
(1)出差天數計算:自開始出差之工作日起到回公司工作之日,連續計算天數后減一。
(2)出差過程中涉及禮品、交際費用原則上不予報銷,如因業務需要確需發生此項費用,必須事先向尹總審批,并單獨粘貼支出憑單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4)出差中途除因病、遭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部門經理指示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公司不予報支差旅費,并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通報批語、扣發工資、直至辭退等處理。
(5)各部門經理和財務部有權對虛報嫌疑的報銷申請提出質疑并查驗原始單據,經查屬實,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本次發生的所有出差費用;如果多次出現同類問題,財務部有權直接扣除相關報銷款,并報公司總經理,公司視情節輕重進行通報批評、扣發工資、直至辭退等處理。
(6)票據超過三個月期限,視為自動放棄報銷,公司不再給予報銷。
(7)集團培訓:先確認費用承擔方。此費用如濟南公司承擔,則首先需__審批然后登陸如下網址:__填寫申請(具體操作,請參照“機構(__)消費卡充值申請說明”文檔),并經財務審批后,直接打印審批單自行去集團卡務中心辦理入住或退卡手續即可。(卡務中心周六、周日不辦公,消費卡用完后請自行到卡務中心退掉。)
(8)支持費用:報銷時一并提供被支持方財務總監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支持費用確認單》,并執行濟南公司標準。(由于傳真件無法長期保存,請自行復印)
集團支持本公司項目時,則首先需總經理審批,然后報財務經理審批即可,否則不予報銷。
(9)新入職員工第一次報銷時,務必提供報銷卡號及具體開戶行名稱,如:622609531040__,招商銀行__支行等。
本制度自公布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財務部。
成本管理的制度篇三
1.總則:為了充分利用互聯網的信息化運作優勢,提高信息傳遞、處理效率,確保安全;節約公司的快遞成本,規范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資料的丟失及浪費。
2.適用范圍: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屬之
3.定義:
3.1快遞物品: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文件,資料,配件,樣品以及其他貨品等。(銷售儀器和銷售試劑的發貨除外)
4.組織與職責:
4.1:值班門衛:負責公司郵件、零散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
4.2:物流部: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寄發管理。
4.3:各部門:遞。
4.4: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快遞費進行管控。
5.流程圖:(略)
6.執行說明:
6.1快遞的簽收與發送寄件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寄件要求寄發快
6.1.1快遞的接收
6.1.1.1值班門衛收到文件,資料,貨物等快遞物品時,要及時通知轉交給相關部門人員。
6.1.1.2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以備查驗核對。
6.1.1.3除特殊情況外,如貨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電話通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托人代為簽收。原則上各部門人員應代收。6.1.2快遞的寄發
6.1.2.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資料,貨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須到物流部填寫《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進行登記,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物流部,由物流部聯系快遞公司統一發送。各(需求部門于每日16:30前送至物流部)
6.1.2.2未經登記或需快遞物品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物流部可拒接受理,對于不合格的件退回發件人。
6.1.2.3快遞公司的選擇:選擇的原則是合理、負責任、低成本;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合理、負責任的選擇性價比高的快遞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郵寄處理的不選擇快遞。
6.1.2.4各需求人員必須在《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上詳細注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稱,以及快遞承運單位及快遞單號,以備查驗核對,如資料登記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權要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于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物流要求無效者,物流部有權拒發該物品,并將情況報備部門負責人處理。
6.1.2.5填寫快遞單: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料(地址、收件人、聯系電話、郵編等)。
7.寄件相關規定:
7.1.1物件分類:a類:緊急件;b類:貴重件(如票據、證件、貴重配件或物品等)類:普通件(如資料、文件、普通配件等)類:;c;d普通信函、賀卡等。
7.1.2快遞公司選擇參照表序號12寄件類選擇快遞公司型ab發順豐快遞發ems或順豐快遞34cd發一般的'快遞公司郵政(發平信)
(物流部將提供各快遞公司的優勢特點及價格,供參考選擇)
7.1.3普通物品、公司樣本、普通資料類原則上均選一般的快遞公司(非順豐快遞),若是特急件貴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選順豐快遞等郵寄方式。
7.1.4嚴禁公費寄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該單快遞費的10倍處罰。
7.1.5為便于寄回公司物品損壞時的索賠,外派人員必須選擇有資質能出具發票的快遞物流公司。
7.1.6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將不再支付快遞公司到付付款,公司任何人不得選擇到付付款方式,否則造成的耽誤損失由經辦人承擔。
7.1.7如發生物流部提貨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換、返修儀器及試劑)產生的費用,動用到物流部備用金的,將歸各業務部門費用核算。
8.執行時間:凡以往發文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郵件快遞收發管理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成本管理的制度篇四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市場總監批準(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注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復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簽批。
2、備用金借支后應及時沖帳,備用金占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于長期占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后交由出納審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復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粘貼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粘貼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粘貼,并在粘貼處注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等(不含差旅費)。
b、粘貼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注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成本管理的制度篇五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現金管理制度,熟練掌握收付辦法和手續。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正確和完整性,保證內容真實、手續完備。
3、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準確反映經濟內容的主體,正確運用會計科目和記賬規則,做到摘要簡明扼要,數字準確,內容完整。
4、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時辦理收付款業務。對于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或領導同意方可辦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憑證上加蓋收、付訖戳記或出納人員名章。
5、根據辦理完畢的記賬憑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并結出當日余額,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6、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庫存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保證安全。不得以“白條子”充抵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庫存現金與賬不相符時,應及時報告領導查明原因。
7、不準“坐收坐支”現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則提取”,不套取現金。
8、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對各項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報,對同一人的現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按時發放獎金福利及學生的獎學金、生活補貼、勤工儉學等費用
10、做好學生的收費及欠費管理工作。
11、認真做好基建總賬的記賬、報賬工作,按時編制和報送報表。
成本管理的制度篇六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費用報銷行為,準確核算公司當期費用發生額,對費用報銷時間、審批權限作明確規定。
第二條 ?費用報銷的有效時間
當月發生的費用在次月10日前報銷完畢。超過一個月以內者,書面說明事由,一事一報一批。超過一個月以上者,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報銷。
第三條 ?費用報銷審批程序
(一)公司總部: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財務資金部負責人→總會計師→總經理
(二)二級機構負責人/項目經理:經辦人→財務負責人→二級機構書記/項目書記→公司總會計師→公司總經理
(三)二級機構/項目部: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分管領導→二級機構負責人/項目經理
第四條 ?費用報銷原則
誰經辦、誰報銷,嚴禁以他人名義或代替他人報銷。
第五條 ?審批有效時間
(一)公司總經理調離工作崗位自公布之時,審批權力即行終止,三天內完成工作交接。對本單位已發生尚未報銷的費用,三天內當事人按程序提交報銷憑據,原總經理鑒證,由新任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入賬。逾期不報者,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報銷,各單位不得延期報銷入賬。
(二)各二級機構負責人/項目經理調離工作崗位自公布之時,審批權力即行終止,兩天內完成工作交接。對本單位已發生尚未報銷的費用,兩天內當事人按程序提交報銷憑據,原二級機構負責人/項目經理鑒證,由新任二級機構負責人/項目經理審批后方能報銷入賬。逾期不報者,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報銷,各單位不得延期報銷入賬。
(三)各二級機構負責人/項目經理本人的'費用,離職兩天之內整理完畢,按費用報銷審批程序辦理。逾期不報者,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報銷,各單位不得延期報銷入賬。
第六條 ?業務招待費報銷要求
在消費地開票時必須注明日期、自行添加日期無效;無票費用必須在當月內報銷完畢;發票必須有證明人簽字確認。
第七條 ?費用核算
(一)按會計制度和公司全面預算管理辦法的要求準確將費用歸集到各部門及個人。對費用歸集必須正確把握,對于文件中沒有明確歸集方向的費用必須以書面文件報公司財務資金部。
(二)對因當期資金原因不能及時支付者,先履行報銷手續,必須將費用掛賬,待資金到位后及時支付。
(三)各單位財務負責人必須按會計制度和公司有關費用開支的規定,從嚴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對超標費用開支拒絕執行,但必須立即向各單位負責人匯報。
第八條 ?違規責任
違反以上規定報銷者,對違規報銷且自違規事實被發現之日起10天內無法追回的金額,相應單位行政一把手賠償60%,財務負責人賠償40%。
成本管理的制度篇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