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
為了營造二手車自由流通的市場環境,近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下面是意見的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 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 國辦發〔2022〕1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汽車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的戰略性、支柱性產業,是穩增長、擴消費的關鍵領域。目前,我國汽車保有量超過【第1句】:7億輛,二手車市場潛力巨大。但二手車交易不便利、信息不透明等問題制約了二手車消費。為便利二手車交易,繁榮二手車市場,為新車消費創造更大的市場空間,同時帶動汽配、維修、保險等相關服務業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第1句】:營造二手車自由流通的市場環境。各地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3號),不得制定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及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長三角:上海、江蘇、浙江,珠三角: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肇慶、惠州、東莞、中山等9個城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經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22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各地人民政府負責)
【第2句】:進一步完善二手車交易登記管理。整合二手車交易、納稅、保險和登記等流程,開展一站式服務,對具備條件的二手車交易市場推行進場服務。簡化二手車交易登記程序,不得違規增加限制辦理條件。優化服務流程,推行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便利交易方在車輛所在地直接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商務部會同公安部、稅務總局、保監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第3句】:加快完善二手車流通信息平臺。建立二手車流通信息工作機制,積極整合現有資源,加強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覆蓋生產、銷售、登記、檢驗、保養、維修、保險、報廢等汽車全生命周期的信息體系。非保密、非隱私性信息應向社會開放,便于查詢,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的信息服務可以市場化運作,已經具備條件的行業信息要進一步加大開放力度。(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保監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第4句】:加強二手車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依法采集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拍賣企業、鑒定評估機構、維修服務企業以及其他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車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及“信用中國”網站予以公開,方便社會查詢和應用。(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保監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第5句】:優化二手車交易稅收政策。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原則,結合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進一步優化二手車交易稅收政策,同時加強對二手車交易的稅收征管。(財政部、稅務總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第6句】: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力度。加大二手車交易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信貸門檻,簡化信貸手續。支持二手車貸款業務,適當降低二手車貸款首付比例。加快開發符合二手車交易特點的專屬保險產品,不斷提高二手車交易保險服務水平。(銀監會、保監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第7句】:積極推動二手車流通模式創新。推動二手車經銷企業品牌化、連鎖化經營,提升整備、質保等增值服務能力和水平。積極引導二手車交易企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拍賣等交易方式。推動新車銷售企業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積極發展二手車置換業務。(商務部、交通運輸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第8句】:完善二手車流通制度體系建設。抓緊修訂《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規范二手車交易行為,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確保消費放心、交易便捷、服務完備;明確監管職責,加強市場監管,規范交易秩序,促進二手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商務部牽頭負責)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便利二手車交易、促進二手車流通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地區要根據本意見,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商務部等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體措施,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共同開展好相關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二手車便利交易細則出臺
近日,二手車便利交易細則出臺了,提出了二手車貸款首付比可在30%基礎上自主決定、建立二手車信息聯網核查機制,下面是詳細內容。
2022年二手車便利交易細則出臺近日,商務部就國務院3月印發的《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做出進一步貫徹落實的通知。通知從八個方面對《意見》進行了細致的拆分,并提出了二手車貸款首付比可在30%基礎上自主決定、建立二手車信息聯網核查機制,以便追根溯源等多項措施。但業內認為,交易稅收政策的優化、限遷政策的松綁以及信用體系的建立,在實施過程中依然存在諸多問題,二手車市場的全面規范仍需要時間。
細則出臺
針對二手車市場存在已久的限遷、稅收和信用體系建立三大問題,通知在《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了進一步的解決辦法。商務部表示,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對異地辦理二手車交易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現機動車所有人憑《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及相關資料,可以向交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向轉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轉出車輛檔案,不需要將車輛駛回登記地。
針對稅收問題,通知指出,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拍賣企業或經紀機構進行二手車交易的,應在以上市場、企業所在地或銷售方所在地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現行政策允許開具且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二手車的一般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要加強對二手車交易的稅收征管。
同時,在加強二手車流通信息管理上,商務部提出,各地商務部門要督促、指導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認真核對機動車交易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準確采集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住址等信息,及時錄入全國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
落地困難
盡管通知給出了二手車市場存在問題的解決辦法,但在業內看來,政策在落實的過程當中還存在著不少難點。
以限遷政策為例,盡管通知指出“不得制定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但也同時明示,“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及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長三角:上海、江蘇、浙江,珠三角: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肇慶、惠州、東莞、中山)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業內人士指出,不解限的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的二手車交易量占據全國二手車交易量的50%以上,在不解限的情況下,二手車交易量要想在3-5年內取得明顯突破還存在一定困難。
同時,對于制約二手車市場發展的稅收問題,通知強調將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原則進行“進一步優化”,對于稅費問題沒有做出指示。目前,據悉二手車交易的過戶費為0.5%,交易稅為【第1句】:48%,增值稅為2%。在現行稅收政策下,二手車銷售的平均利潤僅為6%左右,經銷企業收購和銷售二手車的稅收負擔較重。
信用體系是關鍵
除了稅收和限遷難題外,制約二手車市場發展的'原因主要來自二手車信用體系未能得到構建。
《意見》提出的“依法采集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拍賣企業、鑒定評估機構、維修服務企業以及其他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車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才是促進二手車消費的根本。
但是,這一信用體系的建立并非易事,需要從上層體系里的商務部、國家發改委、環保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保監會,一直到各家主機廠、維修廠,甚至到車商環節的通力配合。此外,在設置信息共享平臺的同時,建立起相對應的處罰機制,才是維護二手車市場穩定的有效手段。
數據顯示,中國二手車市場規模與新車市場規模的交易比例約為1:3。即新車銷售規模是二手車銷售規模的3倍上下。與之相反,在成熟市場的國家,二手車市場與新車市場交易規模的比例恰恰相反。以美國每年二手車交易量約4200萬輛為基準,其2022年的新車交易量是1747萬輛,二手車交易量大約是新車交易量的【第2句】:4倍。
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稅務、工商、銀監、保監主管部門:
為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活躍二手車市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2〕13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就貫徹落實《意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第1句】:促進二手車異地交易。已依法注冊登記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可以在本行政轄區或者擬轉入行政轄區經銷、買賣、拍賣和經紀。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要按照《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重點審核二手車賣方是否擁有車輛所有權或處置權,確認賣方身份證明、機動車及牌證和稅費憑證,按規定出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各地商務、公安、稅務、工商等部門不得違反《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違規增加限制二手車辦理交易的條件。各地商務、稅務、工商部門要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及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2句】:優化二手車交易登記程序。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及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長三角:上海、江蘇、浙江,珠三角: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肇慶、惠州、東莞、中山等9個城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各地商務部門要會同公安、稅務、工商、保險等部門,選擇具備條件的二手車交易市場設立服務窗口或站點,提供二手車交易、納稅、登記和保險一站式服務。對異地辦理二手車交易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現機動車所有人憑《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及相關資料,可以向交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向轉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轉出車輛檔案,不需要將車輛駛回登記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快捷辦理轉移登記業務。
【第3句】:完善二手車稅收征管。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拍賣企業或經紀機構進行二手車交易的,應在以上市場、企業所在地或銷售方所在地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現行政策允許開具且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二手車的一般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要加強對二手車交易的稅收征管。
【第4句】:加強二手車流通信息管理。各地商務部門要督促、指導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認真核對機動車交易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準確采集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住址等信息,及時錄入全國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建立二手車信息聯網核查機制,推進公安、商務部門系統聯網,加強二手車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比對、核查,促進二手車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詢、服務可監管,嚴防通過二手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各部門要整合現有信息平臺資源,加強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并積極促進信息向社會開放,便于經營者、消費者和管理部門查詢、使用。
【第5句】:加強二手車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商務、發展改革、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稅務、工商、保險等部門應按照職責范圍依法采集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健全信用記錄,及時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按照有關規定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及“信用中國”網站予以公開。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信用監管,嚴格執法,重點查處虛假宣傳以及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引導行業加強自律,促進市場主體合規經營、守信交易,支持行業協會、二手車交易市場等以適當形式發布市場主體信用相關信息。
【第6句】:提高二手車金融服務水平。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業務產品創新。允許汽車金融公司在向消費者提供購車貸款(或融資租賃)的同時,根據消費者意愿提供附屬于所購車輛的附加產品的融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購車附加產品融資業務時,執行與汽車貸款一致的管理制度。經銀監會批準經營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在30%最低要求基礎上,根據自愿、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自主決定。支持保險公司加快開發符合二手車交易特點的專屬保險產品,提高二手車交易保險服務水平。
【第7句】:加快推動創新二手車流通模式。各地商務、交通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大政策傾斜力度,積極推動二手車流通模式創新。重點引導二手車經銷企業開展品牌化、連鎖化經營,提升整備、質保等增值服務能力和水平。要加強對二手車電子商務的指導和管理,引導和規范二手車交易企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發展拍賣等交易方式。推動新車銷售企業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積極發展二手車置換業務。
【第8句】: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各地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活躍二手車市場的重要意義,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作配合。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確保《意見》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需要當地人民政府出臺政策措施的,要及時提出工作建議,積極推動相關工作。
各地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意見》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商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稅務、工商、銀監、保監等部門報告。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有關要求,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意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促進二手車交易意見
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促進二手車交易意見,希望大家喜歡。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促進二手車交易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對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繁榮二手車市場作出相關部署。
《意見》要求,要營造二手車自由流通的市場環境。各地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不得制定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及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經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22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完善二手車交易登記管理,開展一站式服務,對具備條件的二手車交易市場推行進場服務。簡化二手車交易登記程序,推行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加快完善二手車流通信息平臺,加強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覆蓋生產、銷售、登記、檢驗、保養、維修、保險、報廢等汽車全生命周期的信息體系。非保密、非隱私性信息應向社會開放。加強二手車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依法采集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車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方便社會查詢和應用。
《意見》強調,要結合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進一步優化二手車交易稅收政策,同時加強對二手車交易的稅收征管。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力度,降低信貸門檻,簡化信貸手續,適當降低二手車貸款首付比例,不斷提高二手車交易保險服務水平。
《意見》提出,要積極推動二手車流通模式創新,鼓勵二手車經銷企業品牌化、連鎖化經營,提升整備、質保等增值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拍賣等交易方式,積極發展二手車置換業務。完善二手車流通制度體系建設,抓緊修訂《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規范二手車交易行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市場監管。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全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二手車流通管理,規范二手車經營行為,保障二手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二手車流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二手車經營活動或者與二手車相關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汽車(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即原農用運輸車,下同)、掛車和摩托車。
第三條二手車交易市場是指依法設立、為買賣雙方提供二手車集中交易和相關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二手車經營主體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從事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的企業。
第五條二手車經營行為是指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等。
(一)二手車經銷是指二手車經銷企業收購、銷售二手車的經營活動;
(二)二手車拍賣是指二手車拍賣企業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二手車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經營活動;
(三)二手車經紀是指二手車經紀機構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車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營活動;
(四)二手車鑒定評估是指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對二手車技術狀況及其價值進行鑒定評估的經營活動。
第六條二手車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車所有人不通過經銷企業、拍賣企業和經紀機構將車輛直接出售給買方的交易行為。二手車直接交易應當在二手車交易市場進行。
第七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二手車流通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轄區內二手車流通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設立條件和程序
第八條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二手車經銷企業和經紀機構應當具備企業法人條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第九條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獨立的中介機構;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必要設施;
(三)有3名以上從事二手車鑒定評估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本辦法實施之前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舊機動車鑒定估價師);
(四)有規范的規章制度。
第十條設立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應當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向擬設立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相關材料;
(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自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對予以核準的,頒發《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核準證書》;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申請人持《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核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外商投資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經紀機構、鑒定評估機構的申請人,應當分別持符合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和《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有關外商投資法律規定的相關材料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后,自收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上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合資中方有國家計劃單列企業集團的,可直接將申請材料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自收到全部申請材料3個月內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是否予以批準的決定,對予以批準的,頒發或者換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申請人持《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設立二手車拍賣企業(含外商投資二手車拍賣企業)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拍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并按《拍賣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外資并購二手車交易市場和經營主體及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增加二手車經營范圍的,應當按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三章行為規范
第十四條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依法經營和納稅,遵守商業道德,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二手車賣方應當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者處置權。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確認賣方的`身份證明,車輛的號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車輛保險單、交納稅費憑證等。
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出售、委托拍賣車輛時,應持有本單位或者上級單位出具的資產處理證明。
第十六條出售、拍賣無所有權或者處置權車輛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二手車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信息。買方購買的車輛如因賣方隱瞞和欺詐不能辦理轉移登記,賣方應當無條件接受退車,并退還購車款等費用。
第十八條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二手車時應當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并在經營場所予以明示。
第十九條進行二手車交易應當簽訂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二十條二手車所有人委托他人辦理車輛出售的,應當與受托人簽訂委托書。
第二十一條委托二手車經紀機構購買二手車時,雙方應當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車經紀機構提供合法身份證明;
(二)二手車經紀機構依據委托人要求選擇車輛,并及時向其通報市場信息;
(三)二手車經紀機構接受委托購買時,雙方簽訂合同;
(四)二手車經紀機構根據委托人要求代為辦理車輛鑒定評估,鑒定評估所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二手車交易完成后,賣方應當及時向買方交付車輛、號牌及車輛法定證明、憑證。車輛法定證明、憑證主要包括:
(一)《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五)養路費繳付憑證;
(六)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七)車輛保險單。
第二十三條下列車輛禁止經銷、買賣、拍賣和經紀:
(一)已報廢或者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
(二)在抵押期間或者未經海關批準交易的海關監管車輛;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期間的車輛;
(四)通過盜竊、搶劫、詐騙等違法犯罪手段獲得的車輛;
(五)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車架號碼與登記號碼不相符,或者有鑿改跡象的車輛;
(六)走私、非法拼(組)裝的車輛;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條所列證明、憑證的車輛;
(八)在本行政轄區以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車輛;
(九)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車輛。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發現車輛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執法機關。
對交易違法車輛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和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拍賣企業拍賣二手車時,應當按規定向買方開具稅務機關監制的統一發票。
進行二手車直接交易和通過二手車經紀機構進行二手車交易的,應當由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按規定向買方開具稅務機關監制的統一發票。
第二十五條二手車交易完成后,現車輛所有人應當憑稅務機關監制的統一發票,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應當為二手車經營主體提供固定場所和設施,并為客戶提供辦理二手車鑒定評估、轉移登記、保險、納稅等手續的條件。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應當根據客戶要求,代辦二手車鑒定評估、轉移登記、保險、納稅等手續。
第二十七條二手車鑒定評估應當本著買賣雙方自愿的原則,不得強制進行;屬國有資產的二手車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鑒定評估。
第二十八條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應當遵循客觀、真實、公正和公開原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開展二手車鑒定評估業務,出具車輛鑒定評估報告;并對鑒定評估報告中車輛技術狀況,包括是否屬事故車輛等評估內容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和人員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涉案、事故車輛鑒定等評估業務。
第三十條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建立完整的二手車交易購銷、買賣、拍賣、經紀以及鑒定評估檔案。
第三十一條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開設店鋪,應當符合所在地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發展有關規定。
第四章監督與管理
第三十二條二手車流通監督管理遵循破除壟斷,鼓勵競爭,促進發展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建立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制度。凡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2個月內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有關備案情況定期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十四條建立和完善二手車流通信息報送、公布制度。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定期將二手車交易量、交易額等信息通過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將上述信息匯總后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國二手車流通信息。
第三十五條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商務主管部門建立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定期公布違規企業名單。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務部辦公廳關于規范舊機動車鑒定評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4]第70號)、《關于加強舊機動車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經貿貿易[2001]1281號)、《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內貿機字[1998]第33號)及據此發布的各類文件同時廢止。
關于加強物流短板建設促進有效投資和居民消費的若干意見
近年來物流工作高度發展,人們也越來越重視物流事業的發展,為此我國提出了關于加強物流短板建設促進有效投資和居民消費的若干意見,下面是意見全文希望大家喜歡!
關于加強物流短板建設促進有效投資和居民消費的若干意見 發改經貿[2022]43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商務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交通廳(委、局)、農業廳(委、局)、財政廳(局)、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中心支行)、證監會各派出機構、郵政管理局、供銷合作社: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物流工作,近年來制定實施了一系列規劃和政策促進物流業發展,我國物流基礎設施條件有了較大改善,物流服務能力大幅提升,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保障作用。但是,我國物流業發展水平總體還不高,發展方式比較粗放,特別是物流基礎設施建設仍然比較滯后,現代化倉儲、多式聯運轉運、城鄉配送等設施總量不足、布局不合理、銜接配套不夠,已成為影響經濟運行效率和居民消費升級的突出短板。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結合《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2-2022年)》要求,現就加強物流短板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第1句】: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遵循“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順應國民經濟提質增效和居民消費升級的需要,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大力加強物流短板領域建設,加快健全完善物流基礎設施網絡,提高物流運行質量和效益,提升物流業整體發展和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發力薄弱環節。針對制約物流整體效率提升的薄弱環節,加大建設投入力度,發揮后發優勢,盡快補齊物流短板。
政府資金引導,引領民資投入。加大政府資金投入,有效發揮政府投資的引領示范和杠桿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物流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統籌協調,形成政策合力。統籌投資、金融、財稅等支持政策,加強政策協調配合,營造有利于物流領域投資發展的良好環境。
硬件軟件并重,綜合提質增效。加強物流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積極推廣應用先進技術,推動物流與電商、交通、制造業、現代農業等銜接融合,逐步形成智能化、一體化的物流基礎設施網絡。
(三)主要目標
通過加強物流短板建設,健全重要節點物流基礎設施,改善城鄉末端配送設施條件,完善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大幅提升農村物流水平,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蓋廣泛、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城鄉物流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各種運輸方式之間銜接更加順暢,多式聯運效率大幅提升,運載工具、裝載單元等關鍵標準有效銜接并逐步推廣應用,物流信息化水平明顯提升,物流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
【第2句】:重點任務
(四)加強村鎮末端配送設施建設,健全農村物流網絡體系。
鼓勵地方政府加強農村物流設施網絡規劃和建設,整合利用現有郵政、供銷、交通等物流資源,推動縣級倉儲配送中心、農村物流快遞公共取送點建設,加快形成網絡規模效應。鼓勵電商企業與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聯動發展,建立特色農產品電商物流標準和追溯標準。加強城鄉互動的雙向物流體系建設,暢通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渠道。
(五)加強農產品物流設施建設,提升農產品現代物流水平。
研究公益性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加強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鼓勵批發市場建立追溯體系,推動市場的專業化提升和精細化改造。支持集預冷、加工、冷藏、配送、追溯等功能于一體的農產品產地集配中心建設,鼓勵企業構建覆蓋主產區的產地集配體系和重要農產品追溯體系,提升產地預冷處理能力。鼓勵建設節能環保型冷庫或對老舊冷庫進行技術改造,提高冷庫安全、環保、節能水平。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建設具有儲存、分揀、加工、包裝、配送、追溯等功能的低溫加工配送中心,開展農產品冷鏈流通標準化示范,提升農產品冷鏈物流水平。
(六)加強城市配送設施建設,完善城市配送體系。優化重要節點物流基礎設施布局,完善城市三級配送網絡建設。依托重要交通樞紐、物流集散地規劃建設集運輸、倉儲、配送、信息交易為一體的綜合物流服務基地,加強干線運輸與城市配送的有效銜接。加強公用型城市配送節點建設,鼓勵物流企業加強協作,整合資源,優化城市配送設施布局。支持社區、機關、學校、商務區末端配送點建設,大力發展智能快件箱,并納入公共服務設施規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和連鎖超市等開展共同配送,提高配送效率。
(七)加強多式聯運轉運設施建設,提升貨物中轉效率。依托物流大通道,在重要節點規劃布局和建設一批具有多式聯運服務功能的物流樞紐,完善不同運輸方式之間的連接和轉運設施,推進公、鐵、水、民航等基礎設施“最后一公里”的銜接。支持重要港口、樞紐機場加強集疏運體系建設,重點推動建設一批專用鐵路、公路進港項目,提升港站集疏運能力和運行效率。支持公路物流園區引入鐵路專用線,完善多式聯運服務功能;支持鐵路物流中心建設,加強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提升綜合運輸服務能力和水平。組織開展多式聯運示范工程,推廣公、鐵、水聯運,提高多式聯運比重。研究制定有關多式聯運服務標準和規則,探索在重點行業領域實行“一票到底”的物流服務。
(八)加強信息技術應用,促進物流新模式發展。研究制定“互聯網+”高效物流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加強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等先進信息技術在物流領域的應用,改造傳統業務模式和管理系統,優化物流資源配置,提升物流運作水平。結合現代物流創新發展城市試點,推動政府部門、企業和社會組織之間開展數據平臺對接,促進物流信息的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加快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積極推進物流園區之間的互聯互通,鼓勵依托互聯網平臺的“無車承運人”發展。推進快遞服務制造業的示范工程,積極融入智能制造、個性化定制等制造業新領域。
(九)加強物流標準銜接和制修訂,提高物流服務效率。加強運輸工具、物流設備等標準銜接,提高設施設備利用效率和物流服務運作效率。大力推廣托盤、周轉箱、集裝箱等標準化裝載單元循環共用,支持開展租賃、維修等延伸服務。抓緊修訂出臺《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限值》(GB1589),并做好宣貫和落實。抓緊研究出臺快遞配送專用電動車輛技術標準。
【第3句】:政策保障
(十)加大投資、財稅、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各有關部門、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加大對物流薄弱環節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資金通過現有渠道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城鄉配送網絡、農產品冷鏈物流、多式聯運轉運設施、物流標準化和信息化等項目建設。要進一步落實支持物流業發展的用地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規劃要求的物流設施建設項目,加快用地審查報批,保障項目依法依規用地。
(十一)拓寬物流短板建設的'投融資渠道。鼓勵物流企業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物流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物流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為項目建設提供更便利的融資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和上市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支持企業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籌集資金。
(十二)建立重點項目建設的綠色通道和調度機制。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商務、工信、交通、農業、財政、人民銀行、郵政管理、供銷合作社等部門建立重點項目建設的協調機制和綠色審核通道,并納入現代物流重大工程進行調度,加強橫向聯動、有機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項目順利實施創造良好條件。
各地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加強物流短板建設促進有效投資和居民消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制定加強物流短板建設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將其作為“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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